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1301000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
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是县委主管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推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调研工作,开展海外联谊,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县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指导,支持配合外事、对台、侨务、港澳等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条例”宣传,强化思想“引领力”。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在全县广泛开展《条例》学习活动,印制、发放《条例》、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口袋书以及应知应会手册960余本。二是制定党外、少数民族干部、非公经济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计划,将统战对象的教育培训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课程。三是持续深化统战对象理想信念主题教育,统筹策划“耿马统一战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开展“讲好三个故事”活动。
2、抓“平台”建设,汇聚广泛“智慧力”。一是搭建协商平台。协助县委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积极搭建平台,加强与人大、政协、宣传等部门协调沟通,健全县乡、县企之间的联系网络,为统一战线献计出力提供畅通渠道,在强化组织协调中,引导党外、非公经济、少数民族、宗教界等广大统战成员积极有效建言献策。完成会议协商3次,组织统战代表人士参加全县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1次32人、参加“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会1次10人,举办网络人士座谈会1场次15人,与代表人士座谈4场次17人次。与政协部门紧密协作,进一步推进统战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和“协商在基层”的深度融合,切实搭建起基层统战工作平台,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推进民主协商,在更大范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助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水平提升。二是搭建选人用人平台。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力度,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六支队伍”数据信息库,完成第二批无党派人士初步认定5人。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党外干部选拔工作,全县提拔任用党外科级领导干部77名,在政府职能部门、人大委室、政协领导班子及委室中均配备了党外领导干部。三是建好实践活动基地。按照“抓好示范,以点带面”的原则,在成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创新实践活动基地、统战文化、网络人士统战工作基地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党外知识分子实践活动基地并组织项目培训2期,通过为统战成员搭建广阔平台,充分发挥其智力和人才优势,实现“聚才引智”。四是坚持和完善统战工作联席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统战、政法委、民宗、公安、侨联、工商联等部门参加的宗教工作、侨务工作和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对策建议,在共商互促中实现人心融合和力量整合,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3、抓“活动”载体,铸牢事业“凝聚力”。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部门实施方案和详细计划清单,采用自学、集中学习、宣讲培训、举办读书会、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同时引导统战成员积极参与全县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促进统战工作“开新局”。共开展专题学习及研讨30次,为民办实事19件次,志愿服务活动6场次51人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7篇,组织统战人士参加公祭活动10人。二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6+N”(十进)为主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21年1月我县获得国家民委命名授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持续推进“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截至目前,共向上级争取到“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现代化边境小康建设、民族团结保障经费、民贸民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民族文化等项目资金1385万元,启动实施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共计划投资500万元。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工作,向上申报2022年度民族文化项目2个,拟争取补助资金37.7万元,新建传习馆80平米,举办培训班1期,完成文化实物征集12件。
4、抓“服务”实践,聚合群众“向心力”。投身乡村振兴。坚持“四个不摘”,班子成员定期到挂钩村开展讲党课、志愿服务、疫情防控指导等,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开展春节、七一慰问活动3场次,协助新城村三委抓好烤烟种植工作并落实工作经费,在四排山乡举办魔芋、小米辣种植技术培训班2期150人次,投入培训资金2.5万元,在勐撒镇箐门口村芒见组举办乡村旅游接待礼仪、高效水稻栽培技术培训2期56人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走访慰问统战人士8场次,发放慰问金40.4万元,兑现困难归侨侨眷补助60户3万元,申报困难归侨侨眷补助27户6万元,完成“贷免扶补”贷款申报,发放贷款85户1579万元,带动就业212人。协调配合民建云南省委向耿马自治县勐撒镇中心完小捐赠电脑、打印机、课桌椅等教学用品,价值45万元。加大走访调研力度。完成11家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工作,组织15家民营企业参加省工商联“千企百会调研助发展”活动,组织59家企业参加全国工商联2021年民营企业运行状况和涉企政策落实情况调查问卷,走访调研77家企业(商会)现场解决问题10件,反馈相关问题53件,配合市、县侨联指导耿马南华华侨糖业有限公司成立归国华侨联合会,创建了全市第一家企业基层侨联组织。打牢政治安排基础。联合14个部门开展了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组织业务培训1场次28人,完成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评价2批次54人,为实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动态管理和进行政治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助力疫情防控。配合开展好网格管控工作,做好所负责网格的疫情防控宣传、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等工作;继续严格落实“双暂停”的要求,做好宣传、督导以及信教群众思想工作;宣传发动宗教界、非公经济等广大统战对象积极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中,协调配合云南省工商联及省光彩事业基金会向耿马捐赠价值10万元的防疫物资;侨联、侨办积极开展对缅疫情防控信息对接联络事宜,侨联、侨办积极开展对缅疫情防控信息对接联络事宜,配合落实对缅防疫物资捐赠10批次,带队到缅甸滚弄开展采样、检测培训3天,带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第二批滚弄大桥医疗保障工作。
5、抓“队伍”建设,激发创业“新活力”。一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领导干部参加全县科级干部轮训班3人次,参加市级专题培训2期4人次,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举办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档案管理以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讲等各类培训5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激发统战工作活力。二是充实基层统战工作力量。在全县92个村(社区)配备统战民宗干事,明确责任和任务,进一步延伸基层统战工作触角,切实推进“三级网格、两级责任”落实到基层,切实解决基层统战工作没有“脚”的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1.办公室;2.宗教股;3.侨务台务股;4.民族经济发展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减少12.14万元,同比下降8.39%,减少主要原因是统战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16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84万元,占总支出的80.01%;项目支出32.94万元,占总支出的19.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对比减少19.1万元,下降10.39%,减少主要原因是统战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2020年支出专项经费包含2018、2019年项目已实施,但未验收支付部分,2021年无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万元,下降1.26%,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1人调入1人,实有人员总数不变工资基数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7%。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4.6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94万。与上年对比减少17.42万元,下降34.59%,减少主要原因是统战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2020年支出专项经费包含2018、2019年项目已实施,但未验收支付部分,2021年无相关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一网两单”信息工作经费支出0.74万元,占项目支出2.25%;二是统战专项经费支出32.2万元,占项目支出97.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对比减少19.1万元,下降10.39%,减少主要原因是统战统战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2020年支出专项经费包含2018、2019年项目已实施,但未验收支付部分,2021年无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1%。主要用于:民族上层人士生活补助20.78万元;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等一般性支出以及日常办公运行维护费及相关费用1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5万元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6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6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96.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使用公车出行活动也有所减少;二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和人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64万元,增长2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4万元,增长60.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上级统战部门工作人员到耿执行公务活动次数较上年增加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54.05%;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占45.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战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万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96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县委统战部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4万元,增长4.68%。增加主要原因为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办公费略增。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它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71.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57万元,固定资产34.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