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3201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措施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2.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县直学校和体育单位、各乡(镇)、学校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基本操作考核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及教育装备发展规划。
3.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推进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
4.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设立、撤销和变更核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及教育体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补教育体育专款的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筹措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教育体育基建、援助、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科学合理规划学校的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8.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体育从业人员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推荐、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核;负责县直教育体育单位、学校教师、干部职工调配录用、劳动工资、考核退休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县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编制;负责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非学历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10.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贯彻国家、省、市教育体育督导法规,组织实施本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指导各乡(镇)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县、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督促各乡(镇)、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负责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拟订和落实,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负责组织县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县级及以上赛事;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联系县体育总会和县老年体协工作,指导体育协会开展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筑牢党建工作战斗堡垒。一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县委定期议教制度、县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全县教育系统共有党组织125个,实现党全面的领导全覆盖。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全面推进思政育人。构建大思政格局,党委政府领导带头为师生上思政课,县教育体育局领导上红色思政课;校长书记同上一堂思政课活动,每学期讲思政课不少于4节。打造“一班一亮点,一校一品牌”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针、校训在醒目位置“上墙”;持续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加强教材管理,开展“护苗2023”专项行动,抓实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四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加强普通话推广,校园内统一使用普通话交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被评为县级“示范单位”,5所学校被评为县级“示范校”。
2.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近年来,全县加大了教育综合改革力度。一是2022年完成了全县9个乡(镇)教育办公室改中心校工作,并实行中心校、学区、完小、教学点“四级管理模式”。二是推进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教师队伍管理体制,促进了教师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
3.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一是自2021年以来,共安排各类教育专项资金2.51亿元,安排发放教育体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奖励性绩效增资部分10425.13万元,教育资金投入得到基本保障。二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招聘等途径补充教师。其中2021年招聘教师70人(安置到农村学校70人),2022年招聘教师97人(安置到农村学校91人),2023年招聘教师102人(安置到农村学校101人)。均衡调配教师,城乡师资队伍水平得到同步提升。三是2021年来累计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项目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新建校舍、运动场、附属工程以及校舍维修翻新,乡镇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持续改善。同时,建成标准化视频监控考场84个,完成全县15所中学18间初中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考场建设。全县212所学校实现远程教育全覆盖,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专网接入率100%,多媒体设备全覆盖率34.43%,教师个人数字空间开通率100%,学生个人数字空间开通率93.22%,教育数字化建设有序推进。
4.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落实《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方案》,全县普惠性幼儿园101所,普惠率达95.28%。2023年县第一幼儿园申报晋升一级二等幼儿园,6月29日已通过市级评估组验收。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耿马自治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一校一策”“一乡一案”补短板。落实“三线四级六长八包”责任制和控辍保学“四步法”,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没有因贫困而辍学失学情况。三是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施《耿马自治县高中奖优助优实施办法(试行)》,推进新高考制度改革,县一中晋升为省一级三等完中。四是推进职业教育全面发展。县职教中心建有实训基地4个,有“双师型”教师10名,占比27.7%。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农科教结合等方面得到加强。五是特殊教育从无到有。2020年9月28日特殊教育学校成立,成立以来共招生131人,目前有在校生120人。
5.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以教育质量管理22项制度为核心,并汇编印发了《耿马自治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文件资料汇编》,制定抓教育质量10条管理措施,加强教研工作和教师培训。
6.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一是加强依法管校治校。全县学校均聘请了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推动法治进校园。落实民办学校党建规章制度,执行教代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评估,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二是落实“双减”推进“双升”。建立“五项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管,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线下压减率100%。推行“5+2”课后服务模式。坚持“五育并举”,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是加强教育督导。配专职督学1人,聘任中小学校(园)责任督学19名,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实行挂牌督导制度。
7.校园安全稳定有效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有效保障。通过向乡镇、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发《校园安全工作任务交办单》,与乡镇中心校、县直各校(园)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通过微信工作群在节假日、周末向学生家长、村组(社区)推送“安全提醒一封信”和“假期安全教育告知书”等方式,层层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共管、学校落实、家长参与的良好局面。
8.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一是《耿马自治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审定并于2023年10月16日印发。二是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省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的通知》精神,县人民政府委托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对口帮扶县第一中学,对口帮扶协议已签订,启动了帮扶工作。三是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9个县(市)推进落实体育美育浸润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县人民政府与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签订了《帮扶协议》,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安排42名师生到12所学校开展帮扶工作;县教育体育局与楚雄师范学院签订了《新高考9门学科送教工作责任清单》,已开展帮扶活动1次。
9.稳步发展体育工作。2023年耿马自治县教体局完成了贺派乡、勐简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体育器材配备工作,共安装完成健身路径10套,80件。举办了2023年耿马自治县“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暨“飞马杯”足球邀请赛、拔河、射弩及“人欢鱼跃”捉鱼活动、六人制周末足球联赛、老年人体育健身赛、“御足泉杯”篮球等比赛。完成了全县3600人样本量的国民体质监测。完成孟定镇7个边境村(社区)60个自然村健身路径安装、文体活动广场建设工作;孟定镇7个边境村(社区)60个自然村文体器械覆盖率达100%(按照最新三型村庄分类达标的验收标准),10月份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招生考试办公室、督学办公室、基建项目办公室、教育股、计划财务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教育工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人事股、教师培训办公室、体育股、安全管理办公室、信息装备办公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研室。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60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58920860.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36800.74元,占总收入的97.1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4060.05元,占总收入的2.8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79259.78元,增长20.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23731.64元,增长26.8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044471.86元,下降54.8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拨入高考工作经费、高中建设项目、幼儿园建设项目、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飞马杯”足球赛资金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59851737.86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8439.32元,占总支出的25.56%;项目支出44553298.54元,占总支出的74.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133890.96元,下降30.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1091.05元,增长7.60%;项目支出减少27214982.01元,下降37.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和退休教师人员增加,所以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其他单位拨付的资金减少,故支出减少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98439.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34177.68元(包含各学校特岗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3218529.79元),占基本支出的9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4261.64元,占基本支出的3.03%。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增加1081091.05元,增长7.6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046968.68元,增长7.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34122.37元,增长7.93%。(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88398.36元/人/元,不包含特岗教师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553298.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5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214982.01元,同比下降37.9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45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学生资助资金263800.00元,主要用于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雨露计划资金等学生资助;
2.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1472607.50元,主要用于老年活动中心门球场建设、老体协体育活动经费及购置健身器械等支出;国民体质检测工具购置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经费及飞马杯足球赛、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活动等支出;
3.培训专项经费153141元,主要用于语言文字三类城市达标业务费、普通话培训经费、李军名师工作室研修经费、上海崇明区政府交流合作培训费、缅北华文学校线上教学经费支出;
4.考试考务费和工作运转经费1165401.9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考试考务工作、购置设备及人才援建帮扶耿马专项经费、特岗教师招考工作经费、代征代缴三代手续费等支出;
5.生源地学贷款工作经费300731.9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经费、创业贷款工作经费等支出;
6.教育督导经费和质量监测费用208122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和质量监测支出;
7.滋蕙计划资助金34500元,主要用于一线困难教师补助支出;
8.工程项目资金37262159.67元,主要用于教师家庭廉租房、中小学校安工程、农村学前教育建设、普通高中扩建、边境地区专项转移等支出;
9.春节活动经费6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春节体育活动经费支出;
10.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554972.00元,主要用于调整以前年度购置均衡发展设备购置、县职业教育中心对耿马鑫能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等技能培训经费、县一中和民族中学食堂零星采购、普通高中购置设备等支出;
11.2023年中国镇康.缅甸果敢“阿数瑟”山歌暨友谊运动会足球.篮球专项资金99687.00元,主要用于中缅运动会运动员补助经费支出;
12.教师节慰问金293635元,主要用于开展教师节活动经费支出;
13.世行贷款还本付息176178.14元,主要用于偿还世行贷款经费支出;
14.标准化考点建设市级补助资金191200元,主要用于购置全县初级中学标准化考点建设支出;
15.全县中小学校监控达标改造资金11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监控设备达标改造资金支出。
16.高考工作经费217162.4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高考工作使用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70124.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5%。与上年相比增加8988501.57元,增长18.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学前教育建设、普通高中扩建项目、体育赛事项目拨付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4968945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43147.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2885.5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640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76178.14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500000元,资本性支出33980842.99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义务教育薄弱改善办学条件、农村学前教育建设、普通高中扩建项目等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3241966.91元,同比增长36.33%,主要原因是本年拨付农村学前教育建设、普通高中扩建项目等支出增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2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飞马杯”足球赛活动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46880.40元,同比增长971.12%,主要原因是本年拨付“飞马杯”足球赛活动支出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5262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43927.5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94484.40元,职业年金缴费349443.1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08694.12元(退休费808694.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1796.79元,同比增长16.39%,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工资增加,故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301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和大病医疗保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7287.68元,事业单位医疗358673.2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055.6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6909.53元,同比下降28.54%,主要原因:本年度红外线热成像测温仪减少,医疗保险补缴经费减少,故卫生健康(类)支出下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1300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及创业贷款工作经费,比上年同期减少5178924.00元,同比下降97.5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雨露计划资金和沪滇项目资金减少,故支出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24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3691.00元,同比增加1.80%,主要原因:在职职工人员工资变动,公积金增加,故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155867.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0元,决算为131194.3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17%,完成年初预算的18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467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83%,完成年初预算的41.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6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5867.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31194.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46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车辆已旧,开展教育教学检查工作次数增加,车辆运行经费增加,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4811.74元,增长4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902.24元,增长5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90.50元,下降7.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已旧,开展教育教学检查工作次数增加,车辆运行经费增加,故决算数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检查学校安全、教育教学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名师工作室研修活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接待、幼儿园质量综合评价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261.64元,其中,行政单位464261.64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比上年增加34122.37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工会费、维修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257775346.67元,其中,流动资产25526358.73元,固定资产5065243.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7125161.38元,无形资产58582.7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823064.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3222.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66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41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48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411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4119.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940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401.5元,主要用于县“飞马杯”足球赛体育活动列支的经费、国民体质监测专项资金150000.00元、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经费5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6803元,同比增长178.58%,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体育项目活动增加。
(二)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末有应缴未缴资金1280418.46元,原因:一是四季度银行的结息日期为12月20日,已过税务征收日期,故2023年四季度利息未上缴财政。二是民办幼儿园12月份上缴的房租收入已过税务征收日期,待下年缴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