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正文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时间:2024-12-0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16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贯彻执行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以及以县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员名单;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贯彻执行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优化服务、稳中求进,就业创业形势持续向好

截至2023年10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53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440人的102.82%;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9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408人;期末实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9116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1000人的100.18%;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2201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2000人的100.08%;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641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000人的109.41%;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626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100人的102.75%;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218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900人的115.00%。

一是强化岗位开发,建强就业供需平台。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依托“耿马人社”微信公众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微信平台、人社工作群等宣传渠道,集中开展一系列就业岗位推送,为企业招人、为群众谋岗。今年以来共组织招聘活动14场次,提供岗位1万余个。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安置无法离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累计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099个,累计共安置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1229人(其中监测对象176人),累计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182人。同时扎实开展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工作,指导贝贝英语艺术幼儿园等7家单位做好就业见习工作。截至目前,募集就业见习岗位61个,吸纳见习人员31人。二是搭建就业平台,全方位促进就业。进一步加大就业帮扶车间创建认定工作力度,提高就业吸纳力,实现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截至目前,我县共建有就业帮扶车间16家,累计吸纳就业974人,其中吸纳脱贫劳动力323人。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培训提升技能水平促就业,截至目前组织开展西式面点师、畜禽养殖培训等工种的职业培训50期,共培训2232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2058人次。三是鼓励支持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截至目前扶持贷免扶补创业贷款155人,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2885万元,带动就业310人。扶持创业担保贷款25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440万元,带动就业50人。同时,认真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惠企惠民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性成本,助力企业发展。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单位0.7%,个人0.3%)的政策至2024年底。截至目前,享受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503户209.16万元。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截至目前,发放失业金371人次53.42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403人次22.41万元,发放失业医疗补助75人次2.89万元。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取“点对点”服务,提高组织化输送水平。推动农村劳动力应转尽转、能转快转,通过参加省市“务工专列”、协调组织辖区内务工人数多的省外企业开展“务工专车”接送服务等,为外出务工群众和用人单位提供“点对点”、一站式输送服务,目前共组织9批次700余人,外出广东、浙江、江苏务工,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全县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同时认真审核发放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截至目前发放1017人108.4万元。

2.坚持深化改革、兜牢底线,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

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增效,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做好退休人员调待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足额发放,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一是持续做好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继续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促进扩面增效工作,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6167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95600人的100.29%。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6112人,完成目标任务数36300人的99.48%,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7089人(在职职工人数18771人,退休8318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9023人(在职职工人数6227人,退休276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60055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59300人的100.0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扩面21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100人的100%,净增扩面1675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79.76%。工伤保险参保21340人,完成23850目标任务数的89.46%。失业保险参保13557人,完成13710目标任务数的98.88%。二是做好待遇审核发放工作。扎实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兑付,及时拨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各类社保待遇48652.7万元,其中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28310.24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15439.7万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580.87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4121万元,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10.89万元。

3.强化日常管理指导,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扎实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完成2022年事业人员统计、公有制经济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统计工作。完成2022年度全县444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继续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结合省、市对各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核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动态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结构及职称评聘,截至目前共通过评审取得初级职称66人、推荐上报中级职称359人、推荐上报高级职称172人,共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变更审核1191人。二是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2023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108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9人,“三支一扶”招募4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三是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根据《耿马自治县干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党管干部、合理流动、空编调配、工作需要”的原则,结合各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及部门意愿,合理调动人员。共办理政府系统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39人,其中:县域内调动7人、调入县内17人、调往县外15人;办理借调手续14人、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6人。四是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已完成申报技能评定人员60人,其中:中级工1人,高级工19人,技师40人。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任职资格60人,其中:中级工1人,高级工19人,技师40人。五是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工资及各类福利待遇审核工作,累计审核全县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共计49452.37万元。严格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办理我县事业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工作,截至9月已办理完成144人;其中办理到龄退休59人,提前退休36人,自愿退休45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4人;办理长期病假3人。

4.坚持防范风险、源头治理,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一是扎实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人社普法宣传工作的短板弱项,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督促了广大企业守法经营。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普法”和“欠薪治理+普法”有机结合,对企业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保护、工伤维权和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法规,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督促企业守法经营,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截至目前发放法律宣传手册8423份,开展法治宣讲72场次,涉及人数5922人次。二是严格劳动合同签订。全年共签订劳动合同10073人,占应签人数的97%,涉及行政机关事业人员、国有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社会团体等。2023年共审批工资集体协商合同13份,涉及企业67户,涉及职工2131人,累计有效期内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2023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1起,结案率达100%。完成了我县2023年企业薪酬抽样调查工作。完成了追加工龄45人。三是扎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及标杆工地创建。截至目前,接到反映拖欠工资316件,涉及1516名劳动者,涉及金额1899.4565万元。(其中日常投诉94件,涉及劳动者349人,涉及金额535.0395万元;网上12333投诉共108件,涉及劳动者496人,涉及金额558.8973万元;国家平台投诉共114件,涉及劳动者671人,涉及金额805.5197万元)。接到上级部门转办的案件共15件,涉及劳动者183人,涉及金额259.7668万元,全部按要求答复。同时对我县6个标杆工地进行了日常巡查,发出责任改正决定书3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股、劳动仲裁院,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2835159.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835159.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20824.42元,增长5.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20824.42元,增长5.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2835159.55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6833.46元,占总支出的26.11%;项目支出39038326.09元,占总支出的73.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20824.42元,增长5.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21645.82元,增长15.21%;项目支出增加699178.60元,增长1.8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因为农场企业职工退一补一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96833.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07579.61元,占基本支出的95.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9253.85元,占基本支出的4.27%。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增加1821645.82元,增长15.2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5739.08/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38326.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699178.6元,增长1.8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2237704.7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等支出。

2.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522940.00元,主要用于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职业技能培训费以及生活补助等。

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7277681.39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以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日常办公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35159.5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20824.42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因为农场企业职工退一补一支出增大、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外出务工奖补资金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128,11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及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978319元,同比下降12.41%,主要原因是:2022年化解了以前年度项目支出,导致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大,2023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导致同比下降12.41%。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2,91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385896.56元,同比减少52.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较多,相应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16,800,62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比上年同期增加7982298.981元,同比增长90.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列入我单位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3,5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上年同期减少97529元,同比减少14.95%,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职工退休4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元,决算为301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元,决算为101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63%,完成年初预算的31.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1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元,支出决算为301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2000元,决算为101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相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265.00元,下降4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265.00元,下降69.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落实“紧日子”政策,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相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公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技能培训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253.85元,其中,行政单位589253.85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减少8910.59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执行单位退休人员较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9,170.00元、电费12,213.72元、邮电费38,422.29元、差旅费12,623.00元、公务接待费10,135.00元、工会经费81,039.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25,6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606,810.59元,其中,流动资产867,820.79元,固定资产583,988.2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000元,无形资产130,001.6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207.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932.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74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4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43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2835159.55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6833.46元,占总支出的26.11%;项目支出39038326.09元,占总支出的73.89%;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20824.42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因为农场企业职工退一补一支出增大。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21645.82元,增长15.21%;项目支出增加699178.60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外出务工奖补资金支出增大;上缴上级支出0元,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0元,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较上年无变动。经过绩效综合分析,我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16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20241203030529152.xlsx
关闭窗口
网站声明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