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16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8.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21年度工作中努力克服就业专项资金紧缺、人手不足、社会保险扩面难度不断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等困难,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强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实际争取到位资金再创新高,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实现新高,社会保险扩面成效显著、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劳动保障执法监管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15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6.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32.3万元,同比下降20.87%,主要原因是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中专项招聘项目收入和普惠金融发展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63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4万元,占总支出的24.28%;项目支出3,506.75万元,占总支出的75.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资金支出增大1798.72万元,同比增长63.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专项招聘项目940万元资金在2021年支出,同时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比2020年度增长63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8万元,同比增长2.9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部分公用经费结转至2021年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5%,人均支出1.1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6.92万元,同比增长101.56%,主要原因是部分2020年项目资金结转至2021年支出,同时2021年化解拥军优属、未标注脱贫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等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化解预拨2016年养老协办员工作经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275.6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7.65万元,社会保险补贴支出322.32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432.2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8万元,促进创业补贴支出53.8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814.27万元,化解预拨资金拥军优属支出0.5万元,企业退休养老补差资金支出4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1.38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13万元,其他支出140.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1.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资金支出增大1798.72万元,同比增长63.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专项招聘项目940万元资金在2021年支出,同时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比2020年度增长6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及津补贴70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4.77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所需要的办公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5.其他(类)支出14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9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3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6万元,下降2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6万元,增长1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万元,下降52.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万元,占66.29%;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占33.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考察、开展技能培训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16批次123人次、技能培训伙食费18批次203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7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节约资金、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69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1.32万元、邮电费2.91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工会经费支出8.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7万元,差旅费0.0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93.06万元,同比减少86.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会计制度改革,财政应返还额度不再计入资产中,其中,流动资产111.03万元,同比增长21.52%,固定资产65.79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5万元,无形资产13.7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2.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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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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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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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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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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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3.06 | 111.03 | 65.79 | 51.82 | 0 | 0 | 13.97 | 0 | 2.5 | 13.7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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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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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