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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2-09-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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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包括: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

  4.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

  5.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审核、发布工作。

  6.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关工作。

  8.负责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9.承担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等工作,统筹做好县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

  10.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

  11.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思想认识;二是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切实做到以整改促担当;三是抓实返贫监测,健全“平台救助”工作机制;四是抓实资产管理,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五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护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落地落实;六是持续深化沪滇协作,善借外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2个内设机构:一是综合办公室;二是业务股。本年机构情况无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1人,比2020年实有在职人员13人,减少2人,减少原因为本年度因工作变动,调出耿马县绿色食品工业园区管委会、临翔区各1人,故本年末实有人数减少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行政车编1辆、事业车编1辆,实有车辆2辆,与上年一致。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86万元,占总收入的96.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3.73%。与上年度收入1086.25万元相比减少818.39万元,下降75.34%,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安排的扶贫项目资金减少,故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8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5万元,占总支出的16.22%;项目支出1,075.91万元,占总支出的83.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665.1万元相比增加619.16万元,增长93.09%,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据耿财农〔2021〕89号财政上级安排用存量资金拨入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770.72万元,化解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770.72万元,故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35万元。与上年225.83万元对比减少17.48万元,下降7.7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节约办公经费等开支;二是2021年人员调动,在职人员减少2人,工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5.91万元。与上年439.26万元对比增加636.65万元,增长144.93%,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根据耿财农〔2021〕89号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770.72万元,故本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

  2.2018年是扶贫办扶贫工作经费0.84万元,用于扶贫办日常管理支出;

  3.2020年总队长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

  4.化解2018年华能集团项目管理费40万元,用于华能集团项目前期准备、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 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业务培训、资金监管等支出;

  5.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1.97万元,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相关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监督经费开支。还用于与项目管理相关的车辆燃油、办公设备购置及耗材、业务培训、车辆租用支出;

  6.2019年华能集团项目管理费0.4万元,用于华能集团项目前期准备、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 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业务培训、资金监管等支出;

  7.2020年扶贫项目管理费20.75万元,项目管理费专门用于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相关的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资金监督经费开支。还用于与项目管理相关的车辆燃油、办公设备购置及耗材、业务培训、车辆租用支出;

  8.化解2009年至201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泥补助资金38.73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水泥补助资金支出;

  9.贫困县2020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169.51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项目贴息支出;

  10.贫困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65.72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项目贴息支出;

  11.化解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34.59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冲刺迎检工作日常管理经费支出;

  12.化解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7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冲刺迎检工作日常管理经费支出;

  13.化解县级配套小额贷款风险金1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项目贴息风险金支出;

  14.化解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15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支出;

  15.化解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电话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印刷费等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16.化解2018年春节扶贫慰问活动经费13.4万元,用于2018年春节慰问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支出。

  17.化解贫困县退出预评估检查项目资金144万元,用于支付脱贫攻坚期间第三方预评估咨询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1%。与上年657.91万元对比增加618.76万元,增长94.0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根据耿财农〔2021〕89号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770.72万元,故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按比例配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缴费等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22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主要用于专项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扶贫项目管理费、华能集团项目管理费、总队长(副总队长)工作经费等扶贫项目支出、化解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1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123.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73.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使用车辆次数增加,加之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车辆燃油费及维护费用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二是本年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次数增加,接待上级检查次数增加,故接待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5万元,下降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2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37.9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次数增加,接待上级检查次数增加,故接待费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使用车辆次数,导致车辆燃油费及维护费用减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万元,占67.09%;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占32.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督导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5万元,与上年13.34对比减少0.31万元,下降2.3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相应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554.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6.03万元,固定资产108.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8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0.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54.72

1446.03

108.69

0

44.12

0

64.5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628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30511477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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