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2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及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政策及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2.负责拟定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定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3.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拍卖、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的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拟订年度会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工作,推动会展向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争取配额,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指标政策;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省市外经贸促进政策,承担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交易有关工作。
9.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和再出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贯彻省、市对国际经济贸易方针、政策,制定我县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经授权参与国际区域性经济组织相关的会议和活动。
11.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定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指导和管理全县国外招商引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12.负责制定全县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管理全县经贸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策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3.负责全县对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国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管理;拟订并执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4.做好“127”、“137”通道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协调管理清水河口岸,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通道建设,申报通道建设项目资金;配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3)有关对外援助职责分开。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全县对外援助工作的重大事项;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援助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县商务局、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商贸领域升限入统工作有序推进。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商贸经济形势分析预判,积极与县统计局沟通交流,局领导和业务人员多次共同座谈就2021年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的升限入统直报工作进展、重点企业经营和社消总额、批零住餐等服务业指标数据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四季度全县批零住餐业销售走势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预判,重点研究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及对当前全县商贸经济发展的短板和潜力,及时掌握当前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脉全县商贸领域经济工作,促进全县消费市场繁荣发展,做好决策参谋服务。经实地走访摸排,2022年拟升限企业19户,其中批发业3户、零售业3户、住宿业4户、餐饮业9户。
2.外贸稳增长政策及时惠及企业。为促进全县边境贸易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县域内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提升边境贸易综合竞争力,我局于2021年5月20日编制了《耿马自治县关于申报2021年上半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贸易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并向市商务局报送了相关资金请示。市级于2021年8月18日下达我县补助资金44.9万,均已足额拨付至各外贸企业。2021年11月18日,我局再次向上级积极争取补助,共申报2021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贸易发展项目(稳边贸保订单稳增长项目)资金共计209.17万元,待上级部门审核批复后,按要求拨付至企业账户。
3.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压实。一是底数清楚:督促我局主管的外贸、电商、超市、加油站等60多家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工作,建立企业员工、在缅人员、缅籍用工台账,为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宣传到位:通过业务工作群,利用超市、加油站LED屏幕滚动播放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宣传,营造群防群治氛围,并带动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我县替代种植企业共向境内外捐赠抗疫物资及资金达81.68万元,其中,捐赠抗疫爱心物资及药品货值29.74万元,向境内外蔗区种植户无偿补助资金51.94万元。三是措施到位:分片区派出巡查指导组,督促商贸领域企业认真落实公共场所消毒、进店人员测量体温、戴口罩、扫码等相关规定。四是监测到位:结合疫情态势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全县9家大型商超生活必需品、31家加油站成品油储备及价格波动情况,及时查清储备物资底数,统筹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及市场供应工作,保证了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成品油供应充足、价格总体平稳。截至2021年12月30日,我县生活必需品储备量为:大米77.9吨、食用油28800升、面条18.38吨、蛋376件、奶3226件、方便面20268件、火腿肠3666包、罐头6858个、矿泉水3391件等,可有序满足城乡居民2个月日用消费品的需求。五是服务到位:结合指挥部防控要求,规范企业出行及业务往来人员的监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与指挥的对接,截至目前,共为企业开具人员出入、物资通行证明1500多份。
4.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和《关于建党100周年“迎大庆·保平安”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二是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各单位自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日常随机检查4次,覆盖全县31家加油站;深入9家大型商超进行实地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着力提升大型商场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截至目前,全县商贸领域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5.电子商务项目持续升级发展。一是做好“扶贫车间”建设。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围绕“电商+企业(合作社)+村委+扶贫车间+农户”的协作机制,在勐简乡及大兴乡因地制宜分别建设小米辣生产加工扶贫车间、百香果冷链仓储设备及大兴火腿扶贫加工车间,推进县域产业发展,稳固脱贫成果,精准助推乡村振兴。目前已成功申报勐简“黄佤小米辣”三品一标认证,“百香果”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正在进行。目前勐简乡老厂村黄佤小米辣生产加工车间已投入生产,2021年已向农户收购原生态新鲜小米辣10吨左右,共涉及农户1400余户5200余人受益,加工40000瓶以上,预计销售额在640000元以上,每销售1瓶“黄佤小米辣”将为当地农户带来3.5元的净收入,每年为村集体带来20000元的生产经营性收入。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2021年5月5日,积极申报2021年电子商务升级项目并在云南省商务厅官网上公示通过;2021年8月,省级下达我县2021年服务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第二批)资金1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在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进入招投标程序。
6.外贸企业协调服务工作得到拓展。一是鼓励替代企业转型升级,探索“种养+”模式。为积极有效推进替代产业的转型发展,深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合作,在原有替代种植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待省替代办出台“种养+”具体配套措施后,积极主动向上汇报,支持替代企业做好缅北替代产业“种养+”结构升级。二是配合市商务局抓好重点外贸企业培育,完善重点外贸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依托县级企业发展服务团,到企业开展走访、座谈交流等工作,全面了解我县外贸企业开展业务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夯实现有外贸发展基础。
7.机关日常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增强担当奉献意识,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统筹做好意识形态、平安建设等工作;持续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积极开展“双报到”、与甘东社区共建等工作,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督促各股室(中心)和个人结合职能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确保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结合实际紧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四是制定完善我局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从严从实抓好局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加强管理,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理,按程序办事,全面提升机关管理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设办公室、市场运行调节股、口岸和外贸外资股。下设股所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县电子商务信息中心、县贸促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9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48万元,占总收入的95.54%;其他收入17.66万元,占总收入的4.46%。比上年度决算总收入1534.82万元减少1138.6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4.19%。主要原因为实施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1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4万元,占总支出的20.17%;项目支出726.78万元,占总支出的79.83%。比上年度决算总支出1324.09万元减少413.67万元,减少31.24%。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64万元。与上年184.86万元对比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基础绩效,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6.78万元。与上年1139.23万元对比减少412.45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境外工作经费0.81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境外相关工作经费。
二是开展培育商贸流通企业和促销费工作经费345.75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化解预拨经费。
三是2021年商贸展会专项资金44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化解预拨经费。
四是2020年口岸建设(省对下)专项资金4.49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口岸建设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五是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贸易发展项目专项资金82.8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给企业的进出口补助。
六是开展培育商贸流通企业和促销费工作经费3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收存量资金。
七是2020年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两稳一促”项目专项资金1.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外贸相关工作经费。
八是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贸易发展项目专项资金44.9万元,主要用于给企业的进出口补助。
九是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
十是第四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商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83%。与上年1311.58万元对比减少785.55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5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6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2万元;
4.交通运输(类)支出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日常口岸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3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6%。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85.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体系建设、外出参展补助;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45.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罂粟替代种植及外贸业务日常工作;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拨付给承办企业在我县开展电商站点建设、人才培训、溯源体系建设、电商物流体系建设、耿马公共品牌创建及农特产品扶贫车间建设。
6.住房保障(类)支出1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0.53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7万元,下降11.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为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7万元,与上年14.09万元对比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资产总额82.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92万元,固定资产31.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14.2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1.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2.86 | 50.92 | 31.94 |
| 23 |
| 8.94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