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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勐永镇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11-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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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金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团体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何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管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0)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一是经济发展更加稳健。经济发展更加稳健,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同比增长47%。产业发展活力迸发。2022/2023榨季完成工业入榨18.65万吨,全年新植甘蔗16550.5亩,坡改梯14125.68亩,完成县级下达任务的131.36%,筹建日处理200吨甘蔗剥叶站一座;完成烤烟种植1633.4亩,交售4000.4担,总收入662.8万元,新建一体化烤房10座,修缮改造烤房79座,修缮烟区道路19.3公里,发放烟用抗旱水管6千米,烟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培育1个植烟500亩以上的小组—河底岗社区南改田组。

二是乡村振兴扎实推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随时掌握低收入人口收入动态;基础设施统筹发展。投资9.9亿元香竹林光伏二期项目完美收官;投资40万元的南改田产业路建设完成;投资90万元的烤烟房建设和烟区道路修缮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集体增收取得新突破。有效整合村集体资源,全覆盖村集体经济集贸市场商铺全部配租,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近20万元。

三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累计投入资金70万余元,种植花苗40余万株,铺设草皮5000平方米,修缮安装路灯126盏,安装景观灯带110米,完成绿美公路建设1条,绿美示范点建设14个。围绕大气污染、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秸秆禁烧等重点难点问题,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省、市生态环境督查突出问题整改39个,并加快推进“两污”设施,农村污水等整改工作进度。同时,常态化跟踪易反弹问题,不断巩固提升环保工作成效。

四是民生福祉。持续增强落实好全镇946户1645人低保户、136名

特困对象、9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35人高龄老人,1456名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救助政策,累计发放救助资金824.84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442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8.74万元。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4.7万元,育儿补贴7.12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3385人。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申领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126份,走访困难优抚对象116人,发放慰问金132.7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草原服务中心

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水务服务中心

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6.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

我部门所属7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3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62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3069435.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52677.71元,占总收入的97.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6757.79元,占总收入的2.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18580.01元,下降5.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8081.57元,下降1.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080498.44元,下降67.65%。主要原因是河底岗完小征地补偿项目、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3595576.81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8667.43元,占总支出的66.57%;项目支出7886909.38元,占总支出的33.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99662.41元,下降2.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1020.36元,下降0.76%;项目支出减少478642.05元,下降5.7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缩减经费开支,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河底岗完小征地项目等项目资金减少,故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08667.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53268.61元,占基本支出的93.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5398.82元,占基本支出的6.72%。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减少121020.36元,下降0.7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0055.96元,增长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151076.32元,下降12.52%。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9324.51元/人/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86909.38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478642.05元,下降5.7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减少0元,下降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170000.00元,用于支付龙洞公园栈道及农机购买款;

2.2023年第二批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补助资金50000.00元,用于村组道路汛期道路维修及清理;

3.勐永镇2023年产业路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河底岗社区、光木林村、芒来村等村组产业路修缮;

4.勐永镇2023年烤烟产业建设项目资金7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河底岗社区烤房及修缮;

5.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帮令村芒幕自然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款;

6.光木林村道路硬化项目资金1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光木林村7公里硬板路建设;

7.香竹林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香竹林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8.市级配套村干部岗位补贴经费70975.00元,主要用于支付9个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

9.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2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伙食费、物资费等;

10.烤烟生产政策奖励资金1929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烤烟工作支出;

11.河底岗社区南改田产业道路改造项目400000.00元,主要用于河底岗社区南改田产业道路进行取土降坡、硬化路面等;

12.抗旱保供水项目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水管等抗旱物资购买款;

13.河底岗完小征地资金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河底岗完小征地补偿费用;

14.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乡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资金;

1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拆除工作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拆除易地扶贫搬迁点已批准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中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废弃的工矿用地等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

16.产业路及灌溉沟渠建设项目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勐永社区产业砂石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17.变更调查举证工作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9个村(社区)开展变更调查举证工作伙食费、物资费等;

18.全覆盖村级集体经济农贸市场项目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集贸市场主体工程建设项目;

19.产业发展项目资金650000.00元,主要用于甘蔗、烤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20.帮令村麻栗树组民族团结示范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资金2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帮令村麻栗树组民族团结示范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项目工程款;

21.新和村董凤自然村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250000.00元,重要用于董凤自然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

22.“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30903.35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工资;

23.吴树锁户土地出让资金46431.93元,主要用于支付多缴纳土地转让金;

24.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点塌方清理;

25.铁丝网民兵补助及疫苗接种伙食经费131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支援孟定民兵补助、疫苗接种伙食费及物资支出;

26.爱国卫生及七个专项行动项目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池及路灯建设;

27.2021年7至11月疫情联防联控卡点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卡点人员补助及物资支出;

28.春节慰问金489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困难群众、环卫个人春节慰问;

29.防灾减灾演练专项经费2226.88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演练工作;

30.增减挂项目工作经费19907.00元,主要用于拆除废旧房屋、等不符合标准的建筑房屋、工矿用地等;

31.甘蔗发展入榨考核补助资金137460.31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32.2023年民政局春节慰问金37500.00元,主要用于特困、低保人员春节慰问;

33.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4483.00元,主要用于支付应急处置物资采购费用;

34.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7341.75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支出;

35.基本公共卫生倡导员补助17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公共卫生倡导员补助;

36.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65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37.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85312.24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及伙食费支出;

38.河底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改造资金155200.00元,主要用于河底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39.2019年天然林停伐补助92669.00元,主要用于发放各村(社区)2019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

40.武装工作经费10514.00元,主要用于武装标准化建设及征兵工作;

41.水旱灾害防御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河底岗社区水旱灾害防御建设;

42.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工作经费17657.00元,主要用于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工作的耗材、宣传、印刷费;

43.中央文化免开经费补助10407.92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服装费等支出;

44.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2869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

45.2023年市级配套村(居)民小组补助工作经费9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92个村民小组工作经费补助;

46.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500.00元,用于支付勐永镇中央及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

47.生态公益林集体部分137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生态公益林集体部门补助。

48.勐永镇疫情防控工作经费19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卡点物资购买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4745.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07%。与上年相比减少3414513.50元,下降14.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产业发展项目、河底岗完小征地补偿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增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4413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4%。主要用于勐永镇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72120.64元,同比下降5.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行政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发放村级道路交通管理员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168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发放村级道路交通管理员补助。

5.教育(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清华学子奖励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00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发放1名清华大学学子奖励资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564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及文化活动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55611.97元,同比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新增发放7名文化辅导员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334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支出及勐永镇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77865.94元,同比增长20.91%,主要原因是:新增发放养老保险协办员、残疾人联络员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964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勐永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缴费及疫情防控物资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951797.37元,同比下降48.04%,主要原因是:卡点补助及伙食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太阳能路灯安装及垃圾池建设;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0.00元,同比增长200%,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377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及产业强镇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198.95元,同比增长1.05%,主要原因是:新增发放土地专管员补助。

12.农林水(类)支出597191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30.8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转支出及产业路修缮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352525.35元,同比下降28.26%,主要原因是:河底岗完小征地补偿项目、统筹涉农整合项目支出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开展增减挂及变更图斑举证工作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00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违法图斑变更举证工作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40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7947.00元,同比下降2.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5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防汛抗旱等应急救灾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04600.00元,同比下降69.76%,主要原因是:冬春救助等项目支出减少。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800.00元,决算为938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60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70%,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元,决算为378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30%,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8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800.00元,支出决算为938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60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元,决算为378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414.00元,下降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64.00元,下降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0.00元,下降1.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耕地流出、图斑举证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有关单位到勐永镇开展工作调研、乡村振兴业务指导、森林防火、图斑整治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6194.76元,其中:行政单位916194.76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150275.92元,增长19.62%,主要原因是开展图斑举证、耕地流出、森林防火等工作办公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资产总额29487273.54元,其中,流动资产26289490.98 元,固定资产3000043.96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7738.60元(净值),其他资产0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9545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3326.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6180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19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19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19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19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了勐永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组长,各办、中心(所)负责人任组员,形成了镇财政

所牵头组织、协调,各办、中心(所)积极配合、开展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单位财政经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组织实施:一是核实数据。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2年和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二是查阅资料。查阅2023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三是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四是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五是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具体绩效目标

为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耿马县勐永镇预算管理制度》《耿马县勐永镇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形成指导和规范我单位资金管理和使用预算资金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目标设定”的合理性、“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完整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等角度进行分析,结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最终自评结论为:年初制定整体绩效目标均已完成,2023年度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绩效指标还不清晰、个别指标填报时度量单位选择有错误;二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够。三是预算绩效申报时,单个绩效目标评价指标未能完全结合项目实际细化、量化;针对上述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根据工作实际,准确、细化评价指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相关度高、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同时积极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6431.93元,占总收入的14.13%,比上年增加3086431.93元,增长3086.43%;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6431.93元,占总支出的13.50%,比上年增加3086431.93元,增长3086.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产业发展项目、河底岗完小征地补偿项目、农业产业强镇等政府性基金项目,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00元,占总支出的0.01%,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1557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12810195845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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