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05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局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定和政策。
2.配合县、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实施义务教育服务,承担小学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管理辖区内的各类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校舍改造。
4.认真落实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问题,制定和落实控辍保学措施。
5.负责辖区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经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协助教育体育局和镇党、政府组织小学教职工的聘用。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加强对财务管理规范化,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视年轻教师培养。注重年轻教师的培养,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指导工作。经常组织年轻教师开展教学交流,指导年轻教师开展课堂教学,积极传授自己的教学经验和策略,嘱咐年轻教师把每一个学生装进心中,关爱每一个学生。
2.发挥骨干教师作用。积极开展帮教活动,通过听课、评课,反馈教学情况,促使教师学习课改精神和理念,积极钻研新教材,教师的专业得到迅速地成长。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思路,邀请其他学校教师到学校交流教学经验与方法,选派各科目教师到其他学校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3.立足课堂要质量。要求广大教师要立足课堂,注重基础,精讲精练,加强课堂检测,注重信息反馈,向45分钟要质量。本人在教研组活动中推行听评课主备课活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实施周考月考、错题重考、教学质量通报等制度,定期召开教学质量评析会,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强化教学质量跟踪监督,使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得到纠正。
4.重视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全体教职工把“当老师,就要当好老师”作为奋斗目标,努力争做“四有”好老师。要求广大教师,要增强服务意识,服务好每一位学生;要讲奉献,多作为,吃亏是福;要关心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生活学习的每一个细节;得到家长和学生的认可才是最好的成绩。
5.严格要求教研活动。初、高中分设教研组长,分年级分科目设置备课组长,严格按照教研组要求开展活动。每学期学科计划制定相应目标模板,体现目标、培优补差的方法措施。毕业班结合中高考和我校学情认真分析问题,保证试卷的科学性,有效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6.加强对财务管理规范化,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决算、编报、审核等方面按时完成,如实填报,做到及时公开,及时上报,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重大突破。2018年11月,学校被县人民政府评为“文明校园”;2018年12月被市人民政府评为“文明校园”;2020年1月县级平安校园认定,2020年12月1日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校”。近年我校中高成绩逐步提升,高考本科上线都是超额完成市局下达二本指标,虽然本科上线人数少,但是从录取的实际情况看,已经是低进高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单位内设科室11个,分别是:校长办、副校办、行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工会处、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德育处、财务室、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2021年末实有人员196人。其中:事业编制196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77人,特岗19人,遗嘱2人;临时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33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1.9万元,占总收入的94.3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87.25万元(含教育收费187.25万元),占总收入的5.61%;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2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增加303.03万元,增加9.9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等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所以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2021年度支出合计3,40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4.71万元,占总支出的86.22%;项目支出468.95万元,占总支出的13.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41.2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8月我校新录用53位教师,使得2021年的所需人员经费增加,所以我校的社会保障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根据教体局指标记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208.66万元为费用,2020年财政代转在职住房公积金175.20万元,由于县上指标追减、住房公积金配套减少,未记作支出。三是根据耿财教〔2021〕9号文和耿财教〔2021〕56号文化解预拨经费调整费用,使得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34.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9.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8月我校新录用53位教师,使得2021年的所需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办公费支出增加,同时退休老师增加使得退休费增加;二是2021年根据教体局指标记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208.66万元为费用,2020年财政代转在职住房公积金175.20万元,由于县上指标追减、住房公积金配套减少,未记作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8.95万元。与上年对比71.37万元,增长17.95%,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耿财教〔2021〕56号、耿财教〔2021〕9号文化解预拨经费调整专用设备购置费、劝返学生生活补助等资金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74.66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金20.21万元,2018、2019年8个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金0.13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省定民族中学高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23.94万元,国家试点县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央直达资金104.92万元,预算外高中学费181.24万元,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金27.37万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7.57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8.62万元,2019年“两免一补”扩大补助范围4.01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14.68,劝返学生生活补助0.53万元,云南省国家税务总局耿马分局拨入“三代”代扣代征手续费1.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1.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4%。与上年对比增加163.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8月我校新录用53位教师,使得2021年的所需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1年根据教体局指标记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配套部分208.66万元为费用,2020年财政代转在职住房公积金175.2万元,由于县上指标追减、住房公积金配套减少,未记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2,52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初中教育:1361.00万元,高中教育:1142.10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8.70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0.5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9.38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63.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8.05万元(其中: 事业单位医疗192.0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0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08.07万元(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08.0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求的前提下厉行节约,降低运转成本,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故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无公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资产总额4267.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4.53万元,固定资产4023.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0.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53.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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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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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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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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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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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267.05 | 224.53 | 4023.44 | 3412.49 | 0 | 0 | 610.95 | 0 | 0 | 19.0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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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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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