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10号)、《耿马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机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拟定。
2.统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类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糖料(甘蔗)、茶叶、烟草、橡胶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耿马县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沧源边境老支书们的回信精神,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打造绿色食品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为重点,以农业科技进步推广为关键,以农业项目建设为抓手,毫不松懈抓好主要农产品生产供给,持之以恒增强农业发展支撑能力,保持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
(2)动物卫生监督所
(3)畜牧技术推广站
(4)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农机技术推广站
(6)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大队
(7)农业技术推广站
(8)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
(9)土壤肥料工作站
(10)质保质检站
(11)种子管理站
(1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13)农村能源工作站
(14)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农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人员变的原因是行政人员退休1 人,行政调出2人,行政调入2人;事业调出1人,事业调入3人,事业退休3人。
离退休人员9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6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52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6.4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万元,占总收入的0.06%。比上年同期减少12411.21万元,下降69.18%。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年终额度归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88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1.25万元,占总支出的29%,比上年同期增长8.48%;项目支出5638.27万元,占总支出的71%,比上年同期下降21.0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是因2020年的养老保险在2021年来支付,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因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1.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的养老保险在今年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2.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3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9.94万元,下降21.0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明细如下: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0万元(其中:耿财农〔2021〕81号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100万元,耿财农〔2021〕81号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30万元。);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8.5万元(耿财农〔2021〕61号2021年耿马县杂交稻旱种绿色高质量高效示范补助资金15万元,临财农〔2021〕40号环境保防监测站微甘菊野外调查、预警巡查维护费3.5万元。);3、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131.79万元(其中:耿财农〔2020〕23号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中央动物防疫强制免疫经费60.71万,耿财农〔2020〕42号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5.10万元,耿财农〔2021〕81号病猪无害化处理补助65.98万元。);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业业务管理30万元,耿财农〔2021〕81号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30万元;5、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防灾救灾40万元,耿财农〔2021〕46号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补助资金40万元;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400万元,耿财农〔2021〕62号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400万元;7、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5万元,耿财农〔2021〕23号2021年云南省农机骨干人员能力提升培训5万元;8、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760万元,(其中:耿财农〔2021〕81号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畜牧发展方式转变项目10万元,耿财农〔2020〕112号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专项经费750万元。);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田建设1860万元,(其中:耿财预发〔2021〕1号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及勘测设计费60万,耿财农〔2021〕3号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00万元。);10、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72.98万元,(其中:耿财农〔2021〕81号动物检疫经费及动物执法监督工作经费16.9,耿财农〔2021〕81号农业保险补贴县级配套238万元,耿财农〔2020〕70号2020年第十八批中央统筹整合农冷冻库专项资金310万元,耿财预〔2021〕1号耿马发展肉牛产业工作专项经费20万,耿财预〔2021〕1号2019年中央部分农业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68万,耿财农〔2021〕81号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20万,耿财农〔2021〕81号农机安全监理费8万元;耿财农〔2021〕81号芒团分会场种植蔬菜补助6万,耿财农〔2021〕81号生猪扑杀补助经费32.56万元;耿财农〔2021〕81号农业保险财政补贴320.79万,耿财农〔2021〕81号会议室设备更新款4万元,耿财农〔2021〕81号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经费4.48万元,耿财农〔2021〕81号魔芋种植技术培训工作经费50万,耿财农〔2021〕81号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经费27万元,耿财农〔2021〕81号农业局2016第四届南博会工作经费4.58万,耿财农〔2021〕81号动物卫生执法工作经费8万元。);11、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耿财农〔2020〕3号第四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180万元耿财农〔2021〕82号;12、农林水支出-扶贫-生产发展1010万元,(其中: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第二批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耿财农〔2021〕81号2018年牛油果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6.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对比与上年下降13.87%,主要原因项目实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98.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27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2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4.1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97.9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7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719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6550.18万元;扶贫支出119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6.75万元,购房补贴2.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预算数9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完成预算数93.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29万元,增长37.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4万元,增长5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5.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农业农村等相关工作,下乡次数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繁,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84.21%;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占15.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与上比较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上级农业农村工作检查,和下乡查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5万元,增加38.64%,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2.0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6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67万元,电费1.83万元,邮电费3.42万元,差旅费4.69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工会经费22.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346.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84.77万元,固定资产561.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13477.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346.32 | 2784.77 | 561.55 | 500.00 | 49.14 |
| 12.41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1.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3.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收入3.5万元,临财农〔2021〕40号环境保防监测站微甘菊野外调查、预警巡查维护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