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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时间:2024-02-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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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耿马自治县文物局牌子。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县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管理股、旅游规划股、公共服务股。所属单位6个,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民族文化工作队、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二是开展系列活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双报到双服务”活动、为基层讲党课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康安全教育、爱和感恩教育等。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2.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局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切实把马克思主义五观、无神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党员干部和职工心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强化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发展安全。

3.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做好行业监管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文物建筑以及文化馆、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继续做好文化和旅游业培育发展。一是继续围绕三个示范区、全域旅游、大滇西旅游环线、绿美景区建设契机,资源优势培育开发文化和旅游业态产品商品,打造特色文化和旅游品牌二是围绕产业集群发展,以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做好乡村旅游业发展,从部门资金整合为切入点,提升完善乡村旅游服务设施配套;从社会资金为切入点,打造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娱乐竞技、表演、民族商品、民族饮食等文化产品,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自驾、康养、探险、观光、乡村体验等旅游项目;从招商引资为切入点,利用外商、外企资金推进我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三是围绕文化和旅游各项经济指标任务,加大工作项目申报,力争立项一批、开工一批、推进一批项目,确保年度文化和旅游经济指标任务的完成。四是围绕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和筹措资金,确保在建项目顺利推进,新开工项目落地实施,谋划项目前期工作保障有效。五是加大宣传推介。以宣传提升文化和旅游吸引力,以推介拓展资源开发潜力,以项目带动文化和旅游发展。六是围绕人才培养,从管理、营销、服务、表演、数量等方面,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

5.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创作一批适应社会、契合当下的优秀文化作品,做好舞剧《勐相耿坎·傣拳师》打磨和提升,3年内策划创作《女创拳》和《嘎朵》两部精品剧目,每年创作舞蹈、歌曲,制作MV等文艺精品不低于3部(首)。继续加强县民族文化工作队(耿马民族歌舞团)团队建设,提高团队凝聚力,保障文艺精品质量,为边疆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6.加强国门文化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国门文化友谊广场”、“国门书社”、“国门文化传习馆”等项目。将“紧那罗面具狂欢节”打造成我县独有的“国门文化”品牌节庆活动。

7.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一是强化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积极组织多层次多渠道的行政法规学习、培训,业务技能。二是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确保文旅市场安全规范有序运行。三是集众智借外智,多措并举培育良好文化经营市场主体,将微小企业做好做强做大,积极谋划住宿业“四上企业”升限升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9(含参公编制5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5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19690.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19560.69元,政府性基金28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2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上年结转2888130.2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00281.69元,增长42.78%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度增加了重大重点题材扶持补助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及歌舞乐展演联合工作经费其他资金收入,故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007690.96元,其中:本年收入11119560.69元,上年结转收入2888130.2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19560.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88281.69元,增长42.6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了重大重点题材扶持补助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故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19690.9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07690.96元,其中:基本支出7592760.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4260.58下降3.7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6414930.27元(含政府性基金28000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482542.27增长231.97%主要原因分析:特定类项目预算拨款增加,造成调增其他收入12000.00元,与上年比较增加其他收入12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今年单位其他收入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5578407.68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3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春节群众文化系列活动;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36800.00元,主要用于非遗传承人补助发放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543417.47元,主要用于4A级景区创建奖补支出、文化人才活动支出、建设类专项经费支出及免费开放活动支出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标志碑、说明碑制作安装及文物保护消防安全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4712.80元,主要用于戏曲进乡村活动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69163.80元,主要用于全局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部分。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7344.64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死亡抚恤支出10413.60元,主要用于艾甲遗属补助开支。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3656.80元,主要用于全行政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1414.88元,主要用于全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350.81元,主要用于全大病医疗保险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2800000.00元,主要用于歌舞团发展专项资金及重大重点题材扶持补助专项资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448008.48元,主要用于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工16534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420.00元)。

2.津贴补贴10781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104.00)。

3.奖金2996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9668.00元)。

4.绩效工资13211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140.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7344.64元(其中:基本支出597344.64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5071.68元(其中:基本支出265071.68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868.41元(其中:基本支出90868.41元)。

8.住房公积金448008.48元(其中:基本支出448008.48元)。

9.办公费3309234.87元(其中:基本支出48800.00元,项目支出3260434.87元)。

10.水费8000.00元(其中:基本8000.00元)。

11.电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12.邮电费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

13.差旅费2786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00元,项目支出253689.00元)。

14.福利费15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0.00元)。

15.租赁费346006.40元(其中:项目支出346006.40元)。

16.专用材料费146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46000.00元)。

17.公务接待费12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0.00元)。

18.工会经费69725.28元(其中:基本支出69725.28元)。

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

20.其他交通费用130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00.00元)。

21.退休费669163.80元(其中:基本支出669163.80元)。

22.生活补助2837346.4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546.40元,项目支出2036800.00元)。

23.基础设施建设3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00.00元)。

24.劳务费24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4000.00)。

25.培训3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0.00元)。

26.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0.00)。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5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3.8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9次,共计接待185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耿马县文化和旅游局财政经费支出项目绩效领导小组。制定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细化了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指示精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总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加大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力度,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公众,发挥最大的效益。

2024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重点项目为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专项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化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加强对全县文艺演出团队统筹管理,引导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发展,提升我县文艺团队发展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9425.28元(其中:行政单位369425.28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54.16,增加1.5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公用经费标准较去年增加,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9490045.44元,其中,流动资产6874222.12元,固定资产2404341.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1481.3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5428.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4552.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化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加强对全县文艺演出团队统筹管理,引导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发展,提升我县文艺团队发展水平。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加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牌子,属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现有人员编制10名,演职人员35人,即采取事业+合同制的方式保障院团人员力量。近年来,耿马文艺演出团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不仅得到群众的青睐和领导的认可,也获得了各类大奖,为繁荣发展我县公共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项目形式:推动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

项目要求:对全县文艺演出团队进行统筹管理,引导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发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县文艺演出团队承担和完成国家“三下乡”文艺演出任务;完成我县举办的春节文艺晚会、水文化旅游节、青苗节演出任务,保护和传承我县民族特色文化,每年完成现实题材剧本创作、排演5部以上,储备演出剧目10部以上,每年进企业、农村、校园、军营、社区、景区、街区“七进”演出不少于200场,常态化联系指导乡村业余文艺演出队伍5支以上,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文艺比赛,力争获得奖项,提升耿马文化品牌。以3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至少获得1项省级以上奖项。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2000000.00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属于经常性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我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推动城乡文化统筹发展,不断满足和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我县文艺团队发展水平。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5900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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