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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时间:2024-11-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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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和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主要有:1落实林长制,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组织体系,不断优化林长制组织体系,及时调整更新县乡村三级林长名录。2、狠抓森林资源保护,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二是强化林草要素保障。主动沟通、提前谋划、贴近服务,保障耿马大型灌区、四排山光伏、大兴周家寨光伏、孟定苏子塘光伏等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加快双沧高速、临清铁路等重大项目选址、报批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工作,2023年共受理上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7件,使用林地94.0002公顷,目前已取得许可28件,许可使用林地81.7905公顷,已收缴并返回县级财政植被恢复费875万元三是扎实开展林、草、湿督查工作。3、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加快重要区域生态修复。新一轮整改复耕、营造林建设为载体,全面实施增绿提效行动。截至目前,全县种质资源普查外业工作圆满完成,扎实开展退化林本底调查,1.11万亩退化林修复评估数据通过市级审核。4、持续加强灾害防控,不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一是坚决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二是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5、着力林草产业建设,加快发展生态富民产业。一是完成核桃、坚果产业基地调查56.85万亩,二是坚持示范带动整体推进,把工作落脚点放在产业示范带动上,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原有60亩临沧坚果高产栽培试验示范基地的基础上,打造勐简乡、勐永镇2个临沧坚果科技推广试验示范点。三是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引导和鼓励农户开展林下套种玉米、蔬菜等经济作物21.69万亩,完成林下中药材种植0.82万亩。四是盘活国有林地资源,在不毁林、不砍树情况下,积极探索发展林板一体化建设,完成林板一体化原料林基地外业调查25.5万亩,完成以桉树为主和原料林基地建设0.094万亩。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宣传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下设股级行政机构3个,包括:包括办公室、生态修复与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资源林政站(不独立核算)

2.营林站(不独立核算)

3.林果产业发展中心(不独立核算)

4.生态公益林管理站(不独立核算)

5.福荣木材检查站(不独立核算)

6.大红山林场(不独立核算)

7.天园林场(不独立核算)

8.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局(不独立核算)

9.国有林场管理站(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1个,即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我部门所属9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3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50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3268388.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268388.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347401.54元,增长39.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347401.54元,增长39.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增长0%。主要原因:因本年度加快了新一轮整改复耕、天然林停伐、生态护林员等惠农补助资金的支出,县级财力安排化解历年林草项目欠款资金量增大,故比上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3268388.43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4225.82元,占总支出的10.85%;项目支出83144162.61元,占总支出的89.15%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30543.31元,增长1.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4761.17元,增长5.47%;项目支出增加1205782.14元,增长1.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加快了新一轮整改复耕、天然林停伐、生态护林员等惠农补助资金的支出,县级财力安排化解历年林草项目欠款资金量增大,故比上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24225.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42065.88元,占基本支出的95.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2159.94元,占基本支出的4.76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增加524761.17元,增长5.47%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0446.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144162.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00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1205782.14元,增长1.47%。其中:与上年相比,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减少100000.00元,下降45.45%

工作开展情况:1.生态保护支出7828710.00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等;2.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13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历年林草项目资金支出等;3.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业队能力建设等;4.退耕现金支出12904740.00元,主要用于整改复耕补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等;5.整改复耕工程建设支出940631.11元,主要用于历年林草项目资金、一般公用经费等;6.其他整改复耕还草支出6002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资金;7.森林资源培育支出7190628.2元,主要用于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造林绿化和澳洲坚果项目、苗木采购等;8.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8370896.9元,主要用于林业改革发展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603259.98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10.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087610.00元,主要用于配套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专项工作等;11.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6596850.00元,主要用于新一轮整改复耕延长期补助、新一轮整改复耕第三次补助等;1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97312.62元,主要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天园林场功能提升项目等;13.生产发展支出557613.00元,主要用于推进乡村振兴天园林场云南松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4.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90700.00元,主要用于20202022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15.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历年林草项目资金等;16.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6275010.80元,主要用于2016年以来林草项目缺口资金、拖欠林草企业苗木采购资金、澳洲坚果苗木采购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93377.6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7%。与上年相比增加21352390.74元,增长32.53%,主要原因是:因新增人员和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调资增资、调整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等,所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本年度加快了新一轮整改复耕、天然林停伐、生态护林员等惠农补助资金的支出,故比上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739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07666.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8107.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0119.86元、死亡抚恤11499.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3050.42元,增长12.64%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413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8481.28元、事业单位医疗254229.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421.68比上年同期减少140664.64元,下降25.8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242428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8%。主要用于(生态保护7828710.00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30000.00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0000.00元、退耕现金12904740.00元、整改复耕工程建设940631.11元、其他整改复耕还草支出600200.00比上年同期增加7233412.11元,增长47.62%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6130880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8%。主要用于(事业机构7013931.64元、森林资源培育7190628.20元、森林资源管理18370896.9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603259.98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87610.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659685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97312.62元、生产发展557613.00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90700.00);比上年同期增加14083779.85元,增长29.82%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87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628769.00);比上年同期增加12813.00元;增长2.0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5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0000.00元,下降31.82%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609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97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完成年初预算的1.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9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9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政府部门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号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原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79.00元,增长1.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79.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开展林草相关业工作期间上级各部门到我县检查林草工作、调研等任务增加,相应公务接待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整改复耕、生态公益林、森林防火、造林绿化、森林督查等重点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度开展林草相关业工作期间上级各部门到我县检查林草工作、调研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159.94元,其中行政单位482159.94,参照公务员发管理事业单位0.00元,比上年增加71727.70元,增长17.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天然林停伐、整改复耕、生态公益林、森林防火、造林绿化、森林督查等重点工作任务加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较2022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2214376.22元,其中,流动资产129031335.10元,固定资产3183039.12(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净值),其他资产0.00(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796949.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8064.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221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35666.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93061.8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1049.0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155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60570.1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60570.1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是耿马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

耿马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设立部门绩效目标并贯彻执行,保障林业和草原局职工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保障全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全区林业草原相关工作正常实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决算为609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4%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科学评价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特点,成立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召开了绩效自评专题会议,部署有关事宜,收集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

经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形成了项目和部门自评报告,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5010.80元,主要用于解决2016年以来林草项目(造林苗木采购、森林城市建设、绿化美化示范建设项目、耿马自治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生态宜居项目、耿沧路提质增彩建设项目等)缺口资金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1%比上年1280000.00增加4995010.80增加390.23%。主要原因分析:兑付2016年以来林草项目(造林苗木采购、森林城市建设、绿化美化示范建设项目、耿马自治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生态宜居项目、耿沧路提质增彩建设项目等)缺口资金较上年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627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12710434935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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