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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时间:2024-11-2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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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耿马自治县文物局牌子。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5.管理全县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13.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①政治核心作用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运转协调,凝聚力强、发挥作用明显,廉洁勤政;党组织负责人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品行好,党建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强,做到党建工作和局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关系,党建工作与行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党员干部无违纪违法行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培训、组织生活会、积分制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关怀激励等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各类制度、牌匾、公示栏张贴悬挂规范,推行党务、政务和财务公开,党建氛围浓厚。

③坚持党性教育强队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对党忠诚根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言行,更好地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年内主要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按照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研究制定了《2023年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党建工作实施方案》《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支部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度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等并组织实施。二是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2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耿组发﹝2023﹞3号)文件要求,按照组织程序于2023年2月13日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图书馆一楼)召开了卓有成效的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三是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耿组发〔2023〕11号)要求,认真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将会议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县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四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制定了“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具体工作任务清单”,列出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五是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理论学习,按照每名党员干部都重点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3种学习材料,订购共发放了36本,由党支部组织党员个人订购并发放《习近平著作选读》1-2卷17套34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17本、《百年大党面对面》15本、新党章13本。在组织党员抓好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党支部制定了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中学习,并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开展学习讨论。六是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常规巡察,配合提供了相关材料档案和卷宗,目前巡察工作已结束,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七是进行廉政教育,组织观看《警钟为你而呜》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八是拍摄党建专题片《党建引领民族文化之花绽放边地》1部,获得了全市二等奖。九是认真开展了“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行动,鼓励了先进,激励了后进。

2.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浸润群众美好生活。

①公共文化设施日趋完善。今年县图书馆被评定为国家“二级图书馆”,我县文化馆、图书馆两个馆都被评为国家级二级馆,打破了以往三级馆的历史,成为全市八县(区)唯一两馆都是二级馆的县。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全县基层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均等化水平更高,基层人民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②健全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全面实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主动调整文化辅导员配备,对调整后的名单进行审核。目前,仍然实行一村一社区一名文化辅导员分配制度,全县80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全部配齐配强,其中公益性岗位25人、兼职人员67人,做到“人员到位、聘书到人、制度上墙”,打通了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③加强公共服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村级文化辅导员服务群众水平,加强文化骨干的专业技能,10月16日,举办“耿马自治县2023年基层文化辅导员暨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业务技能培训班”。同日,在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举办“全县2023年文化骨干舞蹈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全县各乡( 镇),勐撒、孟定农场社区,华侨管理区,县直各部门,社区(协会)、健身队、文艺队文艺骨干150余人,培训共5天,主要培训内容:傣族、佤族、拉祜族、布朗族等少数民族舞蹈、民族礼仪歌曲、国门文化之边境安全讲座、政务服务礼仪等。培训结束后,150多名文艺骨干把学到的舞蹈带回到各乡镇、村(组)、单位进行推广培训,目前全县各行各业已掀起齐跳广场舞健身操的热潮,为年底举办全县广场舞健身操比赛做准备。通过培训,全县涌现了一大批活跃在各村寨的农村文艺队,基层文化队伍越来越壮大。

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延续历史文脉。

①强化非遗传承与保护。一是泼水节期间承办了云南省非遗巡展,邀请了省内及县内26项非遗项目在勐相湿地公园展馆进行了为期4天的展示,让非遗走进大众生活。二是6月份“文化自然遗产日”,在孟定镇班幸村独树成林国家3A级旅游景区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活动以非遗歌舞乐沉浸式演出、非遗产品展示、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现场氛围热烈、游客情绪高涨,看非遗、玩非遗、吃非遗、买非遗,促进了“非遗+旅游”融合发展。三是8月开展耿马县县级非遗工坊认定申报工作,将临沧孟定芒团傣影手工艺术有限公司、勐撒镇翁达村绍春鼓凳编织厂两家企业申报为首批县级非遗工坊,实现了我县非遗工坊从无到有,两家非遗工坊的成立,有效加强了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促进了就业增收,助力了乡村振兴。四是9月完成国家非遗司对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推荐人选——我县傣族白象、马鹿舞传承人赛丙线上抽查答辩工作。五是完成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9名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其中8人被公布为省级传承人。开展我县第五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14个及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5人的申报工作。

②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工作到点到底。一是根据《临沧市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文物发〔2023〕6号)要求,耿马自治县文物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文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行动。成立了领导机关,起草了工作方案,认真安排,查找问题隐患。在巡查排查中共发现问题11个,其中,消防安全隐患6个,管理人员不到位3个,藏经阁飞檐脱落1个,施工安全隐患1个。县文物局长和分管文物的班子成员对全县重点文物重大事故隐患带队进行深入研判整治,制定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局。二是与乡镇和文物使用单位签订完成了“文物安全责任书”,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三是石佛洞遗址保护设施建设工程的方案经过长期努力,完成了市、省和国家文物局的层层报批,今年4月25日正式动工,9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11月10日前全部完工。四是洞景佛寺白塔的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了前期的所有申报程序,10月7日正式动工,预计明年3月份可以全部完工。五是土司衙门民族博物馆内完成了电路改造,重点对线管使用金属管,照明使用冷光源进行了改造,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六是配合市文物管理所完成了贺派莫陆的抢救性清理。七是完成县级以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并与自然资源局一起实现了文物保护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工作。八是对全县落地的20余个项目进行地界核对,工程区域内无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并出具相关意见,并对沧孟公路,临清铁路、双沧高速等重点工程配合进行地勘工作。日常管理。一是对全县67个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安全责任人公示,做到全覆盖。二是做好日常巡查,做到县文物局和文物所的领导每季度巡查1次,乡镇文化站同志和村文化辅导员每月巡查1次,有情况即时上报处理,确保文物安全。三是乡镇跟每个文物使用单位或村委会社区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同时,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了各类摸底调查表的填报,安排对各乡镇文物线索的梳理摸排。

4.丰富群众文化活动,打造文艺精品,提升文化知名度。

①节庆活动异彩纷呈。一是春节期间举办了耿马自治县“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时代”迎新春歌手比赛、2023年春节联欢晚会、春节游园活动,龙狮拜年活动、乐队“歌友会”,到各乡镇开展“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耿马自治县献礼党的二十大 迎新春送春联活动。元旦节在孟定镇开展现代化边境小康村“河外山街节”系列活动。各项活动累计受惠群众10万人次。二是泼水节期间举办“飞马杯”足球邀请赛开幕式演出、“白马小伙”和“水姑娘”选拔赛、非遗元素花车夜间巡游、中缅友谊歌汇、水幕灯光秀、水迪泡沫泼水狂欢、书画摄影展、团拜歌舞演出、房车帐篷营地等活动。三是青苗节期间组织了书画摄影展、佤族织锦展示、第十三届青苗节主题晚会、开幕式文艺演出、群众文艺汇演、配合总工会开展“吃水果”“剥玉米”大赛。四是中秋国庆节期间在湿地公园举办了2023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四季村晚”秋季篇—迎中秋、庆国庆文艺晚会,惠及群众达8000多人次。

②文艺演出多姿多彩。一是截至目前,县民族歌舞团共完成文化惠民演出101场,其中包括(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四季村晚、彩云之南等你来、“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在县电影院举办第十四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颁奖演出、在孟定武警支队开展戏曲进军营表演、组织民间各个乡镇、村寨举办篝火千人打歌表演等。二是开展外出演出交流比赛,受邀参加临沧市搏击赛事开幕式演出、福州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展演、第四届中缅边交会缅甸内比都展演、丽江市全国夏季“村晚”丽江惠民演出、临沧市2023年暑期“万人火把节”狂欢系列文化活动演出、内蒙古“中国农民丰收节”节目录制、普洱市“茶马古城中秋国庆系列活动”演出、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

③文艺创作成绩亮眼。2023年耿马县民族歌舞团创作了《UP耿马》《耿马的佤》《我是谁》《出夏》《拟声菠萝鼓》等作品,《UP耿马》火爆全网,被央视新闻、新华财经网、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今日临沧、云视新闻七彩云、云南发布等多家媒体转发报道,网上累计浏览量过100亿次。《耿马的佤》《出夏》在耿马融媒体、云南网、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转发,浏览量破千万。新华社多次对耿马县民族歌舞团进行专访,并在人民日报、中国民族报、新华每日电讯等多家媒体报道。

④文艺作品再创佳绩。一是参加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我县歌舞团创作的男子群舞《我是谁》荣获优秀节目奖;二是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节目《拟声菠萝鼓》荣获银奖;三是今年获得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120万元,于12月——2024年1月,在全省开展10场巡演。

5.融合文化内涵,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①持续做好项目建设。重点做好南汀画院,四方井双多那嘎温泉、大湾江滇缅铁路遗址生态文化旅游度假村等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勐永北回归线上古茶草山旅游区,萱龙湖景区等项目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②加强景区功能提升。对勐相湿地公园游客中心进行改造提升,完善标识牌和指示牌和“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信息;对山头寨水桑树组游客中心进行功能提升。

③做好旅游线路的宣传推介。在泼水节、五一节、青苗节、5.19中国旅游日、6.10世界文化遗产日、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依托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线路和景区(点)推介。在5.19中国旅游日期间发放旅游法律法规、耿马旅游资源和旅游线路等宣传册2000多份。目前正在开展景区宣传视频拍摄。

④做好民族文化旅游体育调研工作。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乡镇、农场、华侨管理区以座谈和实地走访形式,就全县民族文化体育旅游资源现状进行调研并编制完成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调研报告。

⑤积极开展旅游品牌申报创建。组织开展了耿马勐相湿地公园4A级旅游景区,孟定情人湖和勐撒芒见3A级旅游景区,近水楼丙级民宿,孟定镇中缅街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孟定芒团村最美乡愁地等申报创建工作。

⑥做好旅游经济运行统计。完成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日信息统计报送值班工作,按时上报旅游项目、乡村旅游、旅游扶贫、旅游厕所、旅游行业等统计数据。2023年1-9月(测算数),全县共接待国内旅游者371.2115万人次,同比增28.24%,;旅游业总收入达到32.17亿元,同比增39.45%。乡村旅游1-12月预计完成收入13.31亿,增幅17.99%。

6.保障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促进旅游市场经济稳步发展。

①向市场主体提供有温度的行政审批服务

我们严格遵循“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的原则,热情周到接待每一位前来办理审批、年检和换证的业主。在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让人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服务理念,做到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办理。年内市场股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服务设立事项19件,其中:KTV设立15件,演艺团体1件,非学科类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3家;办理KTV延续换证52家;办理网吧注销手续2家,演艺团体注销2家,KTV注销5家。

②向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式的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我局高度注重向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式监管。

重中之重地开展文旅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市场管理股始终用“时时放心不下”的心态,抓文旅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年初采取县、乡联动方式,与111家文旅市场主体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和强调业主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是敦促业主定期检查场所线路和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通过日常检查维护最大可能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场所安全。三是敦促业主不定期地开展消防器材使用和消防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员工能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指导业主制定场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带来的伤亡和损失。五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燃气整治”、“自建房隐患排查”、“交通安全整治”、“暑期文旅市场专项整治”、“文旅场所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结合行业职责,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要求涉及食品加工销售的文旅场所,必须建立食材溯源制度,同时规范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确保提供的食品不受污染,不变质发霉。二是签订散装白酒整治承诺书,严禁售卖标识不全的散装白酒。三是文旅场所严禁加工售卖野生鲜菌类食品。四是认真落实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制,做到每一个季度深入现场开展包保督导一次以上。五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文旅行业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督促业主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

进一步强化文旅市场日常技术监管工作。按照每月不低于一次的要求,在全县各文旅场所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技术监管和执法巡查,累计巡查各类文旅场所855家次,投入巡查队伍1225人次。监管和巡查内容包括:经营建筑物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反恐承诺书落实、信用承诺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规范经营等方面。监管和巡查方式包括部门联动和行业自查。

营造好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文旅行业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我们成立了文旅行业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影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内部审查和惩戒。

用心呵护“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强化景区管理。“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是景区运营管理的窗口,是景区和游客之间的桥梁纽带。一年来,我们倾心呵护。一是平台受理投诉3起,退换货零受理。对平台投诉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做到了及时分发处置,得到了较高的处置满意度。二是平台县内5个智慧旅游景区慢直播累计达到22条;三是在景区、旅行社、交通公司、旅游餐饮接待点、旅游购物点、星级宾馆等场所张贴退换货海报40张、二维码40张;基本实现旅游重点场所全覆盖宣传;四是坚持每月一次A级景区安全生产检查。

③积极服务好文旅行业“四上企业”,为文旅行业经济运行提供可持续性支撑

服务好住宿营业额限额以上宾馆酒店。一方面做好逐月报送住宿营业额经济指标数据,另一方面主动作为,提前谋划,深入调研,服务好培育好拟升限酒店,争取更多酒店升限入统,为营业额经济指标提供可持续性支撑。年内预计新增升限酒店2家,分别是孟定丽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鹅湖大酒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管理股、规划发展股、公共服务股。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文化馆、图书馆、民族文化工作队、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我部门所属6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3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7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834034.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63704.26元,占总收入的99.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330.66元,占总收入的0.5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87036.59元,增长21.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77084.61元,增长25.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90048.02元,下降80.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白象马鹿舞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144693.61元。其中:基本支出7181204.28元,占总支出的50.77%;项目支出6963489.33元,占总支出的49.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93451.42元,增长23.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0516.63元,增长3.47%;项目支出增加2452934.79元,增长54.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景区奖补资金及《勐相耿坎.傣拳师》等项目收入,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81204.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13124.41元,占基本支出的94.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079.87元,占基本支出的5.13%。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增加240516.63元,增长3.4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80804.84元,增长2.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59711.79元,增长19.36%。人均公用经费9948.10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63489.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2452934.79元,增长54.3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勐相耿坎.傣拳师》项目资金和云南艺术基金等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增加2452934.79元。

项目具体支出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00元,具体用于《勐相耿坎.傣拳师》剧目创作补助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01233.73元,具体开展文化传承发展与乡村旅游开发工作、文物保护工作等;

3.农林水支出406000.00元,具体用于开展孟定班幸独树成林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勐简大寨旅游厕所、小石林旅游厕所建设及《勐相耿坎.傣拳师》剧目提升打造工作;

4.其他支出326255.60元,具体开展白象马鹿舞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及新创舞蹈扶持工作;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00.00元,具体用于限上企业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0704.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9%。与上年相比增加2774084.61元,增长25.25%,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云南艺术基金及《勐相耿坎.傣拳师》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勐相耿坎.傣拳师》剧目创作补助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支持《勐相耿坎.傣拳师》剧目创作及民族文化的传承,财政加大了资金投入,故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增加了2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981091.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0%。主要用于开展文化传承发展与乡村旅游开发工作、文物保护工作等;比上年同期增加2721699.13元,同比增长32.95%,增加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云南艺术基金及《勐相耿坎.傣拳师》项目支出,故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增加2721699.13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893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支出675993.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6881.12元;抚恤金支出76062.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5556.37元,同比下降17.0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减少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减少295556.3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48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我部门在职人员单位配比单位医疗部分支出265473.33元,大病保险缴费25007.5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6262.65元,同比下降20.79%,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及在职人员转退休1人,故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76262.6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40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开展孟定班幸独树成林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勐简大寨旅游厕所、小石林旅游厕所建设及《勐相耿坎.傣拳师》剧目提升打造工作;比上年同期增加206000.00元,同比增长1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孟定班幸独树成林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勐简大寨旅游厕所、小石林旅游厕所建设及《勐相耿坎.傣拳师》剧目提升打造项目支出,故农林水(类)支出增加206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41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全部用于我部门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8204.00元,同比增长4.2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2名新录用人员故住房保障(类)支出增加1820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5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决算为13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决算为1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一致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47.00元,增长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47.00元,增长30.6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开展了4A级景区评估及图书馆评估定级等工作,接待人数及批次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文化、旅游工作、文化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等对我县文化、旅游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等级评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746.12元,其中,行政单位365746.1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57378.04元,增长18.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4A及景区评定及图书馆评估定级等业务工作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9490045.44元,其中,流动资产6874222.12元,固定资产2404341.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1481.3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5428.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4552.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68.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968.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地使用经费,有效掌握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推进项目进展情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自评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上年度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215400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400元,本年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150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较上年无变化,支出增加65400元,结转结余减少654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59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12712053531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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