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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03-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12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局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定和政策。

2.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实施教育服务,承担学前、小学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管理辖区内的各类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校舍改造;认真落实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制定和落实控辍保学措施;负责辖区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经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协助教育体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组织小学教职工的聘用;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4.按照教师的岗位、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镇学校的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教师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组织开展本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学处、总务处、德育处、办公室。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1.勐撒镇中心完小、2.勐撒镇城子完小、3.勐撒镇芒茂完小、4.勐撒镇班必完小、5.勐撒镇芒枕完小、6.勐撒镇箐门口完小、7.勐撒镇琅琊完小、8.勐撒镇丙令完小、9.勐撒镇户肯完小、10.勐撒镇中心幼儿园。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党建、促发展。勐撒镇中心校党总支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团结—批评—团结”的总体要求,通过主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各支部切实把作为一名合格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贯穿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来,让党建工作沉到底,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勐撒镇中心校把安全教育和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结合起来,请公安、消防、食药监局、疾控防疫、交警进校开展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加强学生防溺水、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火、防盗、防食品安全、防交通事故等的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学校安定和自身安全,学会保护自己。

3.加强学校建设,巩固教育均衡发展。勐撒镇中心校各完小开展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并把创建规范化学校作为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有效手段。镇中心校按照“六大校园”建设要求,由易到难,分头推进。

4.以新课程改革为重点,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强化德育活动的引领。镇教育中心校以开展活动为载体,引领各校增强德育教育内容的系统化、主题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179人。在职实有18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39725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992453.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9780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7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35880.51元,减少3.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学校聘请临聘人员工资统一由教体局预算;三是特岗教师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由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992453.8元,其中:本年收入36992453.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99245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40680.51元,减少4.7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学校聘请临聘人员工资统一由教体局预算;三是特岗教师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由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99945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992453.8元,其中:基本支出3652847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04662.91元,减少5.9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二是学校聘请临聘人员工资统一由教体局预算;三是特岗教师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由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预算。项目支出46398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3982.4元,增长了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将困难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纳入本单位预算。其他支出7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将其他单位拨付的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教育支出—学前教育1025869.42元,主要用于保障学前教育日常办学。

2.教育支出—小学教育26356233.39元,主要用于保障小学日常办学及学生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434969.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部分的退休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4154.8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特岗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5.抚恤-死亡抚恤76503.48元,主要用于去世职工抚恤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12968.7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637.9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388116.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100291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9132.0元)。

2.津贴补贴42313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231320.00元)。

3.绩效工资113579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7916.00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84154.88元(其中:基本支出3184154.88元)。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12968.73元(其中:基本支出1412968.73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5017.93元(其中:基本支出555017.93元)。

7.住房公积金2388116.16元(其中:基本支出2388116.16元)。

8.办公费600353.06元(其中:基本支出460353.06元,项目支出140000.00元)。

9.差旅费3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00元)。

10.电费22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2000.00元)。

11.水费4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000.00元)。

12.维修(护)费1338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33800元)。

13.培训费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元)。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0.00元)。

15.工会经费398019.36元(其中:基本支出398019.36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元)。

17.物业管理费1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元)。

18.退休费2434969.8元(其中:基本支出2434969.8元)。

19.生活补助142685.88元(其中:基本支出76503.48.00元,项目支出66182.4)。

20.邮电费15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5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勐撒镇中心校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勐撒镇中心校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勐撒镇中心校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共申报项目1个,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项目名称:县级配套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项目金额61492.5元。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是公益一类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勐撒镇中心校资产总额37835649.52元,其中,流动资产3153746.62元,固定资产34571746.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0156.6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77852.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8304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撒镇中心校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勐撒镇中心校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县级配套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临政办发〔2021〕10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中心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临政办发〔2021〕10号文件《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资助政策。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每年500元/人,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250元/人。其中:中央50%,省级42.5%,市级占0.75%,县级占6.75%。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61492.5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按春秋两个学期按时足额完成县级配套资金支付,支付金额为61492.50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改善贫困家庭学生生活水平,让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1200111

  
附件【600801035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撒镇中心校.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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