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7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策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策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路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路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路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小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营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路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营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指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财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指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识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制导查处违法制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核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服务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大工程设备质量检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水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药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监察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上级有关部门指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食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学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监督监察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审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专利执法、盐业执法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以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家乐、旅游景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销售、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生产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以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公园和游乐园大型游乐设施等为重点,全面进行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非医用口罩、儿童玩具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因质量安全隐患导致的公共安全事件。
3.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以日常监管为基础、抽检监测为导向、专项整治为手段、稽查办案为支撑,不断建立完善药械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牢固树立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前面理念,不断强化高风险品种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继续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好“双随机”抽查及企业诚信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为,坚决防范和杜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强化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串通价格、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价格平稳运行。严厉打击销售特供专供商品以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和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平台作用,及时受理、依法处置消费者投诉。
5.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报备制度,把握创卫迎检关键时期,集中攻坚,确保创卫考核评估顺利通过。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敏感热点信息的监测分析和应对。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以及具有较大影响的舆情事件,及时请示报告并妥善应对处置。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内部安全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和基本建设股、政策法规稽查股、行政许可监管股、消费环境指导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质量商标和知识产权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监管股、科技信息新闻宣传股。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孟定市场监督管理所。
2、耿马市场监督管理所。
3、勐撒市场监督管理所。
4、勐永市场监督管理所。
5、大兴市场监督管理所。
6、芒洪市场监督管理所。
7、四排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8、贺派市场监督管理所。
9、勐简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部门所属9个下属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3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9人,其中: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789949.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89949.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39326.96元,增长1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70296.03元,增长10.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0969.07元,下降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执法工作经费增加1000000.00元,抽检工作经费增加1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789949.45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2466.76元,占总支出的81.97%;项目支出2847482.69元,占总支出的18.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09843.44元,增长9.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0770.18元,下降3.44%;项目支出增加1770613.62元,增长164.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执法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000000.00元,抽检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42466.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16824.48元(人均支出210821.47元/人/年),占基本支出的9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5642.28元(人均支出16239.34元/人/年),占基本支出的7.15%。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减少460770.18元,下降3.4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511088.06元,下降4.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50317.88元,增长5.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47482.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1770613.62元,增长164.4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市场主体管理2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经
费;
2.市场秩序执法2665989.59元,主要用于市场管理执法工作;3.质量基础80000.00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开展;
4.药品事务18093.10元,主要用于药品抽检支出;
5.食品安全监管192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支出;6.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42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
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9949.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70296.03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是:执法工作经费及抽检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3291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比上年同期增加1389076.27元,同比增长13.17%,主要原因是:市场管理执法经费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861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89619.04元,同比增长17.96%,主要原因是:上年12月份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到2023年1月才上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857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公共卫生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61944.28元,同比减少24.15%,主要原因是: 人员调出、职工退休的医疗保险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9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6455元,同比减少10.8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职工退休的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413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135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11%,完成年初预算的53.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3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13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213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105.00元,增长3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563.00元,增长3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42元,增长27.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计量器具检测、食品安全抽检、药品交叉检查、上级部门调研等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加,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市场执法、食品安全检查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工作产生的86批次430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5642.28元,其中,行政单位925642.28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50317.88元,增长5.75%,主要原因为开展计量器具检测、食品安全抽检、药品交叉检查、上级部门调研等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2656694.9元,其中,流动资产8524655.04元,固定资产3900163.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31876.2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61665.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4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91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5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5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促进了市场监管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了部门支出责任,规范市场监管资金管理行为,提高市场监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市场监管部门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使市场监管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服务社会、群众,变得更有效益和效率。本单位本年度自评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55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