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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帮难解困等法规政策,拟定实施意见、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协调落实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做好伤残退役军人的接收、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
6.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和军人服务工作。
7.指导优待抚恤工作。组织指导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8.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9.承担耿马自治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建统领,不断打造党支部坚强战斗堡垒,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走实走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以严明纪律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为全面推进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奠基坚实基础。
3.强化宣传引导,大力推进信息宣传工作。一是建立先进典型宣传引导机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起草,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武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兵支书”“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目前已完成部门遴选推荐工作,待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步人选后,报请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在年内择时召开表扬大会,对推荐出来的对象进行通报表扬和开展广泛学习宣传。二是始终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远性、桥梁性工作常抓不懈。年内共报送信息40余篇,其中被县融媒体采用6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用20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用5篇。
4.大力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加强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退役军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通过入户宣传、现场讲解、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年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入户走访宣传96户,接受群众咨询130余人次。
5.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兵”成为“临沧人”各项政策。认真组织开展“耿马兵”成为“耿马人”大调研活动,通过进军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及大数据分析等形式,形成全面、客观反映“耿马兵”专业特长和有意愿留耿创业发展的数据库和资源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及调研报告。结合耿马实际参照市级实施方案,草拟了《“耿马兵”成为“耿马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完成意见征求和修改,待市级方案修订及配套政策出台后认真贯彻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优抚安置股。所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部门所属1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3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2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260072.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85772.53元,占总收入的96.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74300.00元,占总收入的3.3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21799.39元,下降4.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94899.39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自然减员,义务兵人数减少,补助减少,故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73100.00元,增长74.44%;主要原因是化解县民政局拨入春节慰问补助资金,及县政法委通过我部门退回县财政局春节慰问补助资金,故与上年相比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285880.53元。其中:基本支出6257028.96元,占总支出的23.80%;项目支出20028851.57元,占总支出的76.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30143.71元,下降4.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1111.55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县级配套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抚恤金、无军籍职工退休费增加,故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911255.26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及医疗补助、退役安置补助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减少,故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7028.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50127.02元,占基本支出的96.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6901.94元,占基本支出的3.31%。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增加681111.55元,增长12.2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46806.54元,增长11.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34305.01元,增长19.87%。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1905.0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28851.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1911255.26元,下降8.7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节日慰问补助669908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优抚对象、军转干部、军休人员、驻耿部队慰问。让享受补助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加深了党和政府与优抚对象等人员之间的情谊,同时也弘扬了中华民族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
2.优抚抚恤补助16072711.06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3.退役安置补助1943731.31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安置对象补助资金,使退役安置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拥军优属补助943261元,主要用于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双拥工作,完善工作制度,保障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抓好信访工作,破解双拥工作现实难题,保障经费投入,促进双拥工作稳步推进。
5.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99240.2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85772.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8%。与上年相比减少1594899.39元,下降5.91%,主要原因分析是优抚对象烈士遗属、病故遗属、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烈士纪念实施补助、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伤残护理、抗美援朝剿匪、60周岁烈士子女、农村籍退役士兵及两参人员比上年减少,故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7578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等行政运行;优抚对象死亡抚恤补助、伤残抚恤补助、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对象伤残护理、抗美援朝剿匪、60周岁烈士子女、农村籍退役士兵及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支出等抚恤补助、家庭义务兵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及其他安置、拥军优属;工伤生育等其他社会保障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958321.1元,同比下降3.75%,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维修项目经费减少,故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55669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642951.29元,同比下降53.59%,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比例下降,故支出较上年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支出253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6373元,同比增长2.5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1人,故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40.00元,决算为11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40.00元,决算为117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40.00元,支出决算为11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40.00元,决算为11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加强经费管理,把经费预算管理与“三公”经费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和支出审核上加强对 “三公”经费的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25.00元,增长8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5.00元,增长80.7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接待批次及人数比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口单位到我县开展调研以及上级单位检查、调研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901.94元,其中:行政单位206901.94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34305.01元,增长19.8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各项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500元、电费1659.99元、邮电费1792.43元、差旅费19753元、公务接待费1175元、工会经费35921.52元、福利费5700元、其他交通费107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799693.63元,其中,流动资产1626930.73元,固定资产17276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6283.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276.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耿马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落实支出责任,树立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云南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以及耿马自治县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项目绩效自评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表,局财务室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填报,相关业务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1)核实数据。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2)查阅资料。查阅2023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文件资料(3)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决算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和组织实施,坚持大目标小绩效的方式,总体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按各类资金编制实施绩效目标,推进整体管控与单个实施相统一。坚持绩效目标与工作相统一,以工作推进指导绩效目标制定,以绩效目标推进检验工作完成情况,实现了安置就业开、优待抚恤、权益维护、双拥共建、烈士祭扫等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了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自评结果: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