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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作者: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时间:2022-09-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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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划、安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2),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查、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3),组织开展刑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案件的查处。  

7),指导、监督消防、灭火工作。

8),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承担县政府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12),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1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4),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5),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6),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警务督察,发现和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17),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力重大风险防控,致力实现护航发展高质量。一是强化反恐维稳,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守牢不发生暴恐案事件的底线。年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理案件2起2人对邪教信息系统23名在册人员进行走访,了解现实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对6名重点人员(邪教5名、“103”1名)落实管控责任和责任民警,做到一人一策,每日系统调度和管控,确保稳定。二是强化信访维稳,全力推动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依法严打信访活动中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信访秩序稳定。共受理信访事项24件已办结24件24人。三是强化网络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共开展不定时网上巡查3710余次,巡查发现互联网舆情信息32期,未发现涉及境内、境外的网上谣言和有害信息及舆情炒作。四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及时了解境外动态。共收集境外各类情报121条,整理上报境外情报83期,涉缅专报2期、研判材料4期、核查上级情报线索5条。五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最大限度预防“民转刑”“刑转命”及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4起,化解260起,治安案件调处304起。六是强化重点人员稳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目前全县列管治安类重点人534人:其中精神障碍34人;枪爆高危88人;刑满释放400人;涉访涉稳12人未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及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确保了建党100周年和COP15期间、敏感日期间不失控,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国庆、中秋和COP15等重要节日安保维稳工作。

2),聚力从严治警要求,致力实现队伍管理高质量。一是聚焦教育整顿,高举建警旗帜。以队伍教育整顿为龙头,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着力完成18个必学篇目学习,认真查找顽瘴痼疾,共排查出各类顽瘴痼疾问题58个。年内共有53名民警、1名辅警被相关部门调查,有15名民警被全局通报批评。二是选好配强领导干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党委充分酝酿和讨论,集体决定,切实加大年轻干部任用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干部优势和特长,共提拔正科级转任重要岗位干部3名,提拔正科级干部6名,提拔副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进一步使用干部1人,职务调整4人,改任职级7人,营造了能上能下的用人氛围。三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激发全警战斗力。年内,共发布宣传信息200余篇,被云南警方、云南政法微信平台等省级媒体采用7篇,被临沧日报、临沧警方、临沧政法等市级媒体采用20余篇,被风情耿马、耿马融媒等县级媒体采用30余篇。四是狠抓爱警暖警措施落实,提升民警获得感幸福感。年内,1个集体受公安部表彰,1个集体受省级表彰,2个集体受市级表彰,2个集体受县级表彰,2个集体受县局表彰1名个人受省级表彰,5名个人受市级表彰,68名个人受县级表彰,61名个人受县局表彰。

3),聚力疫情防控常态化,致力实现治安防控高质量。一是坚决扛牢为国守边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云南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精神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国门意识、国防意识、国家意识,全局民(辅)警及省厅、曲靖、大理、楚雄、红河支援的民警及民兵全年保持一级勤务,在岗在位,认真履行好守护神圣国土的职责使命,切实筑牢耿马边境安全屏障。二是进一步织密边境查缉管控网络。严格落实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工作机制,按照“五个管住”要求,落实“五级段长制”“五级书记抓边防”“五个全面”等工作要求,严密一线查、二线堵、社会面控的查缉体系,县局还调整省厅支援的民警和楚雄支援的民兵与县局警力强化大湾江和大花桥两个卡点的执守特警大队和10个派出所根据形势研判,每天不定点、不定时开展流动查缉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坚决守住耿马不发生本土病例的底线。共出动警力11.6万人次,查验车辆81.5万辆,检查人员167.3万人,劝返1.7万人。三是强化高危重点人员源头管控。按照“应接尽接、全接全管”要求,做好缅北回流人员“逼投劝返”工作,最大限度防止偷渡入境人员内流共处理缅北回流和偷渡出(入)境人员4141人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持续不断推进“三查三清四告知”集中统一行动,深入开展“三非”外国人治理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组织、运送、容留、引带、雇佣“三非”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检查宾馆酒店79次2014家次,召开旅店业业主会议8,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共清查出租房1586户、登记外来流动人口10676人次,摸排缅籍人员12611人;协助送至精神病患者32人。

4),聚力强边固防工作,致力实现边境整治高质量。一是建设完成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项目建设。共建设完成1463个点位,安装2053套设备,为22个抵边联防所配备了技防系统应用设备,相关设备已调试完毕,运行正常;共组织15场次累计162人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组织完成政务微信完装1107人,登录率达100%,相关预警签收处置率均达100%;设备在线率在99%以上,目前正向100%目标冲刺。二是认真开展隐患漏洞排查整改。按照“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同抓强边固防,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共查隐患漏洞”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边境管控和疫情防控存在安全隐患这个重点,认真对网格化管理、社会面管控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同时对全县47.35公里边境线、124个抵边卡点、22个边境联防所、1372个技防设施安装点等进行实地踏勘,累计排查出6类问题隐患270个(学习贯彻方面1个、“三防”建设方面116个、主责主业方面36个、基础建设方面38个、防控漏洞方面77个、纪律作风方面2个),已整改问题270个,整改率100%,其中,共向党委、政府汇报或通报相关单位问题161个,发出督办通知书109份,提示函161份。三是全力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共办理组织偷越国边境刑事案件122起520人,办理行政案件3384起3411人遣送三非人员403起2018人;破获电信诈骗70起41人;破获走私案件37起37人;抓获逃犯60人;兑付举报、协助抓获偷越(国)边境行为奖励资金47.2万元;使用“七个一律”累计惩戒参与偷、引、带边民60人。

5),聚力公安主业攻坚,致力实现平安建设高质量。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立各类刑事案件1291起,破550起,破案率42.6%抓获嫌疑人502名,与去年同期(2020年1-12月立1237起、破363起、抓获嫌疑人488人)相比,立案数上升4.37%,破案数上升51.52%,抓获人数上升2.87%二是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共获毒品案件数119起,抓获犯罪嫌疑164缴获毒品711.472千克(其中,查获零星贩毒情况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9名,缴获毒品3150.74,与去年同期(2020年1-12 月,破获毒品案件数174起,抓获犯罪嫌疑208人,查获制毒配剂案件3起,缴获毒品725.69千克)相比,案件数下降31.61%,嫌疑人数下降21.15%,毒品数下降1.96%)。查处吸毒人员712人,收戒吸毒人员391其中强戒153人、社戒181人、社康57),新增505三是深化治安打击整治。共受理治安案件1778起,结案1325起,处理违法人员23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2020年1-12 共受理治安案件1928起,结案1224起,处理违法人员1610人,受理数下降7.8%,结案数上升8.2%,处理违法人员上升46.6%。破获跨境网络赌博案件3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9人,冻结涉案资金2万余元。查处赌博行政案件232起,查处违法人员418人。同时,积极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刷脸工程”建设,完成智慧安防小区前端设备安装建设小区23个。四是狠抓经济犯罪工作。共受理、初查经济犯罪案件36立案33涉案金额2423.34万元破案25挽回经济损失261.29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0,与去年同期(2020年1-12月,共受理、初查经济犯罪案件33立案34涉案金额3284.01万元破案25挽回经济损失797.9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0)相比,受理、初查经济犯罪案件上升9%,立案数下降2.94%,涉案金额下降26.21%,破案数持平挽回经济损失下降67.25%,抓获嫌疑人数持平。五是稳步推进出入境管理工作。共受理各类证照658证,为赴境外援建滚弄大桥工作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120证。移交缅方“三非”人员406起2028人。缅方移交我方“三非”人员59人。与缅方开展非正式会晤4次,并保持与缅方进行通讯交流,互通边境管控、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六是有序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共纠正教育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546起(其中,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680起,无证驾驶3425起)共办理驾驶证申领9070本,补换驾驶证证 3752本,机动车注册登记 17607 辆、 补换行驶证 2535 本、机动车注销4572辆  、机动车抵押、解押登记 2619辆、预约考试26774人次,驾驶人教育学习16188人次七是强化监所管理工作。年内,戒毒所共收押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59人,收押收治病残吸毒人员22人,投送吸毒人员18批次166人。看守所共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1998人,累计出所1429人(其中投送监狱347人,刑满释放813人,取保候审37人,监视居住1人,转本省其他所150人,转外省其他所1人,执行死刑4人,因病死亡1人,其他释放74人)。拘留所共羁押男性刑事犯罪嫌疑人1140人。保持公安监管场所“两无”(民警无违纪违法、监所无安全事故)。加强森警工作,全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40起,撤销案件22起,破案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其中,滥伐林木案2起,盗伐林木案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0起,非法狩猎案1起。

6),聚力基础设施建设,致力实现固本强基高质量。一是投入52.58万元完成孟定所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完成勐撒、城区、孟定执法办案区改造工作;完成边境立体化项目边检哨塔、检查室等项目可研上报;完成禁毒实验室改造工程;镇北派出所执法办案区进行改造六是投入11万元完成县局指挥中心保密会议系统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七是投入93万元购置4人座警用摩托车9辆,分别配发至特警大队,勐永、勐撒、镇北、勐简、贺派、大兴、芒洪、四排山派出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7人。其中:行政编制2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33辆,在编实有车辆3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44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9.71万元,占总收入的96.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4.27万元,占总收入的3.75%。2020年度收入合计12,41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67.19万元,占总收入的95.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2.48万元,占总收入的4.45%。2021年比2020年收入减少2975.69万元,下降23.9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本单位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项目资金被财政作为存量资金收回1049.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00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6.19万元,占总支出的43.7%;项目支出8,446.32万元,占总支出的5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度支出合计12,09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4.04万元,占总支出的72.29%;项目支出3,351.97万元,占总支出的27.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1年比2020年支出增加2906.5万元,增长24.03%,主要增加原因为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3753.6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56.19万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44.04万元,减少支出为2187.85万元,下降25.02%,主要原因为将辅警工资从基本支出调入项目支出减少1050.25万元,边防辅警工资675.51万元,养老保险284.6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1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0.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6.32万元。2020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51.97万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支出5094.35万元,增长150.98%,主要增加原因为(1)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3703.66万元,(2)疫情防控资金386.19万元,(3)辅警工资从基本支出调入项目支出1050.2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进行治安管理工作;(2)打击刑事犯罪活动;(3)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4)提升我局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全县平安城市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4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6.9万元增加财政拨款支出2690.31万元,增23.08%主要原因为财政用存量资金安排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3703.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3,21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经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边防辅警工资及生活补助及装备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财政保障部分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1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37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5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5.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5.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8万元,下降78.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95.12%;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占4.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日常公务活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开展工作调研等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02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84万元,2021年比2020增加93.18万元,增长20.85%,增加主要原因为办公费人均标准增加及支出2020年12月份追加办公费43.1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工会费、水电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23591.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57.49万元,固定资产13550.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891.81万元,无形资产592.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26.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5.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591.98

5557.49

13550.43

8720.46

612.6


4217.37


3891.81

592.2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6.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1201111




 

  
附件【耿马县傣族佤族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710331087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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