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正文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统计局  作者:统计局  时间:2024-11-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10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统计分析资料,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指导和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统计工作质效并进。

发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引领作用,努力建设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一是局党组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党建引领,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筑牢政治根基。

党组织共建凝心聚力,持续贡献统计力量。一是紧扣春节等传统节日,上门慰问退休干部和挂钩点水平村困难老党员;二是助力乡村振兴,帮扶基层党支部联系点水平村水平组党支部修缮党员活动室;三是每月定期组织干部对贺派乡水平村和帮扶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四是履行行业职责,监测振兴效能;五是积极落实登革热防治工作;六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稳扎稳打,规范开展统计业务工作。一是认真执行月度统计数据预计制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全县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升统计精准监测预警预判的能力;二是抓牢信息撰写和发布力度。持续抓好《统计月报》《领导干部手册》、全县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及统计信息的发布,解读好全县经济社会运行数据三是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统计员进行业务指导,针对企业遇见的各种问题及时答疑解惑;

2)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强化组织保障,全面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按照《云南省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及《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切实做好专项治理行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各专业认真审核企业、项目(单位)自查情况,并按要求开展数据核查;二是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制定了《耿马自治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三是召开4次调度会对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形成工作专报3期,保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坚持质量立统,筑牢统计数据质量防线。一是认真落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认识;二是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指标数据质量核查力度;

3)坚持聚焦主业,优化统计服务发展水平。

开展下基层、联企业工作,积极深入企业一线提供入统服务。一是建立定期下企业核查制度。定期深入企业进行数据核查,对企业统计员进行面对面业务指导;二是建立月度数据监测制度。各专业对每月统计数据变动较大的企业,重点进行查询,严格把控数据质量;三是扎实开展部门挂钩服务重点企业工作。

以升规升限入统工作作为推进各项经济工作的落脚点和突破口,抓好企业升规升限入统稳存量抓增量。一是强化培训。主动对接拟升规升限企业,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服务,详细讲解升规升限入统申报程序和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扎实推进企业升规升限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动态监测。持续跟进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工程建设进度等,以便灵活调整在库名单;三是加大走访力度。深入走访企业,扎实开展好创优营商环境服务企业走访活动,加大协调帮扶力度,尽可能在推动政策落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效能等环节给予帮助,助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扎实开展2023年人口追踪试点调查的工作。根据国家、省《人口追踪试点调查的通知》和《人口追踪试点调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辖区乡镇、农场按照国家统计局下发抽中我县的第一、二批清单人员名单开展追踪调查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了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一是年内完成3户调查户的换户工作,并做好换户登记表、访户记录表等完整合规存档工作;二是年内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住户调查工作总结暨业务培训会2次,总结2023年住户调查工作情况,同时对住户调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

坚持稳中有进,扎实推进五经普工作。一是提前谋划前期工作重点。结合“四经普”和“七人普”工作经验,针对“五经普”工作思路提前做好重点问题研究;二是抓实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定期开展名录库维护更新,不断充实完善单位信息,对历史资源进行整合,及时维护和更新历史数据库,新增新注册单位并完善基本信息;统筹推进初步摸底核实工作,将整理后的部门数据库与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利用“准四上”监测系统进行全面比对,形成初步摸底核实清单,开展初步摸底核实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业务股、统计法规股、普查中心、地方统计调查队、县域经济办。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31656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6560.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5504.46元,增长3.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5504.46元,增长3.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行政事业人员调整、正常晋升和事业人员薪级资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普查活动增加,项目经费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366309.17元。其中:基本支出3096735.12元,占总支出的70.92%;项目支出1269574.05元,占总支出的29.0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6071.46元,增长2.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88.70元,增长0.04%;项目支出增加114782.76元,增长9.9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行政事业人员调整、正常晋升和事业人员薪级资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普查活动增加,项目经费增加。支出较上年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6735.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8560.40元,占基本支出的9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174.72元,占基本支出的5.11%。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288.70元,增长0.04%;均工资福利支出159507.35元/人/年。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9574.05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114782.76元,增长9.9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综合统计业务工作经费15984.81元,主要用于综合统计业务工作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的支出。

2.农村贫困监测工作经费25014.48元,主要用于农村贫困监测工作的日常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的支出。

3.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525791.26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的支出。

4.2023年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经费31634元,主要用于开展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的辅助调查员补贴的发放,差旅费,办公费等的支出。

5.2023年住户调查工作经费493854.5元,主要用于开展住户调查工作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补贴的发放、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等的支出。

6.2020年至2022年驻村生活补助资金60950元,主要用于2020年至2022年驻村生活补助的发放。

7.2023年耿马自治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编印经费59930元,主要用于2023年耿马自治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编撰印刷费用的支出。

9.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金4415元,主要用于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办公费支出。

10.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52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工作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6560.8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6%。与上年相比增加165504.46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本年行政事业人员调整、正常晋升和事业人员薪级资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普查活动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7680.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179854.94元,专项普查活动525791.26元,统计抽样调查521154.5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2088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6839.72元,同比增长6.25%。增长原因一是本年行政事业人员调整、正常晋升和事业人员薪级资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普查活动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002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4371.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6202.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302.42元,死亡抚恤2814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108.87元,同比增长2.41%。增长原因本年度工作人员调整,有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27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284.01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310.3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82.3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596.13元,同比下降25.52%。减少原因工作调整有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5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由于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52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元,同比增长4%。增长原因是省级财政增加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2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减少4848元,同比下降2.46%。减少原因工作调整有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50元,决算为26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199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44%,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50元,决算为61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50元,支出决算为26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199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6150元,决算为61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00.00元,增长1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元,下降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3550.00元,增长136.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上级部门开展基层统计业务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开展统计工作检查、基层工作调研和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本单位开展基层统计业务检查和指导等工作产生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174.72元,其中,行政单位158174.7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13393.05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作调动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5004195.56元,其中,流动资产4803896.73元,固定资产181836.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8461.8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720.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53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1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1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12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扎实履行职能职责,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面对财政运行中“三保”任务重,偿债压力大,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精准发力,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提速推进,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统筹财力支持发展。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23年耿马自治县统计局(本级)总收入合计4316560.88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总收入增加274249.23元,增长6.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5504.46元,增长3.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5504.46元,增长3.99%。2023年度(本级)支出合计4366309.17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总支出增加323977.48元,增长8.02%。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6071.46元,增长2.73%。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统计局已按要求建立:耿马自治县统计局预算管理制度、耿马自治县统计局绩效管理办法、耿马自治县统计局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6100元,比上年增加3500元,增长15.4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元,下降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3550.00元,增长136.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上级部门开展基层统计业务检查和指导等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5.绩效自评的目的。为做好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6.自评组织过程。前期准备:根据县财政局绩效自评工作的安排,我局确定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同时明确自评人员,制定自评方案包括自评项目概况、自评依据和目的、自评人员和方法、自评的内容与重点、必要的自评指标与标准要求等。组织实施:在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我局全面收集与被自评政策和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与分析,并对照自评方案中内容,对政策和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判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7.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按照《耿马自治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中的要求,自评得分100分,对应的等级是“优”。

8.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尚未全面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在队伍建设上,缺少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人才;三是在业务技术上,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面临着诸多困难。整改情况: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逐步推开,实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积极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二加强业务培训及学习,树立预算绩效管理观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稳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绩效工作有突破。

9.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运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运用。

10.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项目具体承办股室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二是严格资金支出审核把关,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序。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详见附表1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410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129095059564.xlsx
关闭窗口
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