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1601000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二是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三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工作;五是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六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七是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八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打击和处理工作,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九是指导乡镇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十是办理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委610办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按照职能职责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团结带领全县政法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全覆盖培训轮训,通过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确保政法队伍纯洁,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工作实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着力破解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法治耿马建设水平。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推进新时代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工作,认真落实强边固防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平安耿马建设,筑牢边境安全稳定屏障,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5001999.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84399.40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600.00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60066.92元,增长11.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22466.92元,增长25.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362400.00元,下降99.2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边防拦阻设施(铁丝网)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5002063.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47848.93元,占总支出的12.59%;项目支出21854214.07元,占总支出的87.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743.08元,下降0.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368.87元,下降1.11%,项目支出减少9374.21元,下降0.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相应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以及国家司法救助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7848.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61640.13元,占基本支出的87.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6208.80元,占基本支出的12.27%。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减少35368.87元,下降1.1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02422.6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54214.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48000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9374.21元,下降0.0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480000.00元,增长100%。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支出12217600元,其中,泼水节维稳工作经费15100元,主要用于泼水节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民政局2020年春节慰问困难群众资金2500元,主要用于处级领导春节慰问困难群众;其它支出12200000元(涉密项目);
2.其它公共安全支出552573.00元,其中,国家司法救助支出170000.00元,用于开展得不到赔偿的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其它支出382573.00元(涉密项目);
3.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99165.75元,其中,2023年综治经费96810.88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工作;精神病人保险39626.27元,主要用于购买精神病人保险;政法委伍教育整顿资金63.6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支其它支出62665.00元(涉密项目);
4.边海防支出700000.00元(涉密项目);
5.卫生健康支出7880000.00元(涉密项目);
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04875.32元,其中,2023年春节慰问基层干警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干警;其它支出154875.32元(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84463.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2380776.92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边境物理拦阻设施(铁丝网)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1830.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规范性津贴支出,机关办公费、差旅费及其它公务活动开支等。与上年相比减少452768.95元,下降13.6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7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边防基础设施维护。与上年相比增加510284.2元,增长268.97%,主要原因是提升边境管控能力,相应支出增加。
4.公共安全(类)支出5525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金,边防边境拦阻设施(铁丝网)森林植被恢复;与上年相比减少13104070元,下降95.95%,主要原因是边境立体化防控物防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减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97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原渠道支出及职工养老保险支出、职业年金记实;与上年相比减少57775.42元,下降11.0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清缴往年养老保险欠款。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0488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4%。主要用于边境拦阻设施建设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853472.09元,增长5186.91%,主要原因是用疫情防控资金支付边境铁丝网项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12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338元,下降8.3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相应经费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12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3%。主要用于边境拦阻设施(铁丝网)项目建设;与上年相比增加7650000元,增长168.13%,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400元,决算为5206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00元,决算为52062.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400元,支出决算为5206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00元,决算为5206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年限长,边境维稳、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任务繁重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经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395.09元,下降1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395.09元,下降1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边境维稳、扫黑除恶、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督导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208.8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86208.8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144525.32元,增长59.78%,主要原因是因单位职能、职责拓展,相应业务工作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扫黑、反邪、普法强基等业务工作宣传品制作、办公耗材、职工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0881330.62元,其中,流动资产10768015.76元,固定资产113314.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567.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662.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4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46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以来,耿马自治县委政法委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统筹边境管控、边境维稳、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命案防控三年攻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普法强基等各项工作,实现了边民健康、边防巩固、边境安宁、边疆和美,各项工作取得了效好的成绩。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