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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作为耿马县农业农村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农村承包地和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
2.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
3.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
4.承担农民负担监测与分析。
5.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指导工作。
6.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耿马自治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耿马自治县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以来,耿马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扎实推进乡村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本着服务“三农”的宗旨,紧紧抓住农村承包土地、三资管理、产权制度、农经济统计等业务工作不放松的同时,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铆接,使我县农村经营管理稳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1.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全县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48个,加入专业合作社成员19939人,实现84个村委会(社区)全覆盖。认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8个,市级示范社认定15个,县级示范社认定35个。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完成747户规模农业经营录入全国家庭农场范围名录系统工作。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组织评定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下发《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及家庭农场四级联创,创建示范家庭农场47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2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34个。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临财农发〔2023〕58 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按要求完成耿马县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实施,培育发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山头寨村甘蔗种植专业合作社、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大水井村甘蔗种植专业合作社、临沧班幸助农边民互市专业合作社、临沧汇民边民互市专业合作社、耿马东瓜古树茶叶专业合作社、耿马广源永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临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 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县级部分)的通知》(临财农发〔2023〕20 号)文件要求,扶持培育耿马班卖振农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耿马京来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全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的面积为117460.7亩,比上年同期增33.66%,其中,出租114803.7亩,入股2457亩,其他形式流转面积200亩。土地流方向,其中,流转入农户68213.7亩,流转入家庭农场10780亩,流转入专业合作社3809亩,流转入企业15693亩,流转入其他主体18965亩。耿马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确实维护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受理土地纠纷42件,其中,承包纠纷36起,流转纠纷4起,其他2起;调解33件。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有效地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开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完善折股量化方案,股民身份确认和上传。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8个,其中村级84个、组级24个;完成成员身份认定71980户,成员人数247480人;完成折股量化的组织57个,其中村级33个,组级24个。编制《耿马自治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我县开展折股量化及股权设置管理工作的原则和资产量化的对象、范围、方式、计算办法,统一股权设置和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程序。由县农业农村局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证”,统一刻制了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完成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申请和股权证打印工作,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2户。
4.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情况
指导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业务。通过村组干部培训等形式,开展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对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依法依规结合当地实际,帮助乡镇解决问题,促进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开展。截至2023年10月,全县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2357宗,审批农村宅基地1223宗,审批面积148333.71平方米,审批率51.89%,其中,2023年审批400宗,审批面积49691.47平方米。
5.深化农垦改革发展
贯彻落实《临沧市深化农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临农垦改发〔2023〕2号)和农垦改革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着力解决农场政企分开不彻底问题。明晰和规范农场社区管委会的职责权限,党工委、管委会不干预和插手农场公司自主经营权以及人事、资金、项目等公司内部事务。农场社区管委会除履行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协同县国资委监管农场企业国有资产资源、严防国有资产资源流失。农场公司依法组织经营国有资产,发展农业产业。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划转职能,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完成农场公司党组织关系转接,将孟定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部和勐撒农场洛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移交县国资委党委管理。深化农垦不动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场公司国有土地变更登记,积极开展农场居民住房登记发证试点,孟定农场社区完成测绘435户,公示374户,发放160本。进一步推进农垦高质量发展,强化在建项目管理和实施,积极推进2021、2022 年云南农垦天然橡胶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合作,因地制宜,加快特色热作产业发展。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通过宣传培训、信息收集、指界测绘、公示确认、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完成第二次向国家和省级确权数据汇交。全县发包方954个(村民小组),应开展确权承包方5.5682万户,已确权承包方5.2533万户,占应开展确权承包方的94.3%;调查面积187.95万亩,其中:承包地面积176.51万亩、集体地11.44万亩。全县共完善承包合同5.323万份,发放经营权证5.323万份。目前,已完成土地确权纸质档案建设,积极准备开展档案扫描。
7.全面做好农村经济预测分析工作
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县农业生产情况,为县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每月按时对农产品价格、农业发展状况、农村经济构成等经济指标进行了准确、详实的统计,加强资料分析。2023年全县预计实现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94.59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活动产值31600万元,比上期增长8.22%;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55元,比上年增1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54121.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0121.6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3114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06044.15元,增长315.44%,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上年结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54121.63元,其中:本年收入1240121.63元,上年结转收入3114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0121.6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06044.15元,增长315.44%,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上年结转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54121.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54121.63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121.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2044.15元,增长18.32%,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项目支出311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项目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94632.2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部分的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536.0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5944.1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26.2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大病保险缴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813031.13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人员工资福利及一般公用经费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经济3114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项目经费84000.00元、2023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项目经费110000.00元、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2680000.00元、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项目资金240000.00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7652.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998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9832.00元)。
津贴补贴572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7240.00元)。
绩效工资41602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6028.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5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36.0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944.10元(其中:基本支出45944.1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315.33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5.33元)。
住房公积金776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77652.00元)。
办公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差旅费3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邮电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
工会经费129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2.00元)。
退休费194632.20元(其中:基本支出194632.20元)。
委托业务费3114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114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重点项目为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全县共完成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面积10.17万亩,“机耕”环节农户节约成本费用121.16 万元,“机种”环节农户38.2 万元,“机防”环节45.1万元,“机收”环节15 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使农户节本增效700余万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较上年无变化,原因为我单位属于纯事业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预算无“三公”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预算无政府采购。
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
5.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
6.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支出。
7.新增资产配置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预算无新增资产。
8.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预算无上级补助项目预算。
9.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预算无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临财农发〔2023〕58号文件、耿统筹发〔2023〕9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四、项目基本概况
目前,我县的“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是新产业、新业态具体代表性主体。截至2022年底,我县在册合作社358个,其中:从事种植类合作社210个,畜牧业86个,林业9个,服务业21个,其他32个。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数771家。2022年参与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组织有25个,一是通过引进大中型耕作机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水稻插秧机、植保无人飞机,在合理的选择水稻品种和稻田耕整、施肥的基础上,采用秧盘育秧,在适宜田块机插;实行田间机械植保和无人机植保相结合防治水稻病虫草害方式;利用联合收获机收割稻谷和油菜,切碎早稻秸秆均匀抛撒或打捆离田;二是通过大中型耕作机械耕作、起垄,小型田园管理机械开沟、种植覆土、田间中耕管理,无人机防控病虫害,油菜收获机收获,“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全产业链的一个重要环节,促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2022年全县推广机械种植1.56万亩、机防28.1万亩、机械中耕培土0.4万亩、机收5.8万吨,服务小农户达12100余户。
五、项目实施内容
实施谷物机耕服务面积3.12万亩、机种1万亩、机防2.3万亩、机收2.75万亩;油料作物的机耕0.5万亩、机收服务面积0.5万亩。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已纳入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下达资金268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属于一次性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通过项目实施,可将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可带领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向集中统一的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土地产出效益最大化,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通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使农户减少了田间作业工序、缩短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有效降低农业物化成本和生产作业成本,提高效率和作业生产质量。“机耕”环节农户节约成本费用121.16 万元,“机种”环节农户38.2 万元,“机防”环节45.1万元,“机收”环节15 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使农户节本增效700余万元。
(三)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可集中连片的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通过开展托管服务,服务组织可以采用先进农作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降低农药化肥用量,实现节能减排,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实现绿色发展,提高生态效益。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