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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2-09-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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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耿马自治县文物局牌子。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5.管理全县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13.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始终把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服务,联防联控,做到文旅发展、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一是持续加强行业监管。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我局对县内A级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网吧、KTV等场所进行集中关停,有效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危险。严密监控文旅市场动态,做好文旅场所监督检查。218日开始,根据指挥部相关要求,我局在组织耿马县城及华侨管委会片区娱乐场所业主进行复工培训后,对照《指南》、《八个必须》和《消毒制度》,指导除孟定镇、孟定农场和清水河片区外的其他片区文化娱乐场所有序恢复营业。813日,根据临沧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8号通告要求,继续关停全县文化娱乐场所。二是抓实隔离酒店、抵边卡点值守工作。为严防边境疫情蔓延,我局每半个月抽调1名同志到孟定镇隔离酒店参与疫情防控工作。4月中下旬开始,我局每周抽调工作人员到孟定镇山头寨村南帕山4、5号卡点配合开展抵边守卡工作。三是加强县城网格管理工作。组织县城第五网格成员单位,加大力量投入县城网格排查,随时掌握网格动态,并积极通知、组织网格内住户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2.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参学人数49人次;开展专题读书会2次,参学人数14人次;开展专题党课8次,参学人数135人次;开展“三会一课”26次,参学人数256人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参学人数117人次。二是开展系列活动。开展“永远跟党走”教育活动1次、“学习先进典型”教育活动2次、“红色故事大家讲”活动4次。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局共有“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50件,目前已完成44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3次。

3.从严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有力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文化旅游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党建工作不断规范。规范了党组织设置,在支委委员缺位的情况下,主动请示上级组织进行了支委委员补选工作,顺利完成补齐了支部委员5名委员的合理设置,激发了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活力,增进了建设工作有序稳步发展。制定《耿马县文化和旅游局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指导党建工作开展。积极申报并荣获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按要求制定了《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内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各分管领导、各股室要抓好各自分管、负责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党组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局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切实把马克思主义五观、无神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党员干部和职工心里,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活动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5.稳步推进综治暨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及各项安全措施,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盲目乐观、消极懈怠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狠抓督促落实。强化综治维稳工作的管理,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安全薄弱环节监管,以责任机制为核心,坚持矛盾排查和调查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处理。突出重点,抓实节假日期间各重点时段的前期摸排、中期监管。确保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调处,今年以来,全局系统内未发生大的矛盾纠纷事故。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局认真谋划,提前安排布置,在“512防震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期间,我局机关悬挂标语,认真制定方案,组织人员配合县各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主题开展平安耿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并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文化、文物、旅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咨询活动。

6.奋力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完成对市级代表性名录傣族古法制糖技艺视频的拍摄记录、县级代表性名录莫牙蒲葵扇制作技艺项目及传承人的拍摄记录以及部分世居民族的非遗项目摸底调查;完成耿马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布展和验收工作。二是组织我县的紧那罗舞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缅甸驻华大使吴苗丹佩阁下一行到我县考察期间、市政府驻昆办考察团一行到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期间进行宣传展示;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营造浓郁的节日文化氛围,为抗击疫情注入正能量,组织部分非遗传承人以短视频的形式,向全国人民及一直关心和支持耿马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问候和新年的祝福。开展2021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线上、线下的系列宣传展示活动。三是联合消防等部门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反馈到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督查完成整改;配合县纪委、检察院、消防大队、应急管理部门等对石佛洞遗址、芒抗佛寺、耿马土司官道勐撒段旧址、勐撒岩诗、大寨佛寺等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督查,提出安全隐患问题意见、建议,召开现场反馈会议,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问题。四是汲取沧源自治县翁丁村“2.14”火灾教训,针对我县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积极争取协调各方面力量,为全县14个文物建筑配备微型消防站、安全监控设施、消防水池,推进全县文物保护建筑达到消防安全“一项一策”标准。五是接受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督查组、市局文物安全督查组等专项督查,全面清理文物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抓好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促进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7.持续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大力加强群众精神文化阵地和群众文化队伍建设,不断满足基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一是开展群众文艺辅导班12班次,参训人员627人次;到四排山乡梁子寨村和孟定镇农户家录制具有当地民族特色的佤调和傣调;组织文化志愿者现场书写春联免费赠予居民,共送出春联、福字1200,为新春佳节增添了浓浓的喜庆氛围;623日在耿马电影院进行喜迎党代会 聚力铸辉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演出,观看人数500余人。二是原创民族舞剧《勐相耿坎·傣拳师》代表临沧市参加云南省第十六届新剧(节)目展演,获得优秀导演奖和优秀作曲奖。三是我县傣族白象、马鹿舞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四是图书馆共接待读者24000余人次,外借阅图书、期刊文献共15980册,电子图书借阅机下载量达7800册,少儿机点击量达89400次,装订期刊71218册,装订报纸12136册,线下开展阅读推广服务17场次,展出展板308块、图片366,展出图书2570册,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受众群众约5000余人次;举办讲座1场次;线上开展知识竞赛、微信展、讲座、推文等活动共计160次,参与人数6300人次。五是完成勐撒镇箐门口村芒见组、孟定镇邱山村、孟定农场管委会总场、孟定农场管委会云阳社区、芒洪乡新联村和马厂村6个村(社区)的“乡村旅游、边境旅游文化人才培训”,共计培训900余人次。

8.不断规范文旅市场管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切实加强文旅市场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一是加强审批服务。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项,依法进行行政许可6项;受理到期续证39家。二是加强行业监管。与经营业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90份,同时做好文化旅游市场复工复产,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与经营业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90余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为确保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适时对文化旅游市场进行检查巡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共出动工作人员693人次,排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督促各文化旅游经营业主必须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区域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治乱常态化等各项工作;搞好防灾减灾,抓好场所消杀、通风、体温检测、扫健康码,进行预约消费,限量进入。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及日常巡查执法中,联合多部门有效开展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联合执法、2021年“扫黄打非”第一次联合行动、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巡查检查、高考前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建党100周年期间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

9.继续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有效整合特色旅游资源,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加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发展旅游产业。一是做好项目规划编制工作。配合第三方设计公司做好《孟定班幸村“独树成林”景区特色旅游项目概念性规划》《耿马自治县孟定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田园综合体)》的编制,起草《耿马自治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耿马自治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并报送审批,对《耿马自治县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耿马自治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7个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加大旅游固定资产投资。报建投产项目1个(芒坑旅游度假区),截至202110月,入库报送投资总计8830万元,向市级报送文化旅游重大项目3个,完成投资报送11312万元。三是做好项目建设监督工作。督促施工方做好孟定班幸独树成林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孟定山头寨水桑树游客中心和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勐简大寨旅游厕所建设;对耿马电影院(白马社区)、大兴滇重楼、勐永芒来3座厕所进行了验收移交,对勐永镇芒来村大地基组创建的民宿和特色农家乐进行初验;完成孟定班幸独树成林风景区景区游记、景区攻略、视频、慢直播、智慧停车场(厕所)等工作,并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四是做好旅游名(镇)村申报工作。孟定镇获批省级旅游名镇,勐撒镇箐门口村芒见组获批省级旅游名村;申报南汀画院竹楼客栈创建半山酒店,申报古法造纸芒团客栈创建精品民宿,申报孟定镇罕宏社区芒坑自然村、勐撒镇箐门口芒见自然村创建市级旅游品牌村,目前相关申报创建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6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6.86万元,占总收入的9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76万元,占总收入的0.35%。比上年同期增长55.91万元,增长率4.28%。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及新创舞蹈扶持专项资金等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45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04万元,占总支出的27.91%;项目支出1,769.44万元,占总支出的72.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比上年增加601.70万元,增长32.48%,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增加了非遗展示馆建设项目支出及上年结余资金体育馆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3万元,下降1.47%;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我单位根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其中本部门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9.16万元(该支出不含其他人员的经费),日常办公经费人均支出0.9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9.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1.93万元,增长52.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非遗展示馆建设项目支出、体育馆建设项目支出、新创舞蹈扶持等项目资金支出。项目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具体开展民族文化工作队建设工作;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62.38万元,具体开展文化传承发展与乡村旅游开发工作、文物保护工作等;卫生健康支出10.36万元,具体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其他支出70.28万元,具体开展农村体育场建设工作及新创舞蹈扶持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6%。比上年同期增加695.02万元,增长41.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非遗展示馆建设项目支出、体育馆建设项目支出、新创舞蹈扶持等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开展民族文化工作队建设工作;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4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9%。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1301.17万元;文物保护支出152万元;体育场馆支出170万元;新闻出版电影支出46.2万元;广播电视支出220.47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0.3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5.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3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我部门在职人员单位配比单位医疗部分支出37.27万元,大病保险缴费1.66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40.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全部用于我部门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84.38%。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58.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54万元,下降39.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1万元,下降4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27.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74.07%;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25.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文化、旅游工作、疫情防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等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8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材料消耗品的购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225.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9.33万元,固定资产416.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9.6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5.53

749.33

416.53

108.01

102.40

0

206.12

0

0

59.67

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上年度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100.84万元,本年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3万支,本年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21.54万元。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59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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