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27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2023年,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250万元的目标任务,截至11月8日,我局已向上争取到各类资金1041.2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3.3%。
2.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截至11月8日,已开工建设项目227个,完成投资3.36亿元。边境7个行政村(社区)在“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六个方面的19项省级考核指标、21项市级考核指标均已达标,各项工作得到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组的充分肯定。
3.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不断构建。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将民族宗教工作放在大统战格局下统一部署。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既有县委工作机构,也有县人民政府部门,还有县人大、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有关群团组织,凸显统一战线“统”的力度和“合”的强度,整合力量,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二是由县人民政府建立了民族工作委员制,县民族宗教局牵头,27家政府机构及驻耿有关单位为委员单位,进一步集聚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行政资源力量,凸显政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法定职责。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增强。一是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宗教知识纳入党校、“流动党校”等培训班授课内容。今年1—10月,我局分别在“万名党员进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训班、“四类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等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活动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方面的专题培训,参训人数400余人次。二是深入开展“心向习近平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主题教育,在泼水节、青苗节期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政策咨询,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等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宗教股、民族经济发展股、民族博物馆。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是: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43811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8119.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05784.17元,下降26.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41620.17元,下降24.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增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64164.00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伊斯兰教宗教场所的修缮和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及保护的专项经费及少数民族健身操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499473.53元。其中:基本支出1820138.23元,占总支出的40.45%;项目支出2679335.30元,占总支出的59.5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89448.65元,下降29.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2296.95元,下降9.56%;项目支出减少1697151.70元,下降38.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伊斯兰教宗教场所的修缮和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及保护的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0138.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1607.03元,占基本支出的92.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531.20元,占基本支出的7.06%。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减少192296.95元,下降9.5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95094.31元,下降10.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2797.36元,增长0.14%。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6614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9335.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1697151.70元,下降38.7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工作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办下乡调研、督查项目报销差旅费,边境幸福村材料打印耗材及宣传展板制作等等。
2.景颇族“目瑙”纵歌工作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景颇族“目瑙”纵歌节开展庆典活动支出;
3.傣学会换届工作经费50000元,主要转拨傣学会用于换届工作支出;
4.孟定班幸大湾塘玻璃栈道检测费22070元,主要用于孟定班幸大湾塘玻璃栈道检测;
5.2023年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40800元,主要用于上缴2023年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
6.2022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327280.30元,主要用于耿马镇白塔示范社区建设等等;
7.2022年项目管理经费110000元,,主要用于班幸大湾塘文旅项目建设;
8.2023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6285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支出;
9.2022年民族贸易贴息补助资金2062900元,主要分别用于耿马南华糖业有限公司、耿马南华勐永糖业有限公司、耿马南华华侨糖业有限公司、云南七彩田园牧业有限公司的贷款贴息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8119.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4%。与上年相比减少1736982.65元,下降28.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伊斯兰教宗教场所的修缮和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及保护的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086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7%。其中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1282064.49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2070元,主要用于傣学会换届工作经费、“目瑙”节活动支出、孟定班幸大湾塘玻璃栈道检测费等;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265926.30元,主要用于班幸大湾塘示范社区建设等;2013404宗教事务40800元,主要用于上缴2023年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比上年同期减少317175.27元,同比下降15.56%,主要原因是今年民族工作专项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19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9474.40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725.4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退休人员死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2371.60元,同比下降10.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1人,缴费基数减少,故养老保险缴费相应减少,故本年度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34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0911.76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6690.8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43.34元,主要用于匹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31798.78元,同比下降29.9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减少,缴费基数减少,医疗保险缴费减少,故卫生健康(类)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1162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10000元用于项目管理支出;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6285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工作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83952元,同比下降88.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边境小康幸福村建设项目支出减少,故农林水(类)支出相应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6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8%。 2160219民贸民品贷款贴息2062900元,主要用于民族贸易贴息资金补助,比上年同期减少443300元,同比下降17.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民贸民品贷款贴息项目资金;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5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 2210201住房公积金116528.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8385元,同比下降13.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1人,缴费基数减少,故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476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99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82%,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771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8%,完成年初预算的51.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6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9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77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公务车辆年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修理费增加,因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562.00元,增长5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960.00元,增长9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98.00元,下降30.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督查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支出增大,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531.20元,其中,行政单位128531.2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2797.36元,增长2.22%,主要原因公务车辆过路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568200.46元,其中,流动资产1492506.67元,固定资产75693.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增减。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6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16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6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自2023年以来:1通过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的引导支持资金,保障民族地区各少数民族群众对特需品的日常生活生产需求。2.通过对边境小康村孟定镇班幸大湾塘文旅项目的建设,提升了人居环境,游客的旅游人数增加,当地群众纯收入增加等等,总之本年度单位自评结果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