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101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10号)、《耿马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机改发〔2019〕1号)要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能是:
1、在耿马自治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与建设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耿马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耿马自治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耿马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完成耿马自治县委和市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实政治责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认真履行党组在县人大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问题、重要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累计向县委专题报告6次,报送请示11个、督察报告3个。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光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首要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用党的新理论新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人大落地见效。年内累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场次,参加专题讲座6场次,组织机关周五集中学习41场次。
3、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召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顺利完成大会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全县甘蔗原料管理情况、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情况、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情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巩固提升工作情况、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咖啡产业发展情况、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情况、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人民检察院《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12次。完成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严格执行选举任免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共任免县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53人次;坚持和完善宪法宣誓、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加强对县人大及其人大常务委员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积极推进法治耿马建设,组织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组织开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3次;配合市人大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专题调研,参与做好市人大《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起草审议和《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人大举办的立法培训。开展专题询问2次、河长制督察2次、林长制督察1次、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1次,听取、审议和审查各项工作情况报告52个,作出决定11个,决议2个,审议意见14个。
4、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好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反馈、分析工作,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35件代表建议进行了跟踪督办,其中重点督办8件。目前已办复135件,办复率达100%。完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机制,明确了24名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120名基层人大代表。常态化推进“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截至目前各代表小组为群众、企业、社会办实事572件。积极做好代表服务工作,组织在耿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和县选举产生的市五届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站(联络室)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5、服务大局落实工作。积极参与“新冠”“登革热”疫情防控和边境幸福村包保工作,严格落实县城三个网格包保责任,累计派出干部82人次到边境联防所、131卡点、班幸隔离点、127隔离点和班幸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和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孟定登革热防控处级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县人大3名领导分别驻村包保班幸社区、色树坝社区和富荣片区。落实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包保责任,派出3名科级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按要求做好迎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级验收,组织县人大干部职工分2批次到大兴乡永胜村开展遍访工作。积极参与边境维护处突工作,3名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领导和4名工作人员在边境一线开展工作。严格按县委要求开展“河长制”“林长制”督察工作,认真撰写并及时向县委报送督察报告。认真落实县处级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和项目制度,县人大常务委员会领导积极到所负责的企业和项目现场点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困难问题,负责牵头的全县新能源、橡胶、蜜蜂产业健康发展,挂包服务的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年内接访并办结信访件5人5件。认真落实县城创卫网格化管理、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绿美耿马建设等工作。
6、加强人机关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学习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完成干部在线、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和云南省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云课堂等网络平台学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调整充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认真落实党组开展谈话和约谈工作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梳理廉政风险点62个,制定廉政风险措施78条。强化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一年来,县人大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委的要求、上级人大和广大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民族地方立法工作滞后,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需提升,机关自身建设需加强,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特别是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需要不断强化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6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策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9234330.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4330.67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99676.99元,下降7.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9676.99元,下降8.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0000元,增长1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等项目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9234330.67元。其中:基本支出8355169.57元,占总支出的90.48%;项目支出879161.1元,占总支出的9.5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01277.87元,下降16.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1388.09元,下降7.32%;项目支出减少1149889.78元,下降56.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等项目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55169.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83206.53元,占基本支出的91.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1963.04元,占基本支出的8.04%。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减少651388.09元,下降7.3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人员经费支出减少686572.09元,下降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35184元,增长5.5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9494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916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1149889.78元,下降56.6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费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召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产生的代表食宿费、会务费、务工费、交通费等支出。
2、县人大履职经费支出99125.1元,主要用于保障县人大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3、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176436元,主要用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组织考察、学习、调研等费用。
4、2023年市人大代表交通通讯经费(市级资金)支出93600元,主要用于市级基层人大代表开展为民办实事等工作产生的通讯费。
5、县人大各委室工作经费支出16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及各委室按照职能职责开展专题调研、保障日常工作运转等支出。
6、县人大2023年工作经费支出(市级资金)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县人大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7、2020年预拨春节慰问经费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县人大挂钩困难户慰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4330.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减少809676.99元,下降8.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等项目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06352.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县人大履职、县人大代表活动、人大各委室工作等相关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099432.49元,同比下降28%,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等项目经费较上年度减少,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2、外交(类)支出 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 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609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金、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725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4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财政配入当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600元,决算为8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600元,决算为22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600元,支出决算为8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600元,决算为2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树立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思想,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140元,增长6.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40元,增长29.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开展工作调研、检查等次数增加,故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开展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963.04元,其中,行政单位671963.04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35184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更新,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费补贴、公务出差、会议培训、公务接待、邮电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202567.75元,其中,流动资产1038398.39元,固定资产164169.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034.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647.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25平方米,账面原值61774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1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1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五、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是按照2023年初确立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拟定评价计划,及早部署。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委室协调配合,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二是通过核实数据、查阅资料、归纳汇总、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三是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效果。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群众,变得更有效益和效率。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