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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10号)、《耿马自治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耿马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耿机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统一管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接受县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财政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市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我县财政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指导我县财政经济工作政策措施落实等。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县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定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云南”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承担耿马自治县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耿马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耿马自治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耿马自治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耿马自治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及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省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19.牵头推进实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整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22.有关职责分工
(1)与耿马自治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耿马自治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临沧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同临沧市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耿马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区域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发改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发改委的精心指导下,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重心,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积极履行发展和改革职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大力争项争资,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2023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统筹强攻坚,力促经济“稳进提质”
编制完成《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3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31项工作目标任务》和《耿马自治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8条政策措施》。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负增长40.5%,规上工业可比价负增长14.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7%,市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完成43.54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11.03%,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4.4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增长8.05%;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17.44%。
(二)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做好做优项目保障
一是抓项目审批监管。制定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方案》,围绕全县在建的审批和备案项目,重点聚焦决策程序、行政审批、招投标、合同履行等关键环节,加强项目审批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共规范完成审批备案项目483项,总投资179.9亿元。
二是抓项目资金保障。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持领域,认真谋划项目,全力组织项目申报入库,争取国家和省级更多项目资金支持。共梳理上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53个,拟申请中央资金16.7亿元,获得资金支持项目3个,总共3.3亿元;申报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骏马奖”资金支持项目共14个,拟争取资金1.89亿元,获得资金支持项目2个,共300万元;申报省预算前期工作经费项目25个,前期工作经费需求1.7亿元;申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53个,拟争取省预算基本建设投资25.1亿元;专项债券项目38个,申报专债需求54.3亿元,获得专债资金支持项目1个,共1亿元。完成谋划储备2023年新增国债60项,总投资96.5亿元。完成谋划储备2024年向上争取项目43项,总投资98.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6项,总投资18.2亿元,资金需求4亿元;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4项,总投资36.5亿元,资金需求6.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项,总投资78.2亿元,资金需求25.3亿元。
三是抓项目开工建设。建立处级领导挂钩工作机制,针对项目前期要素工作保障不到位无法审批的事项,采取处级领导包保,重大项目办工作人员跟进的形式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能顺利审批实施。今年来全县计划开工重点项目81个,总投资38.2亿元,实际开工项目81个,开工率100%,完成投资17.5亿元;纳入省级开工重大产业项目22项,实际开工22项,开工率100%。
四是抓固定资产投资。2023年市级下达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总量123亿元,增长10%,其中:建安投资111亿元、增长11.2%,产业投资58亿元、占比47%,民间投资55亿元、占比45%。1-12月在库项目225项(2022年结转项目74项,新入库151项),总投资139.1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3亿元。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对应市级领导小组,及时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牵头草拟了《耿马自治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 2024年)》《耿马自治县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营商环境不优”问题专项整治的贯彻落实措施》《耿马自治县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耿马自治县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工作的通知》。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全县的重要学习议程。二是多措并举,通过线上宣传进万家、线下宣传零距离,确保“一线传达”见实效。
三是抓实协调调度,做好年终考评。参照市级明确出我县16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体系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并制定出《2023年耿马自治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找准短板弱项,制定措施,抓好整改提升工作。
四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制定印发《耿马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了“暖心行动”动态信息宣传机制,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民领域专项整治、招商引资领域“营商环境不优”问题专项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
(四)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根据易地搬迁点实际需求,以项目建设为平台,积极谋划储备以工代赈项目。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务工,储备“十四五”以工代赈项目库共9项,总投资9300万元;积极申报2024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4项,总投资2800万元,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6项,总投资2098万元,并及时督导相关项目乡镇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材料。严格执行月调度机制,积极协同有关行业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范围,会同行业部门研究各建设领域重点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明确用工环节指导目录适用以工代赈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年度实施清单,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建设项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就业帮扶、产业配套产业发展工作,推动搬迁安置点劳动力转移,推动易地搬迁后续农业产业帮扶和农业特色产业培育统筹考虑、一体部署、同步推进。
(五)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好能源行业监管工作
1.已建成投产项目正常运营。耿马自治县已建成投产光伏项目4个(4个集中式、3个分布式),分别为耿马香竹林光伏扶贫电站(装机2万千瓦)、耿马香竹林二期农业光伏项目、耿马县东老光伏项目、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雷久红3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尖坪村分布式扶贫电站(装机90千瓦),王庆川15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耿马自治县新能源投产装机达40.145万千瓦,2023年1—12月光伏累计发电量2.70亿千瓦,同比增长669.24%,产值9077.64万元。
2.推动能源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根据云南省打好“绿色能源牌”的发展定位,耿马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累计安装容量20.47兆瓦,并网12.58兆瓦。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印发云南省 2023 年第一批和第二批新能源建设方案的通知我县4个新能源项目进入建设清单,装机容量47万千瓦,计划总投资24.04亿元,计划年内完成投资16亿元,进入清单项目数、装机容量及总投资都为全市第一。2023年度完成能源固定资产投资188910万元。
3.配套电网接网工程建设完工。云南华电临沧耿马大兴周家寨 200MW 复合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苏子塘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竣工。
4.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1-9月建设完成10个充电站,17个充电桩、17个充电枪,总功率122千瓦。我县除孟定农场外,其余乡镇都覆盖充电桩。
(六)做好壮大“三大经济”顶层设计,高质量推动耿马跨越式发展
大兴调查研究,强化履职担当,大力挖掘发展潜力,积极谋划项目形成有效支撑。盘清家底形成支撑,以抓项目为要壮大“三大经济”为载体。收集汇总“三大经济”发展项目共1032项,总投资3933.89亿元。置顶大局意识,提升经济发展前瞻力。制定并印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壮大“三大经济”行动方案》《耿马自治县壮大三大经济的若干政策》《耿马自治县壮大“三大经济”工作推进机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壮大资源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5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5年)》,深入剖析我县发展优势,以“变”中谋新局,为耿马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依据。四是做好贯彻落实,定期上报资源经济工作推进情况。在盘清家底的基础上,紧扣“十四五”规划及“3815”战略“远近结合”的目标要求,聚焦“强链、补链、延链”的思路,强化“一把手”带头招商,着力引进落地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点谋划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产业园等项目。
(七)扎实开展粮食安全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认真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积极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做好应急准备,保证关键时刻物资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粮食储备落实到位,仓储能力逐步增强。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月活动。
(八)稳步推进“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
根据《临沧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印发《耿马自治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统筹县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本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会同县级各乡镇、各部门草拟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我县执行情况报告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全力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已于1月印发。
(九)统筹做好绿美耿马建设工作
按照边规划、边行动、边完善的要求,制定出台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方案、八大领域十年规划、建设导则、植树指南、树种名录等28个配套文件,共谋划518个年度绿美建设点位进行一月一调度,计划总投资2.38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2.37亿元。八大领域全面发力,不断取得新成效,28个示范点荣登全市光荣榜,目前已建成绿美街道19条、绿美街区6条、绿地公园2个、绿美社区130个,省级绿美乡镇1个、绿美村庄3个,市级绿美村庄70个,绿美交通38条、绿美河湖10个、绿美校园27个、绿美园区项目7个、绿美景区6个,动员30户企业参与绿美耿马建设,建成苗圃基地11个,完成苗木培育109.8万余株,为政府节省资金115万元。勐撒镇被列为省级绿美乡(镇),芒坑、泽安、芒蚌自然村被列为省级绿美村庄,绿美公路建设在全省绿美交通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获得2022年度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276.25万元。克服困难筹措资金完成勐相湿地公园“三场一馆”建设,实现“颜值、价值”双提升,勐相湿地公园荣升国家级4A级景区。共完成绿美培训3050场次25.86万人次,并在全媒体平台开展“甜美耿马”建设宣传,累计刊发刊播相关稿件482条,拍摄微视频144个。通过各类网络媒体发放“绿美爱心”捐赠活动倡议书,广泛组织社会各界参与绿美爱心捐赠,截至目前,全县共收到捐款225.32万元(包含物资折算66.5万元)、爱心树3.56万棵、爱心花49.41万株、爱心灯757盏、爱心盆7500个,共有189户爱心企业参与捐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投资股、地方经济发展股、发展规划股、产业发展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物价管理股、国防动员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耿马自治县项目服务中心
2.耿马自治县数字经济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我部门所属2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纳入我部门统一核算,故2023年部门决算也纳入我部门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696761.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6761.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14446.01元,增长25.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14446.01元,增长25.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招考录用,人员调入,工资及正常调资增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696761.31元。其中:基本支出5212504.80元,占总支出的38.06%;项目支出8484256.51元,占总支出的61.9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5553.99元,下降5.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5826.21元,增长13.89%;项目支出减少1421380.20元,下降14.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2504.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01833.21元,占基本支出的94.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0671.59元,占基本支出的5.96%。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635826.21元,增长13.89%。人均福利工资支出154140.9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84256.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1421380.20元,下降14.3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支出99995.92元,主要用于2023年全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烟草打假打私工作经费。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9812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仓库维修、搬运费、运输费。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42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经费。
5.能源节约利用项目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节能降耗专项经费。
6.能源行业管理项目支出191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支出301837.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8.粮食风险基金项目支出7000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风险基金县级配套资金。
9.物资保管保养项目支出111354.06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专项经费。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950.00元,主要用于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经费。
11.其他项目支出54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2.国防支出1000000.00元(涉密项目)。
13.粮油物资储备71999.53元(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96761.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57%。与上年相比减少2585553.99元,下降23.76%,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6515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6%。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2934192.14元,(其中:基本工资988653.00元,津贴补贴1144975.00元,奖金399758.00元,绩效工资36388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917.14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30667.51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0691.12元,同比增长9.81%,主要原因是招考录用人员2人,工作需要调入2人,机构合并1人,工资增加。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1000000.00元(涉密项目),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本单位项目具体开支情况涉密故不公开。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925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9%。主要用于: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42101.33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76710.8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0961.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428.72元,2.死亡抚恤264569.00元,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587.5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6351.86元,同比增长49.9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个人部分职业年金、退休费、死亡抚恤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680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主要用于: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18120.00元,2.行政单位医疗164652.90元,3.事业单位医疗27067.19元,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960.0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7728.15元,同比增长160.43%,主要用于采购应急物资储备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1.能源节约利用60000.00元,2.能源管理事务191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7900.00元,同比增长143.45%,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3018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01837.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27077.91元,同比下降75.43%,主要原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94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99403.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39.00元,同比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93303.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主要用于;1.专项业务活动71999.53元(涉密项目),2.粮食风险基金700000.00元,3.物资保管保养111354.06元,4.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995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29697.00元,同比下降65.94%,主要原因是粮食风险基金及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减少。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00元,决算为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00元,支出决算为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国防动员办划转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车辆同时划转,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000.00元,增长12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000.00元,增长12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国防动员办划转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车辆同时划转,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671.59元,其中,行政单位310671.59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64773.37元,增长26.3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495.51元,邮电费19795.28元,差旅费19729.00元,工会经费39532.80元,福利费424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00元,其他交通费16087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439829.91元,其中,流动资产2849559.92元,固定资产3497009.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3260.0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25494.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1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1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51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51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51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完善绩效评价系统,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
2.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参与项目评价工作会议,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及被评价方的帮助和配合,确定相关的联络人员参加培训。
(2)实施阶段: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案,组织赴项目单位调研,现场考察与收集初步资料,项目评价小组联合相关部门参与人员,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案,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调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与被评价方的信息沟通,撰写调研的阶段情况综合报告。
(3)总结阶段:评价报告撰写,根据前期报告、专业技术报告、调研与问卷信息、指标体系依托数据,项目评价小组撰写项目评价报告。
3.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列出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清单,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对预算编制的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结果良好。2023年县发改局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优:90—100、80—90良、60—80为中、60以下为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均增加5400000.00元,增长100%。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等上级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的,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