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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在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7个巡察机构(分别是: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县巡察数据管理信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监督检查、党纪教育、正风肃纪同政治生态建设协同推进,不断提升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工作水平。
1.一以贯之加强政治监督。统筹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联动,深化拓展“巡审开路、纪检跟进”的“嵌入式”监督模式,优化专项检查和“巡审联动”、“巡统联动”等机制。持续优化完善领导干部涉权事项公开监督平台,不断提升大数据监督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强监督转作风提效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机制,以定期收单、精准定单、及时派单、全程跟单、民主评单“五单”监督模式,抓实作风建设,监督推动干部履职担当。
2.一以贯之加强纪律建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分级开展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推动形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严格落实《耿马自治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动记录、报告。认真落实《临沧市运用党规党纪开展提醒谈话工作指引(试行)》,细化制定我县具体实施细则,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一以贯之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推进“三不腐”,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加强系统谋划,运用“2+1+1”模式统筹办案力量、优化战斗单元,加快清理积压问题线索,协同推进指定管辖案件和自办案件办理。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发挥基层纪委熟悉民情和基层权力运行等优势,敏锐、敏感、敏捷地发现问题,全面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4.一以贯之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学思想、学业务、学纪法,选取监督执纪办案中的正反工作案例进行复盘,开展“沉浸式”培训,总结经验做法,盘点问题不足,推动互学互鉴,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落实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417,344.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43,703.6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1,540.85元,上年结转3,272,099.73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76,755.8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转市级补助办案经费、谈话室建设经费等项目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15,803.39元,其中:本年收入17,143,703.66元,上年结转收入3,272,099.7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43,703.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75,214.95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转市级补助办案经费、谈话室建设经费等项目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417,344.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415,803.39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3,703.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688.78元,下降0.58%,主要原因分析: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3,412,099.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62,099.73元,增长520.38%,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转市级补助办案经费、谈话室建设经费等项目较上年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40.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0.8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资金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3,057,185.14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委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12,099.73元,主要用于支出召开全县纪委全会、谈话室建设、开展巡察工作及办案业务工作相关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8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办案业务工作相关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43,723.40元,主要用于全委开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2,668.16元,主要用于全委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95,193.79元,主要用于全委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77.70元,主要用于全委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354.35元,主要用于全委大病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79,501.12元,主要用于全委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3,749,1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49,112.00元)。
2.津贴补贴5,368,5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68,560.00元)。
3.奖金1,920,55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559.00元)。
4.绩效工资115,5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24.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72,668.16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668.16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7,871.49元(其中:基本支出697,871.49元)。
7.医疗费补助8,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400.00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892.17元(其中:基本支出71,892.17元)。
9.住房公积金1,179,501.1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501.12元)。
10.办公费2,498,765.6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0元,项目支出1,998,765.60元)。
11.水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
12.电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13.邮电费2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0元)。
14.差旅费381,618.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331,618.00元)。
15.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
16.劳务费19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4,000.00元)。
17.工会经费164,317.92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17.92元)。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716.13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0元,项目支出91,716.13元)。
19.其他交通费用781,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81,800.00元)。
20.离休费160,8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30.00元)。
21.退休费282,893.40元(其中:基本支出282,893.40元)。
22.生活补助9,734.40元(其中:基本支出9,734.40元)。
23.会议费55,2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5,200.00元)。
24.印刷费3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5,200.00元)。
25.租赁费4,8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800.00元)。
26.办公设备购置2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0元)。
27.维修(护)费7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70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总额1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0次,共计接待约6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重点项目为“巡察工作及办案业务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紧扣巡察全覆盖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面统筹安排巡察工作,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耿马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紧盯上级巡视巡察反馈和县级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行业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整改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耿马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完成对15个县级部门(单位),3个乡(镇)党委、2个农场党工委、1个华侨管理区党工委和29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任务。三是通过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达到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66,117.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1,605.60元,下降20.5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减少人均办案业务费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5,056,018.12元,其中,流动资产13,353,375.07元,固定资产1,199,672.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02,970.8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65,643.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4877.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巡察工作及办案业务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于2024年1月开始实施,具体项目实施由县巡察机构、机关内设机构及各派驻纪检组负责执行,从项目实施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来保证项目的有效开展,以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深化政治巡察,达到实现巡察全覆盖,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督促抓好整改,发挥“利剑”作用。通过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结办高质量的优质案件,形成震慑,最大限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1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全县人民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