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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耿马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时间:2024-12-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01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计划。负责县级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试验、选型,负责提出县级支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承担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开发、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拟订年度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国家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储备项目以及相应的技术实施方案。承担中央、省、市、县下达的重点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以及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指导全县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工作;指导各乡(镇)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农机行业工人(农民机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各乡(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开展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农机技术推广及教育培训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法规、条例、规章、决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和监理报表工作的上报;负责全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负责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驾驶证申请受理、考试、发证等具体工作,并定期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实施审验;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秩序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并积极参与农机事故处理;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负责抓好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培训规范管理;负责农机经营销售及维修网点安全生产管理及业务指导,农机维修质量监督,农机维修网点的统计工作。

3.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无行政审批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成农机购置补贴3100000元,购机户330户,补贴机具524台,其中,报废补贴2户4台,补贴资金13000元。

2.农机化作业情况:完成农机深耕作业11000多亩,全县共完成机耕机耙作业242000亩。农业机械总动力158400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57.3%。

3.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023年度已与拖拉机驾驶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共6500份。

4.规范管理,加强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今年,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将我县列为开展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行列目标要求,通过学习借鉴已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之经验,对照开展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创建申报条件,对标对表,狠抓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完成县乡“平安农机”创建专栏、宣传教育专栏和安全警示牌等相关平安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扎实深入推进,为助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推动了全县农机化事业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23年11月8日,共完成注册登记轮式拖拉机59台,联合收割机注册1台,履带式拖拉机1台,拖拉机年度检验1338台,拖拉机驾驶证审验换证1164人。

5.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抓好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出动检查车辆68辆次,出动检查人员290人次,检查农机经营企业126次,检查农机维修网点、农业机械销售网点等相关单位及场所60个。2023年度已完成变拖公告注销登记143台,第4季度变拖公告待注销登记手续到2024年1月中旬进行。

6.深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年内完成制作安装“平安农机”宣传教育专栏10个,制作安装“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专栏8个,制作安装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示意图10块,制作安装农机安全警示牌9个,累计完成发放农机安全宣传材料17500余份,张贴变拖清理整治通告1000份,在全县广泛营造了良好安全生产氛围。2023年9月份,成功创建了省级农机安全示范县并获省农业农村厅验收。2023年10月19日成功举办了临沧市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7.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机化的推广运用。在甘蔗作物方面;2023年,主要进行了甘蔗机械化种植面方面的试验示范;甘蔗分段收获的试验示范;甘蔗中耕培土的示范作业;蔗叶的机械回收试验。机械化种植面积达26000亩,机种率达到28%。甘蔗分段收获的试验示范作业面积200亩。甘蔗中耕培土的示范作业面积5000亩,蔗叶的机械回收试验作业面积150亩。围绕“统防、统治”要求,积极推广无人植保飞机的应用,引进上实极目、大疆等公司开展无人机病虫防治试点,示范面积30多万亩,起到了预期的效果。在粮食作物方面:主要围绕在机械化播种栽插方面进行作业示范。2023年在3个乡镇完成了水稻机插示范作业共2000多亩,旱稻机播示范作业3000亩。在薯类作物方面:主要进行了耕、种、收环节的机械化作业示范,共完成机械化耕、种、收环节作业800亩。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财务室、技术项目办、安全秩序办、牌证办、统计办、机具检验办。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无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065345.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3869.09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75.91元,占总收入的0.03%。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078443.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22595.00元,占总支出的98.90%;项目支出55848.00元,占总支出的1.1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22595.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17286.84元,占基本支出的97.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308.16元,占基本支出的2.1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3818.5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84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具体项目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0年至2022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42750元,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2、拖拉机年检表证成本款工作经费13098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6967.0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0431.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783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12.农林水(类)支出350459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3%。主要用于业运行支出、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41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年初预算数一致,一致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为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无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本年度也未产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399776.72元,其中,流动资产1399776.72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分析。其中固定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288.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28.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8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86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01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20609400919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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