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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时间:2022-09-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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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和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资源管护,抓实生态保护。一是采伐限额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规范使用限额,严格执行停止商业性采伐,禁止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的规定。“十四五”期间下达我县每年采伐限额39.34万立方米。2021年全县共办理采伐证1028份,商品林采伐97394.75立方米,公益林采伐1438.4立方米,限额使用规范,未突破上级下达的限额。二是做好占用征收林地工作。主动与孟定边合区、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沟通,认真做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的服务和管理工作。2021年全县已审核上报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手续31件,涉及林地面积150.9266公顷,其中永久性占用征收林地25件,占用林地面积120.0458公顷;临时占用林地6件,占用林地面积30.8808公顷。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工作,持续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

2.优化国土绿化,抓实绿色发展。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推动国土绿化向生态修复转变,植树造林向护林育林转变,绿起来向美起来转变,持续推进重点功能区、生态脆弱区退化区域生态系统修复力度,2021年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1.6万亩,完成计划的100%。

3.完成整改复耕任务,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第一轮整改复耕工程下达我县30.9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30.9万亩。其中耕地退耕8.4万亩,荒山造林18.5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新一轮整改复耕下达我县12.15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10.15万亩,2万亩正在开展地块落实中。

4.紧抓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面加强火灾防控能力。一是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及组织业务培训。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进行了防火知识培训。二是加强督查工作。成立由林草局和应急管理局领导的督查组到乡镇开展督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三是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在耿马电视台、耿马讯播报和刊登《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全县重点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人责任公示》,发放户主通知8万份、农家历宣传册2万份、中小学生宣传册2万份、五色宣传牌5000块、五彩旗2000套、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5万份、五色宣传手提袋5万个、印制县长令3000份、《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500份。四是采购应急救援物资。2021年共采购了价值150万应急救援物资,做好物资储备,加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能力。五是加强值班值守。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防灭火指挥所、瞭望台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森林火灾(情)归口管理、零报告制度,做到有火必报。全县共设有临时检查站50个,驻守护林员150人。2021年度共发生卫星热点35个,其中农事生产用火33个,焚烧垃圾2个,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六是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共组建103支义务扑火队,共计3965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在2021年1月共同组织各乡(镇)分11批次进行防火知识、扑救技能、森林火灾种类等业务培训,受训人员有乡镇领导干部、村委会干部、护林员、义务扑火队员,受训人数达1450人次。

5.扎实推进生态公益林补偿及天然林停伐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管理、护林员选聘与解聘、巡山护林工作、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二是推进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我县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91.52万亩,其中国有55.78万亩,集体35.74万亩,每年需向林权权利主体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57.4万元。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工作,其中:A合同48份,B合同146份,限伐协议216份。三是推进天然林停伐工作。原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规模158.23万亩,其中国有7.78万亩,集体及个人150.45万亩,2020年调整后管护面积127.06,其中国有7.78万亩,集体119.28万亩,每年需向林权权利主体兑付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1192.8万元。完成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合同签订工作,其中:签订管护及补助协议343份,签订管护协议426份。四是加强护林员培训。2021年分两批次组织对各乡(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负责人、驻站护林员及林管员综合业务培训,培训人数93人。

6.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森林病虫害监测工作。我县现有林地面积404万亩,监测率100%。二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2021年共发生森林病虫害2.95万亩(薇甘菊、白蛾蜡蝉等)防治面积2.92万亩,主要以无公害防治为主化防为辅。三是植物检疫工作。2021年全县共完成苗木产地检疫面积390亩,商品木材调运检疫3.27万立方米,药材及林副产品调运检疫93吨,商品木材及林副产品调运检疫率100%,苗木产地检疫率100%。四是切实做好蝗虫林灾害防控工作,及时掌握蝗虫的灾情动态情况,做好边境地区蝗虫监测工作,布设9个蝗虫监测点实行分片包干、逐一排查,密切监测漠蝗虫的变化动态,并实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情况表(沙漠蝗)》周报制度及时上报蝗虫疫情监测情况。五是开展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2021年薇甘菊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开展普查工作,按照全覆盖、百分百不留死角的要求,对不明原因,发现疑似松材线虫病枯死树及时送检,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

7.聚焦绿化美化项目建设一是耿马自治县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种植木春菊、长春花、紫薇、三角梅、地被、草坪等。预计总投资510.1353万元。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成,已完成项目评审工作,项目已通过政府常务会,正在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完成领导交办的耿马自治县2020年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项目(二期A、B标段)、耿马县2021年边境森林防火生物隔离带维护项目、耿马县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护林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采购项目、公益林、天然林设立宣传牌采购项目、新一轮整改复耕补植补造项目等20个招投标任务,招投标工作现已完成。三是耿马县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项目为造林补贴整合绿化项目,建设内容为种植云南樱花、三角梅、地被等,投资400万元。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实施完成。

8.抓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一是我局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与学习中国共产党云南史、临沧历史、耿马历史相结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开展系列党史学习教育。二是开展专题学习。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研讨交流、专题研究会议、专题学习(读书班)、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课宣讲、开展“党课开讲啦”专题党课、开展电影党课、进行培训学习、开展知识活动、写心得体会等。三是开展系列活动。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教育活动、开展“学党史·传书香”系列活动、“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百姓宣讲、“传承红色基因·品读红色故事”+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党史、守边关”活动、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学习体验活动、开展“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等

9.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好林草部门职责,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及管理、做好涉林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做好耿马城区十二网格疫情防控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并按时上报排查情况,并全面落实“十户联保”工作。三是做好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我单位人员必须戴口罩、检测体温、扫健康码并登记,定期消毒,加强宿舍区管理。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明确专人负责网格的排查检查,并逐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每周组织十二网格成员单位开展2次卫生大扫除活动。五是抽调干部职工做好孟定镇大水井村县级部门包段守边工作,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巡逻制度,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林业和草原局下设正股级行政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生态修复与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事业机构9个,包括:资源林政站、营林站、林果产业发展中心、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福荣木材检查站、大红山林场、天圆林场、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局、国有林场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无政府基金收入支出,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9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10276.57万元,减少5342.97万元,减少51.99%。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国发5号文“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要求,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72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39万元,占总支出的11.45%;项目支出6,842.62万元,占总支出的88.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5997.89万元增加1729.12万元增加28.8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调整人员工资增加、兑付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天然林停伐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等惠农补助资金、其他林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等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4.3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4.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7%。与上年877.58万对比增加6.8万元增加0.78%。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调整人员工资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42.62万元。比上年5121.30万增加1721.32万元增加33.61%。主要原因分析:兑付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天然林停伐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等惠农补助资金、其他林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7.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5997.89万元增加1729.12万元增加28.83%。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调整人员工资等。兑付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天然林停伐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等惠农补助资金、其他林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54.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1万元、死亡抚恤3.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5.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5.0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4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1,2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8%。主要用于:生态保护57.13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10.88万元、天然林停伐501.94万元、整改复耕工程建设118.75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6,16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3%。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森林资源培育956、6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119.96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0.97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732.32万元、生产发展301万元、动植物保护196.79万元、事业机构713.25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5.34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9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1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的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批次、每年压缩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68.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批次、每年压缩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万元,占94.82%;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5.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天然林停伐、生态公益林、森林防火、造林绿化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天然林停伐、生态公益林、森林防火、造林绿化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5批次,20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万元,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6万元对比,减少1.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压缩2021年林草部门公务开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6376.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17.4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58.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58.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469.27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资金总额减少6458.29万元,其中固定增加10.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帐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帐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理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帐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376.85

15017.44

1358.51

808.35

469.99


80.17



0.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1.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入差额”等以处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627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2022092905513004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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