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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商务局  作者:  时间:2024-11-2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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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及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政策及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2)负责拟定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定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3)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拍卖、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的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拟订年度会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行业管理工作,推动会展向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争取配额,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指标政策;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省市外经贸促进政策,承担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交易有关工作。

9)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和再出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贯彻省、市对国际经济贸易方针、政策,制定我县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经授权参与国际区域性经济组织相关的会议和活动。

11)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定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指导和管理全县国外招商引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12)负责制定全县经贸涉外事务规定;归口管理全县经贸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经贸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策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3)负责全县对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国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管理;拟订并执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14)做好“127”、“137”通道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协调管理清水河口岸,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通道建设,申报通道建设项目资金;配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3.有关对外援助职责分开。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全县对外援助工作的重大事项;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援助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县商务局、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48.26亿元,增长6.7%。批发业销售额。1—12月批发业销售额累计完成20.07亿元,增长19%。零售业销售额。1—12月零售业销售额累计完成53.75亿元,增长10.8%。外贸进出口总额:2023年1月至12月全县累计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3.74亿元,上年同期3.12亿元,同比增长2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额:1—11月全县累计完成0.34亿元,同比减26.5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工资总额:1—9月全县累计完成251.1万元,同比增29.5%。全年预计增长27.3%。

2.抓好节庆促消费工作。以“工会+电商+企业”形式以电商大礼包将企业产品通过工会集中采购方式对外销售。2023年春节期间,组织临沧鑫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临沧耿马宇鸣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耿马县七星云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企业对外销售12款产品共3000余份,销售金额合计120余万元。“中秋”“国庆”期间,组织限额以上3户零售业车企开展促销活动,实现销售额380余万元。

3.抓好2023年泼水节、青苗节商贸展会活动。高质量完成展会42亩场地土地平整、砂石铺垫、过道道路硬化,搭建300个规格为15m²铝合金焊架商铺摊位。对商贸展共划分为特色美食区、商贸展区等6个区域。共组织收集到各乡镇孟定下坝红糖、古树茶、火腿等95个特色产品,积极组织县内外共240余户企业参展。制作展位喷绘宣传标语10000余平米,开展电商直播吸引流量,“双节”期间,商贸展相关话题视频点击率达10万人次以上,共计吸引现场人流量11.07万余人次,商贸展实现营业额1000余万元。期间成立7个工作组进驻工作人员850人次巡逻检查1550次全力保障节庆活动安全,有力促进消费活力,全面展示耿马风貌。

4.抓好“耿品出滇”及对口消费帮扶工作。组织县域内19户企业分别赴深圳市、广州市、上海市、青岛市参加市场业务洽谈、首届陆家嘴茶文化艺术展暨茶文化高峰论坛活动、第六届上海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产品推介等展销活动,县内小米辣、竹筒饭、菌菇酱、石斛、茶叶等10余种特色产品向外“走出去”,通过对外推介达成签单2000余万元,年内完成沪滇消费帮扶3016.7万元。

5.抓好限额以上企业摸排培育工作。对县域内的批、零、服务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利用好相关培育政策,促进本地商贸企业成长。年内,共对县内119户收入在350万元以上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截至12月,已提交12户拟升限企法人单位材料、8户大个体企业材料至县统计局,其中:批发业3户、零售业15户、服务业2户。1户企业已于8月份纳统报数、2户企业已于12月份纳统报数。

6.抓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明确目标,加强同乡镇联系,采取“日通报”、上门走访服务等方式,推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截至2023年11月9日,累计净增批零住餐企业283户,完成年度目标数299户的94.65%。六是抓好政策资金兑现。今年来,共兑付我县7户企业共计25万元培育促消费资金,兑现2022年升限19户企业共计95万元升限奖励资金,兑现替代企业替代资金198.93万元,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信心,抓好企业报数工作,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有力形成支撑经济指标数据厚实基础。

7.优化服务抓实口岸经济工作。一是抓好口岸经济专项规划制定。牵头抓好口岸经济专项规划。印发《耿马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壮大“口岸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5年)》,形成“1规2图1表”,谋划口岸经济项目56个,金额总投资230.22亿元。二是抓好服务外贸企业工作。认真开展领导包保服务企业工作,日常加强对企业政策解读、宣传。年内组织外贸企业参加RCEP系列专题培训5期共138人次。2023年为企业争取到锯材出口配额15600立方米,普通煤1600吨,小麦粉3700吨、成品油1200吨。2024年积极为企业向上申请锯材出口配额8166立方米,小麦面粉1700吨、普通煤900吨、成品油1000吨。年内向上申请并获得批复矿产品进口指标共计116500吨。组织县域1户企业申报云南省“双百强”企业;积极申报1户企业纳入云南省矿产品进口名单备案;推荐2户企业加入中缅商务理事会中国委员会。三是抓好边民互市工作。持续开展边民互市个体工商户登记和边民备案管理,累计备案边民10866人,注册边民互市个体工商户3402户,备案边民互市收购企业41户,培育落地加工企业6户,签约合作银行6户。截至12月25日,清水河口岸边民互市累计进出口11.77万票,完成贸易额11.24亿元,带动边民增收588.5万元,增加村集体收入235.4万元,实现税收1912.96万元。四是组织企业参加展会拓展市场。今年来,组织县域4户重点外贸企业参加第四届缅甸(腊戍)—中国(临沧)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暨缅甸(内比都)—中国(临沧)经济贸易展洽会,并与缅甸公司就食品采购项目进行了签约,签约金额为602万元人民币。通过展会搭台进行洽谈,进一步拓展我县外贸企业在缅市场,预计后续合作金额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组织13户企业参加第七届南博会暨第27届昆交会预签约活动,签约金额达1.37亿美元;组织12户企业、共25人报名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1户企业参加签约、1户企业参加贸易投资对接会。五是抓好经贸合作专班赴缅交流。2023年以来,派出4人次赴缅甸参与经贸合作专班工作,期间与缅方重点企业、对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交换了意见建议,并积极宣传我方资源优势及相关政策,积极吸引外资来耿投资。六是抓好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工作。配合市级派出人员2人次赴缅参与援缅滚弄大桥建设,加强与援建滚弄大桥项目部对接项目推进情况,切实服务保障援建滚弄大桥项目顺利开展。积极走访县内企业宣传“公转铁、散改集”等新通道政策,摸排货源基础;围绕边民互市、替代种植等方面谋划4个项目,奠定中缅合作交流发展基础。2023年以来,新通道实现公铁联运10022个集装箱,带动进出口贸易量287.8万吨、进出口贸易额约88.7亿元。八是抓好孟定清水河口岸通关便利及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向上申报孟定清水河口岸进境粮食、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4个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并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海关总署审批,目前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中。积极推进孟定清水河“智慧口岸”和查验场地建设。九是抓好口岸(通道)扩大开放申报工作。目前,144-3通道扩大开放为孟定清水河口岸货运通道及保留卖盐场(127)边民通道请示事项已经省政府上报国务院,正在持续跟踪对接中。十是抓好边境维稳工作。受缅甸局势影响,迅速响应派出4名干部到孟定开展边境维稳工作。负责每日物资保供、对外劝和交涉等工作,帮助企业协调滞留在缅交战区39名工人回国,撤离滞留口岸车辆294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运行调节股、口岸和外贸外资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耿马县电子商务信息中心

2.耿马县贸促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

我部门所属2个下属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3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829222.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9066.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5.68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68140.77元,下降22.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68086.82元,下降22.2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3.95元,下降25.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852261.09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570.77元,占总支出的16.07%;项目支出10786690.32元,占总支出的83.9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43373.33元,下降22.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731.06元,下降1.28%;项目支出减少3716642.27元,下降25.6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5570.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9022.3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548.38元,占基本支出的7.09%。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减少26731.06元,下降1.28%。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6522.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86690.32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3716642.27元,下降25.6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贺派岔路口加油站项目补偿资金支出4244160.44元,主要用于处理贺派岔路口加油站项目,归还贺派岔路口加油站企业方上缴财政资金。

2.中央外经贸发展支持境外罂粟替代发展项目专项资金财政资金支出1989300元,主要用于开展替代种植项目相关工作。

3.2021年升限企业及大个体市级奖励资金支出950000元,主要用于奖补升限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4.2022年限上企业培育促消费及2021年“千企冲刺”销售竞赛第一批奖补资金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促消费活动,大力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促进消费稳步增长。

5.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边境贸易项目资金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补贴外贸企业,促进边境小额贸易持续增长。

6.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项目支出2675100元,主要用于开展替代种植项目相关工作

7.2022年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口岸办相关工作经费,确保口岸通道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8.2022年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专项资金支出25373元,主要用于开展替代种植项目相关工作。

9.2021年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应对疫情“两稳一促”项目资金支出9131.5元,主要用于促进国内消费和商务部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相关工作经费。

10.口岸建设相关专项资金支出10674.54元,主要用于保障口岸办相关工作经费。

11.2020年口岸(通道)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2950.84元,主要用于开展口岸办相关工作经费。  

12.2023年和调整以往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电商项目相关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4905.9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80%。与上年相比减少7912247.26元,下降47.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438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5482.23元,同比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正常晋升造成工资调增。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34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1489.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856.4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452.51元,同比下降4.3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调出一人,造成养老保险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867.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0481.45元,事业单位医疗16346.4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39.2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702.79元,同比下降15.1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调出一人,造成医疗保险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067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口岸相关工作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4694.27元,同比增长45.66%,主要原因是口岸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9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7%。主要用于升限企业及大个体市级奖励资金比上年同期增加95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升限企业及大个体市级奖励资金增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45890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9%。主要用于贺派岔路口加油站项目补偿资金、电商项目及限上企业相关奖补资金比上年同期减少8870267.46元,同比下降61.90%,主要原因是电商项目资金减少。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7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001元,同比下降6.2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调出一人,造成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68.94元,下降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1.06元,增长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20.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企业升限、走访内外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开会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304.48元,其中,行政单位146304.48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增加7243.38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开展商务工作出差较多,差旅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493.9元,差旅费14846.5元,工会经费19174.08,福利费494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88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资产总额642094.69元,其中,流动资产432244.51元,固定资产209850.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10295.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541.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1719.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4819.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69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269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抓好商贸领域升限工作落实落地,外贸持续增长,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日常工作有序推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大力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全县消费恢复增长。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快预算绩效改革步伐,着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设计,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提升。2023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244160.44元,支出4244160.44元,收入支出均比上年增加4244160.4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县级安排政府性基金用于处理贺派岔路口加油站项目,归还贺派岔路口加油站企业方上缴财政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2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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