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61006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作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的下属单位,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法规。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当地实际的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开展全民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承担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做好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及管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传染疫情,在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处理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是对辖区内的危急孕产妇实施救护和转诊。做好儿童保健及计划免疫工作,保护好妇女儿童健康;四是定期做好卫生所医生培训,积极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结合县委、县政府创建新农村工作,做好广大农村群众以除害防病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按照“两会”部署,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我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提供检验、B超、心电等相关辅助检查;针灸、艾灸、中频、神灯、推拿、拔罐等中医治疗;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价销售。为辖区内村卫生室提供药品统一采购。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供并组织实施本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3.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筑牢母婴安全防线,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对孕妇进行一般的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同时,持续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4.扎实做好“一老一幼”照护服务工作。为辖区内儿童建立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添加等营养及护理开展了咨询指导;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登记建档,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5.定期督导建立机制。我院建立对各村卫生室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定期督导检查制度,以及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创卫成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本公共卫生办公室、财务室、药房、收费室、临床办、护理部、B超室、检验科、放射科、后勤部。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7015923.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5430.17元,占总收入的48.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014777.0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8.7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65716.66元,占总收入的22.3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58687.96元,增长17.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7302.60元,增长10.5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362212.86元,下降15.24%;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093598.22元,增长231.64%。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医保结余资金分配、清水河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及疫情防控边境隔离安置病房改造项目资金收入增加,故2023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6281241.45元。其中:基本支出4397201.47元,占总支出的70.01%;项目支出1884039.98元,占总支出的29.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4557.93元,下降6.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13864.57元,增长146.57%;项目支出减少3078422.50元,下降62.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总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将医疗业务收入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本年度单位在职人员退休1人、疫情防控人员减少4名,人员经费减少;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减少,其他部分项目已完成,故2023年整体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97201.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9954.51元,占基本支出的37.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27246.96元,占基本支出的62.02%。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增加2613864.57元,增长146.5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65412.55元,下降3.7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单位在职人员退休1人、疫情防控人员减少4名,人员经费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2679277.12元,增长5585.3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将医疗业务收入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2023年度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5968.5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4039.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3078422.50元,下降62.03%,下降原因是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869.00元,主要用于儿童营养包发放的管理,改善儿童营养;
2.疟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117.00元,主要用于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监测干预和技能培训,维持灵敏的疟疾监测和响应体系;
3.避孕药具管理项目补助资金支出635.00元,主要用于避孕药具的管理,提高基本避孕药具随访率;
4.医疗业务支出689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医院日常运行;
5.中医药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支出26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中医业务,提升中医药能力;
6.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一次性绩效经费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休息条件有限、心理压力大等困难,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7.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支出8491.00元,主要用于保障村医收入,提高村医满意度;
8.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补助资金支出15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的防治,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降低艾滋病死亡率;
9.清水河村卫生室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边境小康村,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0.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支出80352.00元,主要用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工作;
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支出301163.62元,主要用于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893784.36元,主要用于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1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本设施改造补助资金支出211538.00元,主要用于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能力的建设,规避疫情防控风险,提升救治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1430.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11%。与上年相比减少512400.40元,下降12.8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单位在职人员退休1人、疫情防控人员减少4名,人员经费减少;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59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与上年相比减少48354.88元,下降20.9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单位疫情防控人员减少4名,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799.68元,事业单位退休费8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70345.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9%,与上年相比减少464128.52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单位在职人员退休1人、疫情防控人员减少4名,人员经费减少,同时2023年度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893784.36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150.0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经费支出26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211538.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850.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10.61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21525.62元,乡镇卫生院经费支出1353586.4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4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与上年相比增加83.00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0848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出行,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坚持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救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河外卫生院资产总额4553284.27元,其中,流动资产2332505.72元,固定资产896162.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80000.00元,无形资产44615.6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5608.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4577.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同时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636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