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2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县残疾人联合会是编委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是县委、县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发展规划管理残疾人事业。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站),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向上争取项目:2021年共向上级残联争取项目资金180.95万元。
2、规范各服务机构运行机制。一是成立领导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围绕疫情防控承诺书,迅速组织职工深入挂钩村受理挂包任务,将疫情防控挂村包组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同时,利用电话、微信群等网络渠道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二是严格盲人按摩店和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防控任务到点、到户、到人。三是开通残疾人正常诉求渠道,全面履行挂案销号制度,一年来,共接信访件3件,销案2件,销案率67%。
3、残疾人办证及“两项补贴”审核工作推进情况。开通残联与县人民医院联合下乡办证服务工作机制,解决基层残疾人办证难问题,为办证残疾人直接减少间接产生费用近200元/人。一年来,全县办证残疾人办证率已完成70%。清理2009至2017年以来目测办证重新评定3552人,完成“两项补贴”审核工作任务,其中:护理补贴3602人,生活补贴2997人。
4、落实重点人群摸排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重度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摸排工作。联合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各乡(镇)、农场残联,对本辖区内具有暴力倾向的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地毯式排查,通过摸排,全县共有监管对象57人(其人员目前危险性评估分级为:2级1人、1级3人、0级53人)。二是开展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行为摸排工作。组织全县9个乡镇、2个农场管委会和1个华侨管理区残联开展地毯式排查,通过摸排全县共有智力残疾人355人,均有法定监护人实施正常监管,无1例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行为。
5、开展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培训。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扣全国持证残疾人状况调查年度工作各项目标,2021年9月15日至9月17日分耿马、勐撒及孟定三个片区,开展2021年度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培训会,全县12个乡镇、农场残联理事长、各村委(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05人进行培训。
6、残疾人文化体育成绩突出。2021年耿马籍残疾人运动员钟永渊在全国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皮划艇(静水)项目女子三级划艇500米和200米比赛中斩获个人单项2枚金牌,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再创佳绩。
7、抓实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现已完成总体工程的85%以上。因缺口资金较大,处于半停工状态,为此,我会积极向市县相关部门申报托养中心附属工程缺口资金400万元,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较短时间内正常投入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37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431.05万元对比减少56.66万元,下降13.1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43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3万元,占总支出的53%;项目支出204.14万元,占总支出的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未支付2017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投资资金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43万元,与上年193.54万元对比增加33.89万元,增长17.5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14万元,与上年436.60万元对比减少232.46万元,下降53.24%,主要原因分析未支付2017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投资资金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上年532.64万元减少115.6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和保障就业(类)支出38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51万元,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支出174.70万元、残疾人康复33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92.5万元、残疾人体育4.88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9.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7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9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4.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2.20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8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3.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支付疫情防控期间的车辆运行费和下乡进村入户为残疾人办证。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90%;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进村入户为残疾人办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3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各相关部门到耿调研及上下级业务衔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的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6万元,与上年13.19万元对比增加2.58万元,增长19.54%,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7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0.35万元,维护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工会经费2.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704.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4万元,固定资产67.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14.95万元,无形资产12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04.74 | 2.14 | 67.65 | | 39.88 | | 27.77 | | 514.95 | 120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耿马县残疾人联合会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