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定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措施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2.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县直学校和体育单位、各乡(镇)、学校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基本操作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及教育装备发展规划。
3.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推进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
4.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设立、撤销和变更核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及教育体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补教育体育专款的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筹措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教育体育基建、援助、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科学合理规划学校的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8.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体育从业人员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推荐、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核;负责县直教育体育单位、学校教师、干部职工调配录用、劳动工资、考核退休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县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编制;负责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非学历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10.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贯彻国家、省、市教育体育督导法规,组织实施本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指导各乡(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县、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督促各乡(镇)、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负责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拟订和落实,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负责组织县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县级及以上赛事;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联系县体育总会和县老年体协工作,指导体育协会开展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对教育体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推动党建工作与“六大校园”建设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贯穿学校管理全过程。
2.持续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卫生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疾病防控制度体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当前的头等大事,要在深入总结一年来疫情防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宣传、防控知识培训、物资筹措、安全维稳、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全面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工作制度;用好教师包保责任制度,实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及活动轨迹;强化校园日常管控,坚持扫码、检测体温进入校园,做好师生晨午晚检登记;强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做好校园食堂、餐厅、宿舍、教室、图书馆、厕所等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继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杜绝疫情防控方面的任何问题发生。
3.确保教育体育系统和谐安全。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责任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校园“三防”投入力度,推进食堂“六T”管理和明厨亮灶工程;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防范和打击“校霸”“校园欺凌”“校闹”“校园贷”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大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彻底。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狠抓教育教学质量不放松。完成招生计划,提高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继续实施聘请普通高中教育人才援建边疆帮扶耿马工作,增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要努力提振教师队伍精气神,全面强化质量意识,想办法、出实招,拿出强有力措施,增强扩优提质工作成效。认真落实提升教育质量二十二项制度,加大“质量校园”建设工作力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薄弱学校继续实行领导挂包销号制。千方百计提高一本、二本上线率,义务教育各年级教学质量较上年度有明显提升。着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协调发展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要丰富体育锻炼方式,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
5.深入推进教体融合发展。完善“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教体融合运行机制,推动教体在场地、师资、课程等方面深度融合。加强学校体育文化建设。统筹用好课内课外、校内校外资源,推进体育教学课程化、运动参与生活化。加强足球场、训练基地等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持续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6.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一是积极推进还未收尾的项目工程;二是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前期工作。三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采购426套多媒体交互式LED一体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所有班级多媒体交互式LED一体机全覆盖,实现多媒体设备“班班通”。按云南省新建改扩建高中校园网络总体建设要求,根据“万兆校园,千兆到端,管理教学双平面,有线无线一体化”建设原则,在县第一中学和县民族中学高中部建设校园网络。
7.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化教师评聘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抓好青年教师培训计划;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贯彻落实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继续实施好聘请普通高中教育人才援建边疆帮扶耿马工作,增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持续开展教育系统驻校蹲点工作。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等综合改革,切实解决阻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
8.紧抓控辍保学工作不松劲。要继续实行“双线四级六长八包”制度,用好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进一步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基本制度,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的各项权利,全面抓实控辍保学工作,要动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不下滑。把各级各类学校的资助体系管理到位,管好用好学生资助金,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全面排除因贫辍学风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1个。分别是:
1.耿马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2.耿马自治县华侨管理区九年一贯制学校;3.耿马自治县河外中学;4.耿马自治县第一幼儿园;5.耿马自治县城关完全小学;6.耿马自治县第一中学;7.耿马自治县勐撒中学;8.耿马自治县芒洪中学;9.耿马自治县贺派中学;10.耿马自治县芒洪乡教育办公室;11.耿马自治县勐永中学12.耿马自治县四排山乡教育办公室;13.耿马自治县贺派乡教育办公室;14.耿马自治县勐撒镇教育办公室;15.耿马自治县勐永镇教育办公室;16.耿马自治县五华民族小学;17.耿马自治县大兴乡教育办公室;18.耿马自治县洛凌九年一贯制学校;19.耿马自治县耿马镇教育办公室;20.耿马自治县大兴中学;21.耿马自治县允捧中学22.耿马自治县四排山中学;23.耿马自治县勐简乡教育办公室;24.耿马自治县民族中学;25.耿马自治县孟定城关完全小学;26.耿马自治县孟定下城国门学校;27.耿马自治县洞景中学;28.耿马自治县福荣九年一贯制学校;29.耿马自治县孟定镇教育办公室;30.耿马自治县勐简中学;31.耿马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9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5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58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1,30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215.55万元,占总收入的98.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963.19万元(含教育收费963.19万元),占总收入的1.57%;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7万元,占总收入的0.21%。与上年对比减少11502.63万元,下降15.8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一般公用经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8万元、集中连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657.87万元、乡镇岗位补贴(事业)685.58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33.82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347.3万元,学前教育保教费专项资金550.00万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般性奖补专项资金81.04万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84 万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资金84.92万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省级专项资金18.04万元、农村学前教育及市特校营养改善计划市级配套专项资金26.22万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市级专项资金0.32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第二批)中央专项资金300.00万元、3-8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1,457.3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义教公用经费小学教育)的经费550.62万元、农村小学不足100人以下校点公用经费专项资金62.4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保障市级专项资金24.5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专项资金557.1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专项资金187.31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营养改善计划小学教育)的经费214.0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困难学生)专项资金453.5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八个少小民族补助专项资金33.9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小学教育)补助专项资金201.66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1,238.38万元、第一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省级专项资金1,107.00万元、第二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专项资金488.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市级专项资金6.65万元、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省级专项资金29.1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省级专项资金309.8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校舍改造)中央直达专项资金1,576.1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经费375.61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249.0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义教公用经费初中教育)的经费142.20 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营养改善计划初中教育)的经费108.6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26.2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困难学生)专项资金381.7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八个少小民族补助(初中教育)专项资金16.6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初中教育)补助专项资金168.98万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416.64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专项资金1.03万元、普通高中学费及住宿费专项资金200.00万元、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普通高中免学费)的经费15.25万元、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142.85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4.61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专项资金9.21万元、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经费49.40万元、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08.77 万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市级专项资金0.88万元、学生资助中央资金(普通高中资助金)的经费4.11万元、第一批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专项资金7.00万元、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专项资金172.00万元、“两免一补”扩大补助项目专项资金500.00万元、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县级配套专项资金0.04万元、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专项资金15.00 万元、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省级配套专项资金6.27万元、第二批省级师范生培养计划专项资金5.00万元、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专项资金40.00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017年提高部分)15.56万元、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0.04 万元、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66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市级专项资金0.16万元、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就读学生交通和生活费补助资金20.00万元、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专项资金0.6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省级专项资金9.39万元、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省级(免学费)专项资金0.19 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91万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专项资金4.04 万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直达资金专项资金114.00万元、特殊教育补助中央专项资金121.00万元、春季学期以前年度14年免费教育专项资金200.00万元、聘用县一中校长岗位补贴、绩效工资专项资金4.93万元、教育人才援建边疆帮扶人员专项资金60.00 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16.57万元、贫困大学生帮扶专项资金40.00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47.00万元、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专项资金12.50万元、还世行贷款还款本金专项资金4.13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奖励补助的专项资金6.00万元、职业年金149.04万元、工伤保险3.35万元、失业保险0.06万元、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一批)的专项资金87.0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专项资金9.00万元等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5492.96万元,所以收入减少;二是上级给予的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拨入教育部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教育部拨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4,9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38.49万元,占总支出的77.35%;项目支出14,713.81万元,占总支出的22.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778.05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公用经费缩减和特岗教师养老保险单位配套部分减少;二是其他单位拨付资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拨入教育部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教育部拨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238.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49.86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缩减和特岗教师养老保险单位配套部分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414.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13.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1.81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本年度的项目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云南省中小学"厕所革命”补助专项资金等支出增加,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校舍建设、校舍维修、困难学生资助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998.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3%。与上年对比增加2410.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的项目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云南省中小学"厕所革命”补助专项资金等支出增加,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50,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07.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5.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654.4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2.87万元,资本性支出5052.4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3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11.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52万元,职业年金缴金40.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27.33万元(退休费2091.58万元,抚恤金114.45万元、生活补助21.30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25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和大病医疗保险,其中:事业单位医疗3153.4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90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雨露计划补助资金0.03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3,45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451.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8万元,支出决算为27.71万元,完成预算的19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出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84万元,完成预算的28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的86.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预算未安排下属学校的车辆运行经费及接待费,特别是本年开展教育教学业务检查多,车辆已陈旧,维修费用增大,所以车辆运行经费费用支出数大。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43万元,增长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4万元,增长1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1万元,下降27.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开展教育教学业务检查多,车辆已陈旧,维修费用增大,所以车辆运行经费费用支出数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4万元,占78.82%;公务接待费支出5.87万元,占21.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检查工作等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31万元,下降26.14%,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工会费、水电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111813.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215.68万元,固定资产75046.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35.03万元,无形资产515.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减少21625.28万元(本年度调整预拨资金,其他付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减少),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625.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22.46万元(本年的是用原值,2020年固定资产用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3.5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8项,账面原值12.345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本年的结转结余金额少的原因: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专项资金12.64万元、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经73.70 万元、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专项经费15.94万元、第二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682.86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306.45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919.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初中教育生活补助)专项资金6.00 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资金1.51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439.50 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经费1014.4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级经费116.23万元、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活补助)省级专项资金380.18万元、第一批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1521.81万元、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经费250.25万元、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省级直达资金下达专项经费16.28万元、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省级直达资金下达专项经费1.80 万元、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下达专项经费76.59万元、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下达专项经费8.51万元、“厕所革命‘省级锁定面积中央专项经费170.00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160.00万元、云南省中小学“厕所革命‘补助专项资金117.70万元、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生活补助)市级专项资金37.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市级经费9.01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544.00万元、集中连片乡镇教师生活补贴1.52万元、2020年初中教育第二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336.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小学教育生活补助)专项资金7.2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初中公用经费)专项资金15.96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初中教育)补助经费447.8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初中教育中央经费469.43万元、2020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初中教育生活补助)省级专项资金387.39万元、第一批农村学生营养膳食初中教育补助专项资金418.80万元、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初中教育)中央经费157.43万元、云南省中小学“厕所革命‘补助(初中教育)专项资金53.30万元、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中央专项经费52.94万元、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初中教育生活补助)专项资金38.23万元、初中教育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3741.00万元、第二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24.81万元、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专项资金48.53万元、2020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经费137.46 万元、2020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经费29.67万元、2020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免学费补助专项资金6.31万元、2020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9.54万、2020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专项资金110.77万元、2020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14.92万元、2020年第二批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专项资金12.31万元、2020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专项资金38.98万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308.85万元、普通高中人才引进经费140.97万元、2017年到边境县和藏区县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专项经费107.54万元、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支持计划经费5.00万元、第四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8.63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市级配套资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26.92万元、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专项资金40.00万元、2020年第一批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专项资金1.18万元、2020年第二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支持计划经费2.00万元、两免一补扩大补助范围项目500.00万元、14年免费教育免补资金4.4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经费27.08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国家助学金)中央经费8.74万元、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8.75万元、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特殊教育)省级资金专项经费16.01万元、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特殊教育)中央资金专项经费75.3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特殊学校)市级经费0.44 万元、公共体育普及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专项资金120.00万元、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50.00万元、社会足球场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40.00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70.71万元、雨露计划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85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一批的专项经费2.0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一批的专项经费2.0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一批的专项经费155.0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项目资金(省对下第二批)的专项资金20.00万元、彩票公益专项资金5.00万元、彩票公益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资金22.00万元、彩票公益专项资17.00 万元、彩票公益(基层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资金60.00 万元等资金19066.98万元。
(二)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体育项目和乡村少年宫活动办公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