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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3-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21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定和政策;拟订全校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措施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2.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紧随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服从全县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全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基本操作考核工作。

3.全力完成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全县继续教育发展。

4.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参与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5.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校各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退休教师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

7.督促和指导全校教师贯彻国家、省、市、县教育体育督导法规,组织实施本校师生督导工作,协调指导全校师生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全校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校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督促各股室积极开展素质教育;负责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宣传,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全校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校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承办、举办校级及以上赛事;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各类体育健身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副校长办公室、财务室、校长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狠抓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一是学校加大对安全检查力度,对教室、食堂、学生宿舍、教学设施等进行多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尤其强调学生往返校园及在家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网络安全等,确保了本学年无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秉着“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2.强化师生德育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继续狠抓师德师风和作风建设,召开座谈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和谐的教育软环境,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和依法执教精神,坚决反对乱收费、乱订资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长期有效地发挥德育教育主阵地作用,把思想教育渗透到课堂。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

3.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更为精细合理的管理措施,向管理要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突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进一步开展“冬季运动会”、“迎新杯篮球赛”等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健全学生心智,发展学生的能力,增强学生的体魄,提高学校的文化品位。

5.规范财务和后勤管理,食堂全面推进“6T”管理,严格把关食品采购,入库、出库检查,食品采购人和入库人分离。物资采购必过学校中层会,采购人、询价人、付款人分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59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原因为:2023年9月调出2人,同月新分配4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36613.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36613.8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791.78元,下降0.7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单位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学校聘请临聘人员工资统一由县教育体育局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34613.82元,其中:本年收入9834613.8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36613.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1791.78元,下降0.7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单位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学校聘请临聘人员工资统一由县教育体育局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36613.8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36613.82元,其中:基本支出9756229.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176.16元,下降1.5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8384.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384.3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县级配套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增加。其他支出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将其他单位拨付的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7770266.48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教师工资、运转经费、困难学生补助等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16590.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部分的退休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5068.8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88311.7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074.3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65630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22537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53708.00元)。

2.津贴补贴15812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216.00元)。

3.绩效工资36754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75456.00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5068.80元(其中:基本支出875068.80元)。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8311.78元(其中:基本支出388311.78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358.62元(其中:基本支出66358.62元)。

7.住房公积金656301.60元(其中:基本支出656301.60元)。

8.办公费33834.24元(其中:基本支出33834.24元)。

9.工会经费109383.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83.60元)。

10.退休费116590.80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90.8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重点项目为提升教育发展。落实《耿马自治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部门职责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推进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强师兴校工程、联盟化办学工程、教研质量提升工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教育数字化工程、平安校园建设工程、教育优先发展保障工程等8项工程,推进对口帮扶工作,确保完成2024年度目标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纯事业单位,不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资产总额20813303.38元,其中,流动资产195307.31元,固定资产20518207.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9788.5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4869.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52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035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无三公经费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

四、项目基本概况

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学生资助制度,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构建和谐、公平正义社会,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目标,建立九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对我县公办、民办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学生资助金包括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少小民族补助等。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依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要求认定的非四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非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78384.38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及时开展受助对象的申请、评审与认定,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数据录入和更新,并提交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学校于2024年春季学期4月15日前、秋季学期11月15日前,完成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的名单确认工作。

二是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按学期发放,学校应于春季学期6月30日前、秋季学期12月31日前,完成本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三是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动态管理。对因转学或其他原因离校的受助学生,自下学期起不再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四是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下达文件、受助学生认定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材料的管理工作,按学期装订存档,确保补助资金发放相关档案资料的准确与完整。

八、项目实施成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体系是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及时作出的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是继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以后,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好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制成的客观要求。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2100111

  
附件【60080104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中学2024030110381557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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