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61016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是县级专职承担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包括食品卫生、医疗保健、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保健用品、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执法)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规划,指导全县卫生监督执法活动。
(二)负责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上报和批准后的发证工作。
(三)开展巡回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重大案件,负责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组织全县健康相关产品检查工作,及时上报和公告抽检结果。
(五)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六)负责全县卫生监督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
(七)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和施工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八)负责卫生监督统计工作。
(九)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机构
辖区共有医疗机构147家,2021年为进一步规范我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对147家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对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等,医疗废物处置进行监督检查。
2.非法行医
2021年共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1次,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18车次,非法行医监督检查35户(监督检查次数72次)。
3.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结合“云南省七个专项行动”,对全县住宿业和医疗机构设立“常消毒”公示栏,加强场所清洗消毒,按要求公示消毒记录和卫生检测报告,并按要求每天进行微信“常消毒”小程序打卡,县疾控中心对所有住宿场所全覆盖进行规定采样检测。
全县开展“八类”重点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八类”重点场所376家,累计监督覆盖率100%,累计发现问题4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4家;其他公共场所710家,累计监督覆盖率100%,累计发现问题10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10家。2021年累计抽检率70%。
4.职业卫生监督情况
(1)粉尘危害专项治理
2021年对辖区内石材加工厂8家,水泥生产企业1家进行粉尘治理专项监督检查。
(2)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出动执法车1车次,卫生监督员3人次。对国家随机抽取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1家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5.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情况
(1)疫情监督工作情况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耿马县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牢记“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初心使命,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迅速出击。
我县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2)生活饮用水
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均持有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作业人员15人,持健康证15人,持证率为100%。二次供水设施42家。
对城市集中式供水水厂的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采样监测,采集进厂水1份、出厂水1份,末梢水2份,每月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均为合格。监督检查辖区内再用小型集中式供水乡镇3个乡镇。对10个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021年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执法车辆6台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0人次,城市集中式供水年采样62份,合格62份,合格率为100%。
(3)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
耿马县辖区内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7家。2021年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车辆10车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5人次,累计监督检查次数21次。通过检查,大多数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均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餐饮具消毒服务,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较好。餐饮具消毒后因没有检测设备的原因,批次检验不完善,检测只能通过送检到市级单位进行检测,2021年检测报告显示7家单位均为合格。
6.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
2021年“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与疫情监督检查相结合开展工作。“双随机”任务数124家单位,关闭1家,完成率99.19%,完结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执法办,财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8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比上年增加56.63万元,增加51.84%;主要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增加59.26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减少11万元;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8.3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8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万元,占总支出的59.14%;项目支出74.83万元,占总支出的40.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55.43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0.52万元;因疫情防控任务的增加,办公经费增加2.77万元,公卫项目支出增加52.1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3万元。比上年105.01万元增加3.29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2021年招考增加2人,经费对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83万元。比上年22.69万元增加52.14万元;主要原因:新冠疫情影响,防控疫情专项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1.45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127.70万元增加55.43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0.52万元;因疫情防控任务的增加,办公经费增加2.77万元,公卫项目支出增加52.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单位正常运转日常支出、临时人员的劳务费、会议费用、维修(护)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3.住房保障(类)支出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53.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7.9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9.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6万元,下降2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占95.07%;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4.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业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7万元,比上年9.21万元增加2.77万元,增长30.0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疫情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工作,运行经费增加,故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313.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95万元,固定资产204.76万元,在建工程49.0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1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为0万元,车辆为0万元,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0万元,无形资产为0万元,其他资产为0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13.79 | 59.95 | 204.76 | 199.88 | 0 | 0 | 4. 88 | 0 | 49.08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610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