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33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江河湖库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及其他水利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国家、省、市、县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推动和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或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参与或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落实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落实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和跨界河流有关事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强化重点目标任务落实
(1)固定资产。2023年我局预计完成固定资产42000万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100000万元的42%,完成市级下达任务140000万元的30%。(2)向上争取资金。2023年我局累计争取上级资金42217.9万元,占县级计划35000万元的120.62%,占市级计划42000万元的100.52%;争取到省水利融资38373.93万元(通过省水投融资的省级配套资金未通过财政下达,不能纳入考核目标任务统计)。(3)中央投资执行情况。2023年上级下达我局综合投资任务13293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308.4万元、地方投资91622万元。我局预计完成综合投资132930.4万元,综合完成率100%。(4)招商引资。截至2023年11月,我局累计完成招商引资33417万元(耿马灌区工程),目前完成县上下达任务30132.36万元的110.9%,市级目前暂未下达任务。
2.持续推进重点水利工作有序开展
认真组织开展“十四五”中期评估、水利基础设施国土空间布局规划、河道采砂规范管理、专项债券申报工作等工作。
一是2023年3月以来,配合市水务局完成了国家、省、市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配合县发改部门完成了国家、省、市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于6月20日完成耿马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二是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国土空间布局规划省级落图及市级落图工作已于2021年至2022年完成,目前,正在开展县级落图及规划报告编制工作。三是为确保辖区河道采砂规范有序,印发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检查的通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县2023年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截至目前,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南汀河流域3家企业14个清淤疏浚段,小黑江干流1家采砂企业2个采砂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此次专项整改,取缔南汀河2个清淤点,停产整改5个清淤点;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石膏山上段清淤点、石膏山下段清淤点依法依规开展立案查处,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对勐永镇非法采砂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目前正在调查取证15件非法采砂案。四是2023年我局申报耿马灌区工程等提前批次专债项目7个,申报专项债券额度共计7.3952亿元,目前暂未获得发债支持。五是项目要素保障持续跟进。积极协调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加强沟通衔接,认真配合做好水利项目“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全力保障耿马灌区工程等重点水利项目顺利推进。六是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目标任务51平方千米(全年指标50平方公里);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5件,完成审批15件。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36.8万元;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8件,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15件;受理取水许可审批2件,完成审批2件;累计收取水资源费161.82万元,其中:工业取水45.17万元,电站取水40.83万元,公共供水75.82万元。七是10月底我县共完成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17万亩,其中水利部门0.97万亩,农业农村部门2万亩,产业办0.2万亩。全县累计完成年工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7.81万亩,占全县有效灌溉面积为41.16万亩的91.86%。八是按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相关政策标准,牵头组织县小水电清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了双河电站、班康河电站的清理整改工作,完成了县级验收核查销号工作,并于2023年11月3日完成了市级抽验工作。
3.持续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步伐
一是耿马灌区枢纽工程完成大坝道路施工26.55公里,临建工程完成施工72%。渠系工程干渠4条,已开工建设3条,完成干渠隧洞开挖2644.15米;支渠19条,开工建设10条,完工3条,完成支管管道安装48.06公里;管材累计进场74.71公里;完成渠系道路施工61.95公里,勐撒管理用房正在进行装修。累计完成投资48825万元(2023年以来完成投资21384万元)。2023年以来,累计争取到资金38539.996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万元,润景公司贷款融资18539.9961万元。二是团结水库工程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工程已完工;预计完成拦河坝坝体封顶填筑,并进行溢洪道未完工部分施工和引水管道工程施工。截至2023年12月底预计完成投资53823.87万元,占初设批复总投资的68.5%;其中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15000万元,已完成投资万元12301.07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2%。上半年争取到中央资金12000万元。三是十八道河水库工程因建设资金到位不足,致使工程长期处于停工状态。目前已完成今年市水务局下达的蓄水任务,正积极申报土地+融资项目资金,部分渠道建设内容已纳入“耿马自治县2023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申报项目资金3601.80万元,融资相关资料于2023年8月提供农发行相关专家审核,目前正在审核相关资料。四是芒枕水库工程已完成项目法人验收、库底清理、移民验收、下闸蓄水验收工作,正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力争在今年12月底完成竣工验收。五是关弄水库工程正积极配合市水文局开展水文复核工作,待复核结果(规模)出来后,向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及县人民政府请示,是否进一步对地质进行复勘。六是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目前正在开展闸阀井浇筑、泵站围栏建设等扫尾工作,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全部建设完工,并组织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双江县韭菜坝水库至四排山连通工程在资金到位后,力争今年底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七是芒洪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完成总投资962.19万元,于2023年10月13日组织开展市级竣工验收。允楞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累计完成工程投资742.58万元,计划10月底完工。八是加快推进在建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小黑河孟定镇段、南木开河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目前,完成小黑河下游段3.05公里具有防汛任务的河段治理,完成南木开河下游段2.63公里具有防汛任务的河段治理,工程正在组织复工复产,力争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南汀河JH二期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及项目法人验收工作,开展南汀河JH二期治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筹备工作,按目标要求年内完成竣工验收;完成南汀河JH一期治理工程主干流0.6公里,剩余未治理段待限制因素消除后,及时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做好新开工项目要素保障工作。目前完成南汀河孟定段、南汀河大湾江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招标,并同步推进项目环评、水保、土地、林地等各项要素保障的审批,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强与河道治理PPP项目公司对接,积极推进南底河河道治理工程的初设审批及各项开工要素审批,确保年内开工建设。九是2023年在建小型病险水库共9座,分别是丙令、芒弄、场直七队、班中山、芒公河、五队一、芒蚌、芒国和富永河水库。目前丙令、芒弄、班中山、场直七队、五队一水库已完工并下闸蓄水验收,计划年底竣工验收;芒公河水库已完成262万元投资,计划12月份完工并下闸蓄水验收,芒蚌水库于9月22日开工,目前已完成投资156万元,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芒国水库于10月25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15万元,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富永河水库于10月25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25万元,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维修养护:2023年中央和省级分别下达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41万元和70.5万元,目前分别完成21.2万元和20万元,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工。雨水情及安全监测:2023年省级下达雨水情及安全监测项目资金238万,目前已完成投资6万元,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工。耿马县2023年水利工程白蚁及害堤动物防治工程。目前已完成投资20万元,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十是积极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21300万元,批复实施项目16件,目前完成投资11776.86万元,占批复总投资的55.21%;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正在组织县级行业部门审查,项目覆盖人口约9.75万人,估算投资5.38亿元。十一是开工建设勐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耿财农〔2023〕34号),勐永灌区下达水利发展资金740万元。8月份已将耿马县2021年至2023年高标准农田及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整合入勐永灌区,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197.04万元(其中勐永灌区中央资金部分384.8万元,整合农业农村部分812.24万元),占批复总投资的52%,已拨付施工进度款50万元。十二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并贯穿工作始终,抓牢、抓实、抓出成效。认真组织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全省水利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清廉云南”和机关效能建设。
4.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度落实落细
一是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全面开展巡河。重点从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方面开展巡河巡查,今年以来,县级河长共开展巡河(湖)157次,人均9次;乡镇级河长巡河1255次,人均13次;村级河长巡河3933次,人均43次,达到巡河指标要求,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并形成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巡河发现问题共4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各层次河长制工作专题会、部署会、推进会、部门联席会议89次,开展联合执法8次,人大、政协共开展河长制督察督导2次,压实河湖生态保护责任,督促水生态保护取得实效。二是扎实推进“清四乱”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11个问题,其中乱堆8个,乱建2个、乱占1个,已全部整改销号。检察、公安机关、县河长办成立县级巡查组,对巡河巡库反馈的存在问题、群众反映或关注的区域加大督查力度,逐步做到河湖四乱问题自查不敷衍、督促有成效,累计开展4次“清四乱”“回头看”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妨碍行洪问题图斑复核和整改。省级反馈妨碍行洪问题图斑252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复核,认定为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10个,剩余1个正在整改中,预计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三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制定耿马县2023年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同意批复实施,由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面排查、全面整治,落实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月巡查和季度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共出动巡查人员98人次,车辆35辆次,发现55个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切实推动云南清水行动。围绕河湖库渠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河(湖)长牵头组织清理整治,以“湖泊革命”攻坚战为引领,统筹爱国卫生运动,基层党组织结合主题党日、双服务双报道、志愿者服务等,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河湖保护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累计投入人力1348人次,清理河道296公里,清除垃圾1106.4吨。四是多向发力合作,强化水环境保护。根据制定的南汀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城乡垃圾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26条河流和名录外6条河流的健康评价,目前完成并提交成果,联合农业、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从污水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等多向发力,进一步推动水污染综合治理,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3年以来,我县重点水质监测断面,南汀河孟定大桥国控断面、小黑江南碧河那缅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持续稳定,均达Ⅲ类以上保护目标,水质状况为优。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快推进落实耿马自治县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度拟建设美丽河流1条、美丽水库2座,分别为南汀河孟定段、弄巴水库、十八道河水库,目前已完成市级美丽河湖评定工作,正在整编资料申报省级美丽河湖。五是有序推动绿美河湖建设。2023年持续把绿美河湖作为重点工作抓实,召开绿美河湖专题会议6次,开展绿美河湖专题培训6次,以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为基础,立足河湖管理保护管护范围,因地制宜,实施河、库沿岸绿化及生态修复,实现河湖应绿尽绿、应美尽美。截至目前,建成芒片河、南汀河孟定段、弄巴水库、幸福水库绿美河湖,完成绿化面积14.97万平方米,完成增加绿化河道面积10.48公里,完成种花植树29.7万株,完成投资1346万元,同时根据2023年下达美丽河湖省级奖补资金,持续开展和巩固弄巴水库、允楞水库、另仂水库、幸福水库绿美建设成效。六是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通过县融媒体、微信公众等多个平台宣传展示河湖保护治理成效30次,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护河治河;同时在省级公众平台公布耿马自治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河湖“清四乱”整治典型案例、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典型案例5次,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5.守住安全底线,高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批示精神5次,局党组听取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3次,听取安全生产汇报3次。对“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主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水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作专门部署,组织开展内部安全生产培训1次,组织各乡镇水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全局干部职工、河道采砂企业、小水电站业主单位负责人、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等共78人,开展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一是层层签订水利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时调整更新在建工程及已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清单,明确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职责。二是印发《耿马自治县水利安全包保联系工作方案》,由12个科级领导,挂钩包保12个乡镇(农场、管理区)安全生产、度汛安全、防溺水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下发《关于建立县管小型水库管理工作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明确县管9座小型水库挂钩科级领导及联系股室,加强对小型水库管理。三是紧盯重点时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高度重视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清明、泼水节、五一、国庆中秋主汛期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水利安全稳定工作等5个通知,对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全国“两会”和劳动节期间,对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各水库管理所(局)、河道采砂企业、小水电站业主单位发送工作提醒23条。节日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坚持重点攻坚和整体提升相结合,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岁末年初、“两会”期间、汛前、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全方位、网格化对在建水利工程、已建水库、河道、小水电站、河道采砂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次,发现一般隐患72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落实防汛措施,全面抓好度汛工作。制定印发《耿马自治县水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水务系统抢险应急队伍9支101人。完成5座在建水库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审批28座已建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确定汛限水位。加快推进除险加固工程进度,对病险水库采取空库度汛的方式降低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重点河流、水库、山洪灾害隐患点“三个责任人”和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并在耿马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落实救援物资,增加应急度汛物资储备。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防汛抢险、工程安全度汛等专项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值班值守,做到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期安全。五是积极动员部署,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5月16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等共计56人,召开水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重温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传达学习上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分析研判当前面临形势和主要问题,部署全县水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积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排查重大风险4个,落实管控4个,未发现重大隐患。
6.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机关建设持续向好
今年以来,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并贯穿工作始终,抓牢、抓实、抓出成效。今年以来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教育,规范化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召开会议3次,制定了工作清单,督促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各项工作要求,以务实举措,深入查找在工程招投标、重大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十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组织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全省水利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和教育引导,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助力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财务室),规划计划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保水资源和政策法规股,建设运行与管理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灌区工程管理局(未独立核算);
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十八道河水库管理局(未独立核算);
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利质量监督管理站(未独立核算);
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长办(未独立核算);
5.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南汀河河道管理处(未独立核算);
6.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芒蚌水库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7.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允楞水库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8.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幸福水库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9.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弄巴水库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10.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者买水库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1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那雨箐水库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1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大浪坝水库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1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相塘水库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1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丙令水库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15.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芒公河水库管理所(未独立核算);
16.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简河道管理站(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部门所属16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3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79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719535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195353.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3674536.03元,增长330.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674536.03元,增长330.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耿马灌区工程、团结水库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7794457.36元。其中:基本支出18418888.75元,占总支出的9.81%;项目支出169375568.61元,占总支出的90.1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4995149.14元,增长126.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38506.80元,增长32.70%,项目支出增加100456642.34元,增长145.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耿马灌区工程、团结水库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18888.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12822.25元,占基本支出的95.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6066.50元,占基本支出的4.38%。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增加4538506.80元,增长32.7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131861.90元,增长30.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406644.90元,增长101.8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202606.10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375568.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4956379.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100456642.34元,增长145.7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27700350.64元,增长48.38%。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生态保护资金支出10194.00元,主要用于砂石资源开发保护项目。
2.水利项目贷款资金支出35455745.70元,主要用于偿还耿马县水利项目借款利息。
3.其他污水处理费资金安排的支出3093251.70元,主要用于偿还河道治理项目贷款本息、十八道河水库贷款资金本息、南目算桥至贺海桥段河道治理工程欠款本息。
4.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支出114012794.18元,主要用于团结水库工程建设、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耿马灌区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河流治理项目等。
5.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资金支出3039700.00元,主要用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6.水利前期工程资金支出588910.08元,主要用于允景水库项目前期工作。
7.水土保持资金支出2588910.08元,主要用于允景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耿马县南木弄小流域治理工程。
8.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资金支出470000.00元,主要用于耿马县水资源管理建设项目。
9.防汛资金支出549000.00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10.抗旱资金支出1200000.00元,主要用于抗旱救灾项目。
11.农村水利资金支出61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水计量在线监测项目。
12.农村供水资金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耿马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
13.其他水利资金支出362742.95元,主要用于下属水库经营性岗位人员工资的发放。
1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4760000.00元,主要用于耿马县孟定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耿马镇芒国村自然能提水工程。
1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3131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976549.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73%。与上年相比增加65936523.31元,增长82.38%,主要原因是耿马灌区工程、团结水库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7912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82757.5元,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43924.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970023.1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590172.64元,死亡抚恤支出392248.37元。较上年增加2122871.59元,同比增长71.81%,主要原因是:清缴欠缴以前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731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缴费1608702.7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608.24元。较上年增加944899.18元,同比增长132.63%,主要原因是:清缴欠缴以前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故卫生健康(类)(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1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砂石资源开发保护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9806.00元,同比下降49.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能环保(类)无项目支出,故节能环保(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较上年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13817438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6%,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0397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760000.00元,抗旱1200000.00元,水利工程建设113332794.18元,农村水利610000.00元,农村供水2000000.00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313150.00元,防汛549000.00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470000.00元,其他水利支出362742.95元,水土保持910080元,工资福利支出9620103.99元,办公费292736.14元,水费12000元,电费24000元,邮电费6000元,差旅费229176元,公务接待费1867.00元,工会经费149487.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0800.00元,生活补助199543.8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元。较上年增加62896737.54元,同比增长83.55%,主要原因是:耿马灌区工程、团结水库工程项目资金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555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1055537.00元。较上年增加319021.00元,同比增长43.31%,主要原因是:下属水库差额拨款单位转为全额拨款单位,增加19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数以及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减少337200.00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项目支出,故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较上年减少。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67.00元,决算为218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7.00元,决算为18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67.00元,支出决算为218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7.00元,决算为18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8.00元,下降0.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00元,下降3.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灌区工程、河道治理、小流域治理、十八道河水库建设、防汛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验收、检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066.50元,其中:行政单位806066.5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406644.90元,增长101.81%,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项目运行出差报销和办公费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2701278438.55元,其中,流动资产327005254.08元,固定资产4902761.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80150731.12元,无形资产397880元(净值),其他资产988821812.2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908883.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2868.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省财政厅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充分认识到绩效评价的在项目实施过程的引领作用,并在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了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从而达到强化支出责任,达到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目的,为部门下一步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和总结,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提高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扬优秀的经验做法,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得分93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28997.4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125798.36元,增长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允楞小流域治理项目、河道治理项目资金增加。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28997.4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125798.36元,增长10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允楞小流域治理项目、河道治理项目资金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