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61020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贯彻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6.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负责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9.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实施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拟订区域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10.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监测与报告、关怀救助等措施,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流行。
11.推进耿马自治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12.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负责耿马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序推进。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主题教育办公室,制定了卫生健康系统和局党组贯彻主题教育工作措施,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方式为抓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围绕主题教育开展支部党员大会23次、支委会30次、党小组会2次、讲党课13次,开展主题教育相关的主题党日34次,各党支部制定为民服务办实事清单45件,全体党员制定党员个人为民服务办实事清单218件。按期完成局党组主题教育民生项目清单1件,即完成耿马县人民医院精神科薄弱专科建设,完成率100%。二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断提升。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议等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民族团结理论等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强化对全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的分析研判;认真开展“四德教育”,粘贴“善行义举榜”,积极组织开展“青苗节”拔河比赛等活动,上报并获得县级“最美家庭”1个,系统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97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72591余份,服务群众182510余人,进一步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县级以上媒体提供信息稿件,并在系统内各单位自媒体号上发布宣传信息共计212条,不断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公开、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主动发声、及时回应,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共办理纪委交办件3件,办结3件,办理卫生健康信访件3件,办结3件。2023年卫健系统无重大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而引发的舆情发生。三是强化党员队伍建设。2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1名发展对象转为预备党员,新储备入党积极分子9人。四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内召开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及“清廉云南”建设相关工作会议3次,传达上级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和系统实际对具体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2次,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局党组针对“党纪国法”开展专题集中学习2次,“第一议题”学习12次,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学习3批1692人次,开展廉政约谈1181人次,开展苗头性提醒谈话53人次,通报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1人次,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洁从业意识。
2.涉31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卫健系统2023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183万元,完成任务1.5亿的68%。二是卫生健康系统招商引资任务1亿元,目前完成招商引资协议签约1户,为耿马福德精神卫生康复医院项目,协议签约资金5000万元,完成任务数1亿元的50%。三是耿马县卫生和社会工资总额抽样单位共3家,分别为县人民医院、孟定镇中心卫生院及孟康中医医院。市级下达我县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任务数增长18%,县级下达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任务数增长5%,完成8203.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14.1万元,增长5.32%,完成县级任务数,未完成市级任务数。四是向上争取资金完成8078万元,完成任务数6000万元的134.63%。五是基础免疫接种率98.39%,已完成目标任务95%的要求。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持续推进“五个打包”。制定印发了《耿马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打包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加快推进打包工作落地实施,不断巩固和扩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二是2023年9月重新修订和完善了《耿马自治县医共体总医院委员会议事规则》《耿马自治县医共体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耿马自治县医共体总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规范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医共体管委会,每月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制定绩效考核、人员调动、智慧医共体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相关议事制度等“1+N”配套制度体系,建立起了防病就医新格局。三是医共体总医院拥有内部人事管理自主权,2023年10月制定了《耿马自治县紧密型医共体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将各分院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和分配权下放到总医院,明确了对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可到高校直接招聘或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四是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通过“以量换价”,有效挤压药耗水分,减轻群众药费负担。截至目前,共组织参加集中采购药品22批次,采购药品通用名数735个,耗材12批次,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7.16%,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结余留用比例为50%,向医疗机构结算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85.47万元。五是协同推进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方式改革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全县医保资金由改革前2019年超支3961.28万元到2022年结余2693.04万元,连续三年实现结余,累计结余3513.01万元,扭转了医保基金历年来超支的局面,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4.健康扶贫积极稳妥推进。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重点监测人群“应签尽签”,各项指标均达到市级指标要求。全县累计家庭医生签约一般脱贫户41595人、签约率为97.56%。三类重点监测对象3361人,已签约3300人,已签约中慢病分类患者397人,反馈未签约原因61人,未反馈签约信息0人,签约率100%。充分发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查缺补漏的作用,入户排查三类人员,线上线下结合做好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动员监测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大病、慢病、重病患者及时开展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签约服务和重病兜底保障,落实健康帮扶政策,切实解决医疗支出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
5.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稳步推进“一站一中心”建设。全县共建成4个心脑血管救治站,有效提高了乡镇卫生院急救水平。建成13个慢病管理中心,实现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全覆盖。92个行政村(社区)100%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进一步筑牢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网底。建有83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了全县所有行政村,配备了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中医适宜技术设备等29样基本医疗设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6.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完成县疾控机构改革工作,全县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畅通高效。二是持续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2023年,甲类传染病无报告病例,乙类传染病共报告2536例,发病率为898.62/10万,较去年同期(733例)上升245.98%。其中:4月28日临沧市人民医院报告了我县首例人感染牛布鲁氏菌病例,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16例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无重症及转为慢性患者;7月10日报告首例输入性登革热病例,启动登革热防控IV级应急响应,历时98天成功处置了登革热疫情,全县累计挂网上报病例934例,治疗患者934例,平均每天9.51例,设置疫点25个、重点处置点1321个、临时处置点346个。三是抓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检测各类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260583份,新检出阳性54例,检出率0.02%。全县存活随访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1873人,抗病毒治疗1786人,治疗比例95.4%。四是卫生综合监督持续强化。2023年度本部门“双随机”工作任务93家,完成率100%。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管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巡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820人次,覆盖率100%。依法打击和治理扰乱医疗卫生秩序的违法行为,共查办案件数56件、罚款金额共计7.51万元。
7.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健康县城工作稳步推进。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大创建”理念,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将美丽县城、健康县城、卫生县城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一是2023年8月初,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贺派乡和勐简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已通过市级技术评估,2024年5月前将接受省级技术评估。创建国家卫生县52项考核指标,2023年达标条数要求≥47条,截至1月30日,52项指标我县已达标47项,不达标3项,未得出年终相关数据2项。健康县城建设考核指标65条,2023年达标条数要求≥54条。截至1月30日,65项指标我县已达标55条,不达标5条,未得出年终相关数据5条。二是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结合登革热疫情防控,下发《关于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大扫除的通知》,常态化每周五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大扫除活动,环境卫生得到持续巩固。三是县级各街长制责任单位落实每日巡街制度,增加巡查检查频次,着力提升县城人居环境及秩序。
8.妇幼健康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推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持续加强妇产科能力建设,提升婚检、孕早期检查质量,高度重视高危孕产妇管理,组织开展4次业务培训班,开展2次母婴安全专题培训会,严格控制婴儿、孕产妇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婴儿死亡6人,死亡率4.07‰,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67.75/十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11人,死亡率7.4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65%;产前检查率为86.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1.16%,共完成“两癌”筛查9657人,完成率100%、覆盖率50%。
9.持续推进创等达标工作。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建立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帮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快提升服务能力。一是积极创建等级卫生院。全县13家乡镇卫生院中9家乡镇卫生院创建为等级医院,其中孟定镇中心卫生院、勐永镇卫生院2家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同时创建为云南省社区医院;勐撒镇中心卫生院、华侨管理区卫生院等7家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卫生院。2023年勐撒农场卫生院、勐简卫生院和河外卫生院申报国家基本标准卫生院已经通过市县级验收,省级系统正在复核中,通过后我县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以上机构比例将达到92.3%,超过80%的指标要求。二是完成县妇幼保健院创建等级工作。
10.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完善中医诊疗设备配置,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均开设了中医科提供中医药服务,13家乡镇卫生院均建设了标准化中医馆。二是83个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85%以上村卫生室能提供4项以上适宜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网络初步搭建完成,群众能享受到“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三是积极推进县中医医院等级达标创建工作,按照二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加快建设,力争2023年底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标准。通过等级医院评审促进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逐步将县中医医院建成特色显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较强的县级龙头中医医院。
11.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持续加强。一是2023年3月底市卫生健康委对8县区开展了2022年度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耿马县综合评价85.09分,位列第三。二是全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纸质档案259250人份,建档率91.08%,电子健康档案258944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1.69%。全县老年人健康管理18557人,健康管理率72.49%;高血压患者建档21168人,规范管理人数16613人,规范管理率78.48%;糖尿病患者建档5154人,规范管理人数4011人,规范管理率77.82%。
12.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稳步实施。一是落实生育奖励支持政策。全年四个季度确认申报和发放生育补贴664户171.6万元、育儿补助669户53.52万元。婴幼儿保险1322人6.61万元。二是2023年各项利益导向制度有效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发放774人79.05万元;特别扶助制度(伤残、死亡、其他家庭)申报发放287人178.05万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申报发放107人12.81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申报发放18人8.5万元;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资助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确认申报9504人173.66万元。三是抓实人口统计监测工作。2023年末,全县总人口304117人,出生人口2071人,出生率6.82‰;死亡人数1799人,死亡率5.92‰;自然增长272人,自然增长率0.9‰;全县有已婚育龄妇女58325人。四是完成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98.71万元,同比增长6.6%,理赔142件,赔付金额54.77万元,赔付率达55.49%。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理赔17人赔付1.71万元。县计生协会2023年12月被云南省计生协、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表彰为2023年计生保险业务县级最佳进步单位,被临沧市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临沧分公司表彰为2023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按期完成2023年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项目工作,全县2023年符合政策生育的婴幼儿全部纳入参保。五是托幼机构实现备案10家,完成普惠性托位数955个,完成托位任务数862个的110%,千人托位数达3.37个。六是全县乡镇和村(社区)计划生育协会顺利完成换届。
1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县第二人民医院(国门医院)门诊综合楼于今年8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疾控中心实验楼于今年8月竣工验收;县中医医院住院医技综合楼一期项目医技综合楼于今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县人民医院住院部楼完成室内外装修,年底完成各类医疗设施设备安装,同步推进附属工程建设,预计明年2024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住院医技综合楼二期工程,县第二人民医院(国门医院)住院部楼、医技楼和后勤保障楼、传染科综合楼,耿马县国门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全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奠定了良好基础。
14.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召开人才工作会议4次,研究分析卫生人才资源总量、结构和配置情况,完成了卫生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订单定向医学生安置、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调整等工作。制定了《耿马自治县紧密型医共体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引人、留人、育人机制,盘活县、乡卫生人才资源,全面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培养人才,提升卫生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求,选派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其中选派3人到上海市崇明区进修学习。充分利用沪滇协作医疗卫生人才帮扶及三级医院对口帮扶项目加大人才培养工作,2023年引进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第三、四批次共10人,临沧市人民医院5人重点对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科室进行传帮带,重点抓好新技术培训、新业务推广使用。引进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5人对耿马县中医院进行帮扶,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完成2023年433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74人护士资格考试、239人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及审核工作,提高在职人员持证率,规范执业行为。三是引进人才,为卫生事业发展集聚高层次人才。2023年完成公开招聘事业专技人员7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4人、引进订单定向高校毕业生3人。四是用好人才,实现人才价值效应最大化。实行竞争上岗机制,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在县级医疗机构公开竞聘科主任和护士长,有力促进了优秀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人才的最佳配置。开展专科联盟建设,县人民医院已完成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与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等医院共建专家工作站6个,建立专科联盟7个,为优秀人才搭建创业平台。
15.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一是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安排抓紧抓好。全系统开展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演练21次,针对性提升“检查消除火灾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认真对挂牌隐患开展整治工作,孟定疾控分中心检验楼于6月12日完成拆除;县中医医院原住院部危楼于12月5日完成拆除。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社会治安平稳。二是认真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紧紧围绕六方面30项突出问题清单,共排查处“关键少数”62个,“关键岗位”171个,自查中未发现涉及30项问题内容。通过自查自纠,共修订完善制度3个,新建制度1个。共接到纪检部门和上级专班转移问题线索5个,其中3起已基本完结,1起为县纪委监委直接侦办,无效线索1起。三是深入开展纠治医务人员酒驾赌博问题专项行动,巩固风清气正的行业行风。各医疗卫生机构专题学习20场次,开展行风教育培训1137人次,有力筑牢医务人员法纪意识防线。2023年以来系统内无涉及酒驾、赌博情况发生。四是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答复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满意度达100%。五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法治建设和普法强基、民族团结进步、食品安全、耕地保护、生态环保、河长制、绿美单位建设、党务政务公开、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等工作持续加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信息建设股、政策法规和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医政医管和中医药发展股、健康产业发展股、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股、妇幼健康股、疾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股(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公共卫生监督股。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0437912.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06916.12元,占总收入的98.5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30996.39元,占总收入的1.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84514.14元,下降10.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31031.79元,下降6.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353482.35元,下降75.85%。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故本年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0960146.99元。其中:基本支出5017019.04元,占总支出的16.20%;项目支出25943127.95元,占总支出的83.8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922120.81元,下降44.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2502.91元,下降3.70%;项目支出减少24729617.90元,下降48.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防治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故本年总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17019.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03303.07元,占基本支出的93.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3715.97元,占基本支出的6.25%。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92502.91万元,下降3.6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11280.36元,下降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18777.45元,增长6.37%。基本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离休人员病故1人,离休费减少;二是在职人员2017年增资绩效下调,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5421.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43127.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729617.9元,下降48.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项目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防治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爱国卫生(含七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卫生县城经费)工作经费支出109211.45元,主要用于创建卫生县城办公、宣传经费等支出。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3141124.26元,主要用于村医及离岗村医补助等支出。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482482.14元,主要用于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等工作相关支出。
4.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支出116782.22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不出现突发疫情,不发生急感染病例及新发病例等工作相关支出。
5.新冠疫情防控补助项目支出12177347.7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防治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等防控防治物资购置、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等防控防治工作相关支出。
6.计划生育补助项目支出8916180.18元,主要用于奖励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等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02607.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2%。与上年相比减少4436035.61元,下降13.72%,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安家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退休1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545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89863.2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9919.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53169.62元;死亡抚恤23250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849.38元,下降12.18%,主要原因是本年离休人员病故1人,离休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32123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3336466.43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58481.22元,公共卫生11903795.41元,计划生育事务8788180.18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3801.18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28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511.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46810.23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防治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5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676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元,决算为37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2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98%,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元,决算为1775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02%,完成年初预算的136.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75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元,支出决算为37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元,决算为17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161.17元,下降33.67%。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2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49.83元,增长1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1775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11元,下降54.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次数,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登革热疫情防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创建卫生县城迎检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715.97元,其中:行政单位313715.97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18777.45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上年压减办公费支出,本年办公费支出增加,故本年机关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6108035.3元,其中,流动资产5330923.05元,固定资产774056.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55.9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61021.97元,下降38.7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0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13328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2133280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13328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213328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化解往年预拨资金2018年全面健康保障工程基建投资预算补助1000000元,离岗村医一次性生活补助113328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610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