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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基层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方案审查。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耿马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拗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月回信”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聚焦自然资源工作“八个全面”,以规划为统领,以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和矿产资源监管,深化不动产权确权登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主动担当、迎难而上,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根据“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完成县级总规编制。二是加快推进乡(镇)总规编制。三是积极开展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完善。四是结合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同步开展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前期工作,已完成县城地形图测绘的外业工作。五是稳步推进村庄规划审批和入库工作,完成村庄规划审批90个。
2、“万名干部规划家乡”成果提升完善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多规合一”优化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在规划理念、质量、建设、管控、干群关系上实现提升,以强村、富民、环境美为目标,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规划支撑和保障。
3、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严格落实耕地“两平衡”,全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
4、严格执法,加大违法用地打击工作,遏制违法用地高发态势,完善并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全程监管等措施。以督察整改促工作推进,认真抓好历年督察、巡查、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
5、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下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方案,明确了各乡(镇)、部门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职责。层层落实防治责任,积极组织编制防治规划,建成县、镇、乡、村四级监测网络。二是进一步扛实地灾防治责任。督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和责任主体的防治责任。三是开展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三查”,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四是完成6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建设工作,安装监测设备352台,在线352台,在线率100%。五是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六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联合会商,共同分析防治工作形势、研究防治对策,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合力。
6、继续抓好土地整治工作,提升补充耕地能力,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提高耕地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7、加强矿政管理,加大矿山安全生产巡查力度,扎实开展矿产资源清理整治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生态综合评估制度,有序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
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大力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平台,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设平台,实现交易、纳税、登记系统信息共享,实行“一窗协同”办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制作办事指南、精简申请要件清单、缩减办理时限等持续优化登记流程。将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和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储量股、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
所属单位14个,分别为:
1.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不动产登记中心
3.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4.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5.自然资源综合整治中心
6.孟定自然资源所
7.耿马自然资源所
8.勐撒自然资源所
9.勐永自然资源所
10.贺派自然资源所
11.四排山自然资源所
12.大兴自然资源所
13.芒洪自然资源所
14.勐简自然资源所
我单位下属14个单位2023年度均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部门所属14个下属单位不独立会计核算,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统一核算,故2023年部门决算纳入我部门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3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64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3,548,246.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48,246.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679,473.35元,增长30.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742,118.78元,增长63.76%,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建设用地报批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0,062,645.43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项目投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4,078,255.91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3,707.70元,占总支出的19.03%;项目支出51,884,548.21元,占总支出的80.9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954,145.25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7,755.59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和新录入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8,786,389.66元,增长20.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时兑付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93,707.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33,761.98元,占基本支出的93.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9,945.72元,占基本支出的6.23%。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增加167,755.59元,增长1.3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4,461.99元,增长0.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103,293.6元,增长15.7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2,123.58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884,548.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8,786,389.66元,增长20.3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2年孟定镇允相花园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费6,9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耿马县2012年孟定镇允相花园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缴纳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
2.耿马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111,948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转移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办理及电子证照的签发。
3.耿马县地质灾害防治治理项目资金901,996.16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三查”,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通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达到防灾减灾效果,最大限度降低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耿马县城镇建设国有农用地转用耕地占用税资金1,034,082.63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缴纳2023年完成农用地转建设用地11.4898公顷的耕地占用税,完善用地手续。
5.耿马县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经费1,713,018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报批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全县重点项目用地。
6.耿马县耕地保护整改工作经费809,501.11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推进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专项整改恢复工作,全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
7.耿马县贺派乡贺派村莫陆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文物抢救性清理资金297,289.29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清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1批文物,确保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增强公众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8.耿马县四排山乡芒翁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经费508,425.6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实施补充耕地等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增加耕地数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9.耿马县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经费1,212,283.01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实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10.耿马县土地整治项目4,557,385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11.“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果提升完善项目资金1,6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完成15个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完成乡(镇)审查、县级审查、县级批复。
12.临翔至清水河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1,306,66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完善用地相关手续,保障临沧临翔至清水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13.瑞孟高速公路耿马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30,0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57.82%。主要用于建设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及时兑付瑞孟高速耿马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有效促进全县发展。
14.土地整治项目业主管理经费177,275.57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保障土地整治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15.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经费536,191.84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工作,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机关效能。
16.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经费218,492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下发卫片图斑的实地核查,日常执法监管动态巡查工作,促进自然资源监管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自然资源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91,77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33%。与上年相比减少6,921,048.78元,下降26.92%,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按工程进度拨款,故支出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9,92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原渠道支出和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同期增加244,045.02元,同比增长12.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及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用,故退休人员原渠道经费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7,33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上年同期减少139,650.67元,同比下降22.2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减少,故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耿马县66个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比上年同期增加549,820.02元,同比增长57.86%,主要原因是:为提升完善“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果项目,支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故村庄规划编制费用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910,16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0%。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钩项目、耕地保护、卫片执法等工作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6,521,191.75元,同比下降33.56%,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项目按工程进度拨款,故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2,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同期减少26,430元,同比下降3.3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减少,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费用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1,99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027,641.4元,同比下降53.26%,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根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2023年度支付的项目工程资金减少,故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减少。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元,决算为90,52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67,67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76%,完成年初预算的33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元,决算为22,8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24%,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8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元,支出决算90,52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45%。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67,67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元,决算为22,8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支出增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396.72元,增长7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049.72元,增长113.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47元,增长6.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支出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疫情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巡查、土地卫片执法巡查、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产生接待21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9,945.72元,其中,行政单位759,945.7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103,293.6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43,922,536.21元,其中,流动资产37,461,892.67元,固定资产6,460,643.5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460,763.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4,4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95,51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8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97,64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3,2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23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通过科学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监管,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以抓实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为重点,着力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促进民生改善、着力高效保护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1、部门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根据申报的项目制定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分别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设置绩效目标,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一是保障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及公用经费正常运转。二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开展耿马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三是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优化县域乡村空间功能和布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引领村庄建设有序发展,完成村庄规划审批90个。四是加强耕地保护,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五是严格执法,加大违法用地打击工作,遏制违法用地高发态势,完善并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全程监管等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对自然资源部通过国土调查云工作平台下发的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问题图斑逐图斑进行现场核实,自然资源部下发的耕地卫片图斑现场核查,涉及整改的逐图斑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在国土调查云平台、耕地卫片监督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六是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完成6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建设工作,完成设备安装352台,在线率满足自然资源部不少于95%的要求。认真分析地质灾害的发生趋势,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制度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达到防灾减灾效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七是继续抓好土地整治工作,提升补充耕地能力,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加大项目实施力度,提高耕地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地方经济收入。八是推动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涉密内网设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高效服务群众。进一步优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九是加强矿产资源规范化管理,提升矿业权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2、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发挥好项目效益,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我单位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财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把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明确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制度可实施的计划方案,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以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各部门认真梳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做好资料收集,通过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3、评价情况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度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有效保障了职工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保障了日常办公、车辆运行维护等公用经费,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万名干部规划家乡”成果提升完善、土地卫片执法、土地整治、增减挂钩、用地报批、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资金有效保障了我局正常运转和项目推进。经过对相关资料的收集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相关性,“预算执行和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分析,绩效自评分得100分,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65,772.18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0.13%。与上年相比增加25,846,582.18元,增长138.08%,增加的原因:2023年拨入瑞孟高速公路耿马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65,772.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55%。与上年相比增加25,846,582.18元,增长138.08%,增加的原因:瑞孟高速公路耿马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出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