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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耿办字〔2019〕41号),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县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国家、省、市、县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县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协会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Ⅰ.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Ⅱ.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及安排省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②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③与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经济指标。
(1)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完成情况。2023年市级下达工作目标增长15%,县级下达工作目标增长25%。预计完成为58813万吨公里,增幅是17.15%。没有达到县级下达预期目标。
(2)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完成情况。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完成情况。2023年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为10亿元,1-9月高速公路完成投资11.08亿元,农村公路1-10月完成投资1.59亿元,共计完成12.67亿元,完成率为126.7%。
(3)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情况。2023年目标任务6000万元,截至11月9日,向上争取资金3913.6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65.28%。
(4)招商引资情况。2023年上级部门下达我局招商引资任务3.307274亿元,目前完成2.6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80%。
2.强化服务保障,不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全县5条高速公路建设里程共计197.095公里,其中在建56.277公里,建成通车140.818公里。2023年完成投资10.846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42.683亿元。1条铁路和5条高速公路全线建成通车后将形成覆盖全县7个乡镇、2个农场社区、华侨管理区,连接周边7县(区)的高速公路及铁路网络格局。临沧至清水河铁路正线全长170.383km,耿马段102公里,目前国铁集团已经完成项目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
(1)镇清高速。镇康至清水河高速公路起于镇康县南伞镇红岩村,止于耿马县孟定镇大湾江,与临翔至耿马清水河高速公路相接,全长34.195公里,耿马境内22.756公里,我县共征地1904亩,耿马境内设桥梁26座,桥梁全长11.3公里,设隧道1座,隧道全长4.52公里。2018年3月开始开工建设,2021年7月24日建成通车。我县境内累计完成投资36.735亿元。2023年主要对配套设施遗留问题进行了处置,一是完成了大洼地弃土场排水设施修建2.7公里。二是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未达标问题进行整治,目前整治工作已完成。
(2)临清高速。临沧至清水河高速公路起于临沧市城东旧寨,通过枢纽互通与在建的墨临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孟定清水河口岸(新国门),全长156.482公里,耿马境内约116.662公里,我县共征地12875亩,耿马境内设桥梁70座,桥梁全长16公里,设隧道13座,隧道全长42.4公里,桥隧比50.1%。2018年1月开始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分段建成116.562公里(其中正式通车43.226公里),2023年完成投资0.074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47.79亿元。2023年8月30日耿马段建成通车。
(3)瑞孟高速。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耿马境内主线里程48.905公里,连接线里程4.2公里,起于勐撒镇,止于贺派乡挡帕村与沧源县交界点。我县境内设大桥45 座,中小桥1座,桥梁全长18.17公里;设隧道1座,长约1.06公里,桥隧比例39.1%;项目总投资63.88亿元。2021年3月开始开工建设,耿马段53.105公里现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完成投资10.772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51.87亿元。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建成通车。
(4)永勐高速。永德至勐简高速公路起于永德链子桥,止于耿马勐简乡,与临沧临翔至耿马清水河高速公路相接,全长103.496公里,耿马境内1.5公里,我县共征地141.05亩,耿马境内设桥梁5座(含匝道桥4座),桥梁全长1.5公里,桥隧比100%。耿马段2020年3月开始开工建设,现已建成,累计完成投资5.964亿元。
(5)双勐高速。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起点位于双江县城东面的磨刀河村附近,与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终点顺接,终点位于沧源县勐省镇和平寨北面,与正在建设的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勐省枢纽互通相接,主线里程长 51.683 公里,耿马段3.072公里,耿马段总投资7.0718亿元。于2022年9月28日举行了开工仪式,耿马县境内段涉及征地拆迁430.059亩,现可研已获省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通过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支撑性报件地灾、文物、压覆、环评通过行业审查,用地、水保、洪评、林地完成报件初稿。
(6)临清铁路。临沧至清水河铁路正线全长170.383km,耿马段102公里。投资估算总额为114亿元,建设工期5.5年。项目已列入国家铁路“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项目和云南省铁路“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成立了临清铁路前期工作推进专班和业务推进专班。核实了耿马县境内矿压情况,辖区内的三区三线、矿产资源分布、地质排查报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地一张图、水源保护区等项目基础材料已提供完成。提前摸排了临清铁路沿线军事设施情况并作出研判。国铁集团已经完成项目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包括: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3.全力以赴,努力推动道路硬化建设工作。
(1)加快推进大兴乡通三级公路工程。大兴乡通三级公路工程主线35.592公里、支线0.662公里已全线开工。全线完成投资约1690万元。目前正在组织解决砂石料供应、电力杆线、通讯杆线迁移等工作。12月底前完成路基工程。
(2)加强对在建村组公路的监督力度。今年主要监督项目共有村组公路380条1375.806公里,总投资124388.68万元,其中:续建项目368条1305.574公里,总投资107908.47万元,新建项目12条70.232公里,总投资16480.21万元。分别是:由县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实施的村组公路续建项目366条1284.534公里,总投资106208.47万元,新建项目12条70.232公里,计划投资16480.21万元。其中,2018年续建项目160条526.709公里,计划投资37560.66万元;2019年续建项目100条435.767公里,计划投资37690.53万元;2020年续建项目53条231.669公里,计划投资19983.87万元;2021年续建项目18条39.849公里,计划投资4753.58万元;2022年续建项目32条50.54公里,计划投资6219.83万元;2023年新建项目12条70.232公里,计划投资16480.21万元。由勐永镇负责实施的农村公路续建项目1条7公里,计划投资400万元。由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市边防办)实施的续建边防巡逻路项目1条14.04公里,计划投资1300万元。
目前,由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实施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项目正在建设中,但基本处于停工状态;2022年项目各标段已开工并完成部分路基路面施工;2023年项目12条段已开工建设并正在进行路基开挖及部分级配铺筑。由勐永镇实施的勐永镇光木林村道路硬化工程(下弄坝组至芒卡河路)7公里已完工并完成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由临沧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市边防办)实施的耿马自治县中缅139界桩至144-1号界桩乘车巡逻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14.04公里已完工。
4.真抓实干,高质量完成农村公路养护任务。
全县辖区公路5085公里,其中省管338.6公里,其中地方列养2560.041公里:地方管养县道346.045公里,乡道949.502公里,村道1186.784公里,专用道77.71公里;库外里程2186.359公里。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
(1)农村公路、桥梁日常养护及小修。严格落实养护承包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相结合,对所辖公路路肩、边坡、边沟,泄水槽进行整修,对道口警示柱、里程碑、百米桩等沿线设施进行维修,累计投入日常养护资金312万,确保了公路畅通,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公路行车舒适度;按规范定期开展桥梁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评定工作,严格落实小修保养和预防性养护,切实做到病害处治修复及时有效,及时更新桥梁基础数据库;将公路桥梁日常养护巡查检查与抗震抗旱防火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常态化开展日常养护巡查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完成农村公路养护成效考核。
(2)实施养护工程计划项目。2017年至2022年上级下达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共1354.679公里,危桥改造共12座。截至目前,共完成公路生命防护工程835.052公里,剩余519.627公里未完工,完成验收481公里;完成危桥改造6座,剩余6座未完工,完成验收5座。2023年完成2022年安防工程25公里。2023年上级下达耿马自治县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86公里,拟安装波形护栏15662米,标志标牌296块。分为两个标段,分别是大兴乡标段和四排山标段,中标价为609.65万元,目前已完成波形护栏隐患里程施工49.11公里,完成投资343万元。
2023年下达危桥改造项目3座,分别是南稳河桥、岩榴河桥、小芒关桥,计划总投资314万。目前南稳河桥已完成桥台基础施工,完成投资40万元;岩榴河桥已完成桩基、1号桥台及台身浇筑,完成投资50万元;小芒关河桥正在组织人员进场。
2023年直达资金养护工程计划路段7条,主要修复内容为路面修复、路基缺口修复、灌缝处理等,上级下达补助资金763万元;2023年二级路取消收费补助资金养护工程项目,计划实施6路段,上级下达补助资金179万元。目前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均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组织进场施工。
(3)农村公路养护巡查检查整改。为切实提高我县养护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带来的公路问题,及时解决公路隐患,确保公路行车安全,促进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全面提升,对全县的农村公路桥梁及县、乡道开通农村客运的道路进行了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累计排查管养农村公路87条,排查隐患点42个;桥涵77座,排查隐患点9个,设置专人监测负责制。其中已完成安全隐患消除10个,新增挡土墙1700m³,清理塌方6500m³,设置警示牌181块,完成投资121万元。
(4)农村公路汛期应急抢险保通。严格汛前、汛期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及24时值班值守工作。截至目前完成28个路段308.3公里直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共计处治大小塌方57处,清理边沟76公里,投入机械台班327个。完成小勐线代管养28公里日常保通工作,投入人工590人次,机械台班350个。
(5)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绿美交通建设。
根据《耿马自治县绿美城乡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及《耿马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绿美交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2023年我县计划建设绿美公路348.337公里,计划投资5225万元。着力建设国省干线勐撒街尾至耿马段31公里、南天门至下班望20公里,计划投资4212.60万元;新建南壁桥至四排山公路、落阳路、龚家寨路等14路段绿美公路248.432公里,计划投资6660.71万元。计划重点完成撒马坝公路、落阳路两路段19.5公里绿美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计划完成投资583.68万元。持续巩固提升耿沧线、耿回线、国道323(耿马-南天门段、耿马-勐撒段)、山头寨支线等路段绿美补植工作。累计完成绿美高速、绿美公路建设307.3公里,完成投资619.97万,完成绿美面积102000平方米。
同时,为全面推进绿美交通建设,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完善了以县委书记为总路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为副总路长,县委、县政府处级领导为路长的路长制体系,各乡镇、村设段长的体系已建立运行,县道和乡道“路长”实现全覆盖,已制定“乡规民约”9个乡镇,“村规民约”92个村,地方管县道路长制公示牌设置24块,乡村道路路长制公示牌设置256块。
(6)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交通领域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局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大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剖析环保隐患问题原因,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久治不愈的顽疾,合理安排,统筹推进。自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共对我县境内2条在建高速公路、182条农村公路、8座桥涵、9个客运站、驾校、网约车等相关企业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主要完成3个方面问题整改工作。首先是道路施工扬尘管控不严问题整改完成。其次是强化了监管执法,加强城市建成区外道路(重点是城郊结合部)运输车辆的巡查,对渣土、砂石、灰浆等物料运输车辆严格管控,坚持严管重罚。第三,耿马县 2023 年度大气污染防控市级现场帮扶检查中发现的5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瑞孟高速南互通和北互通三角区裸露地块,督促施工方加快实施两个互通三角区裸露地块的绿化工作,目前正在实施南立交的绿化工程。
(7)初心不变,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来抓。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与交通运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和同考核。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了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具体人和责任部门,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清单管理全覆盖,认真抓好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议2次,集体提醒谈话2次78人,约谈班子成员2场5人次,上廉政党课2场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6个条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6个内设部门的廉政风险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制定防控措施12条,个人岗位查找风险点61个,制定防控措施84条。
(8)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在全社会筑牢生命重于泰山的安全观。一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研究制定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职责》《交通运输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交通运输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全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二是针对元旦、春节春运、全国“两会”等,制定了专项安全生产方案,并以检查为抓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重要时段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三是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建立的道路运输企业微信群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及安全生产警示视频,督促运输企业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及时召开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动员部署会、春运动员部署会、“1.27”道路交通事故警示通报及春节收假安全生产部署要求会、一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一季度治超工作联席会等。五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岁末年初和汛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清除大宣传”专项行动、冬春火灾防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分别对道路运输企业、县内在建高速公路、在建农村公路开展安全检查。
同时,经常性开展以“两客一危一货一网”运输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与教育培训及管理处罚、车辆运输资质与技术状况、车载安全设施设备标志配备、卫星定位动态监控企业主体责任和网约车、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等新业态协同监管情况;针对“84220”防疲劳驾驶规定和长途客运凌晨2—5时禁行规定、客运站封闭管理要求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职责履行、包车客运管理系统使用进行监管。
(9)严把制度关,依法依规审批行政事项。
一是加强对农村公路的执法力度。地方路政大队制止乱开路口12起,取缔已开的非法路口6处,制止非法埋设管道7起,共排除道路安全隐患36起。安设桥梁限载标志牌4处,公路沿线拆除广告牌168块。开展路政执法宣传教育活动2次,发放宣传单206余份,受教育群众260人次。二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共办理许可案件121件(耿马行政许可99件,孟定22件)(同时做好“双公示工作”),新备案摩托车培训机构1户(孟定),驾校变更备案(双缅树驾校新增摩托车培训)1户,驾校新增小车附属训练场2户(孟定诚达驾校、耿马交通驾校)。三是做好2022年许可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共有案件126份,根据县司法局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案卷评查自检自查工作,并报送专家组评查4件,被评为优秀4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综合交通管理股、规划建设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8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4315240.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662568.51元,占总收入的99.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52672.38元,占总收入的0.9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042937.40元,增长68.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590665.96元,增长72.54%,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和高速公路专项债券利息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547728.56元,下降48.36%,原因为本年度来自其他部门的公路建设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4033741.53元。其中:基本支出7533707.99元,占总支出的4.33%;项目支出166500033.54元,占总支出的95.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429346.91元,增长29.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6899.07元,增长5.27%,原因为人员职级晋升薪资调增,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9052447.84元,增长30.64%,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本年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及高速公路专项债券利息专项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33707.9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6899.07元,同比增长5.27%,主要原因为人员职级晋升薪资调增,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56451.00元,占基本支出的94.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256.99元,占基本支出的5.0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9472.63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500033.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3645206.82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39052447.84元,增长30.6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4811612.83元,增长12.39%。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商品和服务支出4985961.71元,主要用于孟定机场建设办公运行、瑞孟高速路建设办公运行、乡镇通三级路建设办公运行、情防控期间车辆运输劳务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大兴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等委托业务费。
2.资本性支出159133971.83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及高速公路专项债券还本付息。
3.对企业补助2380100元,主要用于2021-2022年度农村客运及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89746.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57%。与上年相比增加33146963.31元,增长140.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5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孟定机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前期运行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5522.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孟定机场前期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008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53992.1元,同比增长29.35%,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清缴2022年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及退休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181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应急接驳车辆运输费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909272.97元,同比下降60.98%,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疫情防控隔离运转车辆运输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7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3%。主要用于2019-2020年农村道路建设,比上年同期增加75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586818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1%。主要用于行业内各单位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含公路水路建设、道路养护管理等)。比上年同期增加27258927.18元,同比增长146.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行业内公路建设及道路养护管理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41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205.00元,同比下降0.46%,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退休1人工资减少故住房保障(类)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691.00元,决算为4408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873.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45%,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91.00元,决算为421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完成年初预算的48.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691.00元,支出决算为4408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873.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91.00元,决算为42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和控制三公经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73.67元,同比下降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6.67元,同比下降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47.00元,同比下降45.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和控制三公经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路水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道路安全生产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级交通行业单位到本县执行交通领域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073.97元,其中:行政单位376073.97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00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增加40846.45元,同比增长12.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次数增多,增加差旅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7487305715.72元,其中,流动资产53687816.78元,固定资产497610.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41485072.57元,无形资产10378.75元(净值),其他资产6391624837.0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466164.83元,同比增长0.8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149.14元,同比下降12.2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531.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6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873.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65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65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自评的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2.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一是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全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按照《耿马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梳理了2023年全局预算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根据《耿马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抽查复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耿财发〔2024〕19)的相关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各业务处室全部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的范围涵盖了2023年度县级预算安排的全部项目。具体过程如下:一是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二是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三是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四是实施评价。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2023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6.17分,综合评价结果为“优”。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年度发生政府性基金收入115972822.0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216102.65元,增长53.08%,原因为本年度增加高速公路专项债券利息专项资金;发生政府性基金支出115972822.0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216102.65元,增长53.08%%,原因为本年度增加高速公路专项债券利息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4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