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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勐永镇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2-09-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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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金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团体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何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管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0.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1.疫情防控成效明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建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五个管住”,全面筑牢疫情防线,全力推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压实网格化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实行防疫情输入网格化管理和“十户联防”工作机制。疫情防控卡点严格按照“三必查”“六必看”“辨真伪”原则对往来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排查。

2.产业发展协调并进。全力稳固甘蔗产业基础。2020/2021榨季实现甘蔗入榨28.2万吨,较上榨季增加了3.23万吨。种植烤烟1810亩实现烤烟产量4300担。完成8.1万亩核桃、6.8万亩坚果、1.3万亩茶叶等产业管护。

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一平台三机制”为抓手,实现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全覆盖

4.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勐永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一期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完成坡改梯工程610亩,新建砂石路面机耕路2.89km,新建三面光沟2.89km;产业道路、灌溉沟渠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5.生态环境明显改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累计巡河186次。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推动力度,清理乱堆乱放,占道经营120余处,各类建筑物、白色垃圾等生产生活废弃物1000余吨;深入推动农村“厕所革命”。

6.社会事业全面推进。持续改善民生民本,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残疾人、高龄老人、困难人群等社会弱势群体得到关怀,870户1496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发放各类救助资金540万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

7.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积极排查化解信访矛盾,今年以来,累计接访群众316人次,排查化解村级矛盾纠184起,处理等历史遗留矛盾纠纷89起。

8.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落实镇党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规范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持续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永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永镇2021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永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180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95万元,占总收入的83.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1.72万元,占总收入的16.76%。与上年对比,减少1761.20万元,下降49.45%。2021年总收入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年末追减提升人居环境改造等项目经费,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永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2245.10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02万元,占总支出的90.64%;项目支出210.08万元,占总支出的9.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06.21万元,下降28.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9.55万元,增长14.62%;项目支出减少1165.76万元,下降84.73%。2021年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产业强镇及光木林村道路硬化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永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5.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9.55万元,增长14.6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9.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5.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永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5.76万元,下降84.73%,主要原因为:本年产业强镇及光木林村道路硬化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1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25万元,用于购买各村垃圾清运车及公厕改造、洗手台建设,占项目总支出的11.90%;

2.2020年提升人居环境项目9.92万元,用于支付勐永村墙体绘画项目资金,占项目总支出的4.73%;

3.2021年提升人居环境项目15万元,用于支付垃圾桶采购费及各村垃圾清运车款,占项目总支出的7.14%;

4.2020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5万元,用于勐永村应急避难场所及太阳能路灯建设,占项目总支出的2.38%;

5.光木林村道路硬化项目105万元,用于支付光木林村硬板路建设资金,占项目总支出的49.98%;

6.勐永镇产业路及沟渠灌溉建设项目20万元,用于支付勐永镇勐永村芦稿林组砂石路及灌溉沟渠建设,占项目总支出的9.52%;

7.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16元,用于支付勐永镇中央及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占项目总支出的0.07%;

8.2020年至2021年冬春救助补助30万元,用于支付勐永镇2020年至2021年冬春救助补助,占项目总支出的14.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永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2.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16%。与上年对比减少926.47万元,下降34.84%,主要原因为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5.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4%。主要用于勐永镇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2.5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87.67%,公用经费支出103.03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2.33%。

2.文化旅游和传媒(类)支出4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支出及勐永镇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7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勐永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缴费及计生宣传员、信息员工资等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4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勐永镇勐永村提升人居环境墙体绘画项目等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3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日常运转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40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勐永镇光木林村道路硬化项目等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6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勐永镇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勐永镇2020年至2021年冬春救助补助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永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5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预算的7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的6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78.4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23万元,增长42.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2万元,增长4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1万元,增长36.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车辆购买年限长,车辆修理费用支出增大,本年开展乡村振兴和换届工作,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车辆修理费用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二是由于开展党委、人大换届工作,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大,故接待费比上年增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08万元,占54.43%;公务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上级有关单位到勐永镇开展工作调研、乡村振兴业务指导、疫情防控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永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0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为2021换届工作办公费增加。其中行政单位运行经费支出97.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1万元,增长0.84%;参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1万元,下降2.97%。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勐永镇资产总额1094.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8.7万元,固定资产444.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91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4.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94.09

628.7

444.48

273.91

143.27

0

27.3

0

0

20.91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57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教育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209270948546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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