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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服务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一般食品安全事件(IV级)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专利执法、盐业执法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听号令、抓落实,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排除市场监管领域的各类疫情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关于巩固和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生产、销售、餐饮等环节资质证明查验,用好“云智溯”平台,实行“首站赋码”管理,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以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家乐、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销售、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生产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以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公园和游乐园大型游乐设施等为重点,全面进行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非医用口罩、儿童玩具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因质量安全隐患导致的公共安全事件。
4.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以日常监管为基础、抽检监测为导向、专项整治为手段、稽查办案为支撑,不断建立完善药械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牢固树立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前面理念,不断强化高风险品种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继续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好“双随机”抽查及企业诚信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为,坚决防范和杜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强化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价格、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价格平稳运行。严厉打击销售特供专供商品以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和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平台作用,及时受理、依法处置消费者投诉。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报备制度,把握创卫迎检关键时期,集中攻坚,确保创卫考核评估顺利通过。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敏感热点信息的监测分析和应对。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以及具有较大影响的舆情事件,及时请示报告并妥善应对处置。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内部安全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空表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耿马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9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6.1万元,占总收入的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7万元,占总收入的0.20%。与上年1366.32万元对比减少67.35万元,下降为4.93%,主要原因:1.年内人员减少;2.本年度实施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0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16万元,占总支出的79.79%;项目支出304.71万元,占总支出的20.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的1435.03万元对比增加72.84万元,增长为5.08%,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化解执法办案项目资金208.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3.16万元。占总支出的79.7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7.87万元,下降12.2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84万元,增长为259.33%,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化解执法办案项目资金208.9万元。
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全力以赴抓实疫情防控,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可控;2.巩固提升“净餐馆、管集市”专项成果,积极服务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确保考核评估顺利通过;3.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守牢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4.抓细营商环境优化,激发市场活力,市场监管效能得到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1431.81万元对比增加73.19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财政化解执法办案项目资金208.9万元;二是年内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公共卫生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预算的37.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7万元,完成预算的48.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2%。“三公”经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小的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进一步压缩公务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13.38万元减少2.75万元,下降2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5万元,下降1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42.17%。“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内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厉行节约,车辆管理严格管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7万元,占91.06%;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占9.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6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巡查及专项行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年内提升市场执法监管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和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和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6万元,与上年91.69万元对比减少4.93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差旅费开支,压缩办公耗材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543.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8.88万元,固定资产449.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15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9.76万元,固定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40.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是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折旧,流动资产增加的原因是财政预拨款(罚没款返还)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543.95 | 1068.88 | 449.92 | 375.15 | 37.42 | | 37.35 | | | 25.15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