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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定和政策,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巩固提高特教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普及特殊教育。
3.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特殊教育实施。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5.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6.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特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升教师形象。注重加强德育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重视对教师的培训,采取自主与集中相结合,实地培训与个体带动相结合的形式,对教师进行了师德、师能的专项培训,坚持开好“四种会”即每周一次主题班队会;每学期二次班主任会议;每学期一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签订师德承诺书,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培养教师的敬业爱岗、团结合作精神。
2.坚持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开展一系列活动进行德育教育。抓班级管理,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以及学生的思想教育,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重点,开展相关活动。
3.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实施科学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等工作责任落实到岗、细化到人;以充足的准备、细致的措施做好了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开学后校园安全、教学有序、防疫到位。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学校与教师签订了责任书,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重视健康教育,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和宣传工作,积极配合防疫站做好麻疹、腮腺炎、水痘等苗的接种工作率。
4.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增长财务透明度。一是严格管理,杜绝乱收费行为。二是财产责任到人,坚持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控制学校财产流失。完善财务财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兼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将有限的资金投入教育教学之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事业单位共1个,学校内设3个办公室,分别是:校长办、总务处、财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没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4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5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6万元,占总支出的79.26%;项目支出12.13万元,占总支出的20.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36万元。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新增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3万元。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为新增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5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6万元,资本性支出1.5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2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匹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和大病医疗保险,其中:事业单位医疗3.5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求的前提下厉行节约,降低运转成本,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故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资产总额26.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5万元,固定资产13.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因是新增单位,无与上年相比数。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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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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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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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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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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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6.47 | 12.55 | 13.92 | 0 | 0 | 0 | 13.92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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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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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