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8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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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归口管理指导全县财政工作。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耿办字〔2019〕32号)和《中共耿马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金融协调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的批复》(耿编发〔2019〕70号)精神,设立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设15个内设股室。具体如下: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乡镇财政管理股)、国库股、涉外金融股(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会计股、资产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财务监督股、企业国有资产政策法规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政监督股(法制税政股、行政审批股)、农业农村股(资源环境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综合与研究股(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股)、社会保障股、政府采购管理股、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财政局主要工作是宏观调控财政收支、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和对国有资本金进行基础管理。同时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从总体的战略部署,服务地方发展现实需求。具体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财税调控职责,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拟订县对乡财政体制政策,合理划分县与乡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实施全口径预算,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管理县域内财源建设工作。
2.承担各项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规定和办法,监缴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牵头落实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5.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审核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6.根据县政府授权,参与地方税收政策调整,统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7.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县本级国库现金管理;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统一管理财政专户;拟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
8.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管理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2.实施全面绩效管理,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政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3.依法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情况,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问题。
14.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6.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汇总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建立全县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协调配合驻耿金融监管机构开展工作,联系驻耿金融机构推动政银合作;负责金融保障任务落实、考核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负责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工作,做好审核申报和协调监管工作;负责引进金融机构到耿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配合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参与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推动金融创新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
17.承办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经济指标。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1亿元,同比增长3.6%。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02亿元,完成市县调整预算数23亿元的100.08%。向上争取资金完成23.56亿元,完成争取资金27.51亿元的85.62%。
2.积极主动服务,加强融资工作力度。强化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务实政策,协调推进政银企座谈会,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解决银行放贷难和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年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融资工作取得新突破,获得各类贷款2.03亿元,本地金融机构新授企业信贷5.91亿元。
3.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继续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全年共分类化解全县隐性债务4,560万元。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资金支持,全年获得专项债券资金4.71亿元,有效拉动投资,着力推进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严格按照预算法及有关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定,着力构建良好的还本付息体系,安排政府债务利息9,783万元,申请再融资1.4亿元,有效缓解政府偿债压力。
4.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继续盘活资产资源,合理处置闲置资产及低效运转资产,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全年盘活国有资产资源8600万元。为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对部门长期沉淀闲置、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以及预计年底前难以使用的预算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或调整用于其他亟需支持的项目,共收回存量资金10.86亿元。
5.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4亿元,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安排到农、林、水、交通、环保和乡村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产发展等项目中,有效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6.继续抓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多方筹集资金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全年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14亿元;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不断强化“三保”责任落实,全县三保支出完成13.41亿元,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正常运转、安定和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局机关内设15个股室,分别是:1.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乡镇财政管理股)、2.国库股、3.涉外金融股(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4.会计股、5.资产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财务监督股、企业国有资产政策法规股)、6.办公室(人事教育股)、7.财政监督股(法制税政股、行政审批股)、8.农业农村股(资源环境股)、9.经济建设股、10.行政政法股、11.科教文化股、12.综合与研究股(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股)、13.社会保障股、14.政府采购管理股、15.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总收入合计86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2.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本部门无附属单位,所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3.32万元,下降22.7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实施项目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77万元,占总支出的78.65%,与上年对比减少6.88万元,下降0.88%,主要原是人员调出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10.23万元,占总支出的21.35%,与上年对比减少616.5万元,下降74.5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所以项目支出下降;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4.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8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基本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6.5万元,下降74.5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项目资金支出,所以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财政日常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31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79.59%;农林水支出40.92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9.4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47%;金融支出1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623.38万元,下降38.76%,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项目资金支出,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与上年对比减少615.84万元,下降45.14%。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培训费,运用系统维护、委托服务等支出。
8.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6%,与上年对比增加19.37万元,增长23.15%。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210类卫生健康(类)支出4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与上年对比减少2.99万元,下降6.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12.213类农林水(类)支出4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与上年对比减少15.11万元,下降26.97%。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管理事务、扶贫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支出;
14.215类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6.217类金融(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与上年对比增加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9.221类住房保障(类)支出4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与上年对比减少0.81万元,下降1.72%。主要用于缴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7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4万元,完成预算的7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3.9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日常修理维护和更换发动机大修,以及新冠肺炎疫情边境防控车辆燃油费增加而超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19万元,增长22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4万元,增长23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16.9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更换发动机大修及新冠肺炎疫情边境防控车辆燃油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4万元,占93.59%;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占6.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3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44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财政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6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176.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5.1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709.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51.5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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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76.55 | 215.19 | 1709.78 | 1350.1 | 38.23 | | 321.45 | | | 251.58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20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