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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  时间:2024-12-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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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落实“五项常规”“双减”“双升”工作,积极推进“县管校聘”,加快学校综合改革。

3.根据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建+”模式,引领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行)》,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基石,以党风促校风带学风,将党建工作融合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坚持以“党建+”模式引领学校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各项工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严格课程管理,开足课时、开齐课程。

各学校严格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的课时占比进行课程编排,其中劳动课1节、综合实践活动1节,体育与健康课一、二年级每周4节,三至六年级每周3节,一、二年级每周课时为26节,三至六年级每周课时为30节。做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按课程设置上课。

3.以研促教,全方位、多举措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各学校严格按照学期初制定的教研工作方案,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好专题研讨课、同年级的同课异构,开展好同年级同科目的集体备课,抓实集体主备课工作,督促检查好教师的二次备课工作。

(2)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学常规周查。由教导处和教研组每周周一组织检查教师的教案、听课记录、教材重难点标注,每周的周五检查全校教师的作业批改情况,并在例会上进行逐一反馈,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有整改。

(3)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本学期以少先队大队部为载体,开展了诵读比赛、毕业班誓师大会、字词听写大赛、计算能力竞赛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陶冶了学生的情操,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4)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来抓实:一是以目标分促提质。首先是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与学区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其次是学校以上学期的成绩为依据,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与由科任教师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然后教师再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班级里学生个人的期末目标成绩,并张贴在教室内用来时时提醒学生自己的成绩达标情况,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二是以时间为保障抓质量,各学校六年级毕业生统一在学校就餐、上晚自习,有条件的学校六年级全员住校,由六年级任课教师全天进行跟踪辅导,为毕业复习考试赢得更多的学习时间。三是把好“三关”。首先严把单元检测关,做到一单元一检测,一检测一小结;其次是把好常规检查关,实行每周一检查、一公布。检查内容包括:一周教案检查、一周作业批改、一周课堂听课记录。四是把好课程进度关,要求毕业班任课教师在4月份结束全部课程,一至五年级任课教师15周前必须结束课程,为各班复习备考赢得更多的时间。五是以“训练”促质量,根据教体局的安排组织好学生月质量提升训练工作,使学生所学得以及时掌握、及时反馈,有助于教师的备课和复习。本学年一至五年级一共组织了8次月考、8次月质量监测分析会。六年级一共组织了8次月考、2次模拟考,10次周考、8次月质量监测分析会、2次模拟考质量监测分析会。六是修改完善《勐永镇中心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优化绩效工资分配,将工作成效、质量优先摆在重要位置;同时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指导各校制定优化《课后服务分配方案》,提高服务质量,极大地提高了教职工提质增效的积极性、主动性。

(5)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提升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全年共计参加各类培训663人次,其中参加国培计划65人次、参加省级培训182人次、市级全员培训117人次、县级培训74人次、音、体、美、劳技教师线上培训41人次、语数教师184人次。二是认真开展教师专业考试,中心校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县级组织专业考试2次270人次,中心校自行组织教师专业考试2次556人次。三是精心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工作。以课题研究和论文竞赛为抓手,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种上级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提升教师科研能力。五是积极开展校本教研促质量。扎实开展“月考、期中考、模拟考”质量分析活动,找差距、补短板;每周由教导处组织集中观看优质教学视频不少于1小时,充电学习,同时指定专人(每次1—2人)提出自己在教学中遇到的困难(不得提学生不听话等管理问题、必须是教学问题),大家研讨,建言献策。六是开展多媒体教学应有培训,目前50岁以下教师已基本人人掌握电子白板的使用和教学资料的查找,下一步将从熟练使用和配齐设备上下功夫。通过培养,目前、中心校现有市级学科带头人4人、县级学科带头人8人,市级骨干教师6人、县级骨干教师18人。

(6)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一年来,一是积极汇报,县委、县政府投入906.99万元为河底岗完小征地18.51亩,现已做好前期土地平整,标准化运动场即将开工建设,解决了河底岗完小多年未解决的校园狭小,占地不足的问题。二是先后投入138.2万元解决各学校校舍修缮和校园建设问题,优先保障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师生有一个安全、舒心的育人环境。比如:投入53.17万元,修缮中心完小、河底岗完小、城子完小、大帮令完小学生宿舍漏雨问题,香竹林完小、农努完小、芒糯完小、芒喜幼儿园的教学楼漏问题;投入16.88万元修缮光木林完小教学楼和饮水问题;投入6.89万元对芒糯完小校园进行修缮;投入14.41万元解决农努完小食堂前堡坎和就餐区不足,计划投入5.72万元修缮芒佑完小篮球场塌陷;投入3.19万元对芒来完小校园老化电路进行改造。三是加大绿美校园建设,先后投入24.75万元对中心完小、新和完小、城子完小花台进行改造,投入13.27万元购买花苗增强各校校园绿化美化。

4.强化责任、严防死守、确保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一是责任控辍。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依法控辍。认真履行县、乡人民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力做好组织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是联合控辍。建立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教育、公安、司法、市场监督、人社、民政、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组,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是“三线四级六长八包”和“四步法”控辍。实行“控辍保学”包保责任制,以“包在校生巩固,包流失生劝返”为重点内容,按照县级领导包县、乡(镇)领导包乡(镇)、村委会(社区)包村、组长包片、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学生、家长包家的“八包”制度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抓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落实。

五是资助控辍。认真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少小民族生活补助等政策,及时足额将各级资金拨付到学校,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惠民政策。

六是爱心控辍。教师平等对待学生,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适时加强心理疏导,创新关爱活动模式,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和家访工作,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七是质量控辍。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各中小学校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不断提高办学吸引力。

八是校园关爱控辍。老师要做学生的贴心人,把教育延伸到学生内心深处,稳其心控其辍,做到预知及时,反应及时,控制及时,因材施教。

5.其他工作。

“六大校园”创建、“清廉校园”建设、“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德育处、教学处、安全处、中心完小、河底岗完小、城子完小、新和完小、香竹林完小、光木林完小、农努完小、大帮令完小、芒糯完小、芒佑完小、芒来完小。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85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3178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42832744.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18890.21元,占总收入的95.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8800.00元(含教育收费58800.00元),占总收入的0.1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55054.08元,占总收入的4.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2463.78元,增长1.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5947.48元,下降0.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75600.00元,下降56.25%;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864011.26元,增长96.97%。事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学前保教费纳入预算管理,故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收取两个学期课后服务费,上年度只收取一个学期课后服务费,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43008317.71元。其中:基本支出34980522.04元,占总支出的81.33%;项目支出8027795.67元,占总支出的18.6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51251.81元,下降8.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8673.51元,下降2.59%;项目支出减少3222578.30元,下降28.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补缴以前年度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2023年度下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困难学生补助、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980522.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608489.40元,占基本支出的98.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032.64元,占基本支出的1.06%。与上年相比,日常支出减少928673.51元,下降2.5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949815.83元,下降2.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21142.32元,增长6.0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6726.93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27795.67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3222578.3元,下降28.6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义务教育公用经费950588.54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86630.54元(办公费238817.28元、手续费43.2元、水费11382.3元、电费160651.33元、邮电费62428.57元、物业管理费164025.00元、差旅费83664.5元、培训费42505.86元、维修(护)费103052.5元、劳务费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0元);资本性支出63958.00元(购置办公设备63958.00元);

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项经费3084970.06元,用于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营养改善补助;

3.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835196.43元,用于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4.八个少小民族补助专项资金37625元,用于八个少小民族学生生活补助;

5.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资金133129.75元,用于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6.教师节活动经费4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师节活动经费支出。

7.学前教育保教费129001.34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商品和服务支出118401.34元(办公费94034.98元、手续费68.4元、电费3071.87元、邮电费300元、物业管理费12800元、差旅费25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8.0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0元);基本性支出10600.00元(购置办公设备1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0元)。

8.“三代”税款手续费2055.5元,主要用于差旅费;

9.课后延时服务费1851229.05元,主要用于教师课后延时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95331.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5%。与上年相比减少38908.88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下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教育(类)支出3249379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86409.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1963.1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911465.24元,资本性支出73958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760744.78元,同比增长2.4%,主要原因是:困难学生补助、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1772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24264.1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97793.44元,职业年金缴费126470.7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93462.81元(退休费905114.34元、抚恤金58411元、遗属生活补助129937.4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7342.54元,同比下降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补缴以前年度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710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和大病医疗保险,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271085.4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018.9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0287.12元,同比下降32.2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红外线热成像测温仪费用减少;二是2023年度下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故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167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77976.00元,同比增长3.65%。主要原因:在职教职工薪资增加,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大,故住房保障(类)支出较上年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有车辆1辆,年初财政未安排预算,但在开展教育教学等工作中产生车辆燃料费、保险费、维修维护费等,故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58.00元,下降33.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58.00元,下降3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检查学校安全、教育教学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0元。

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0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资产总额40509964.42元,其中,流动资产2235993.7元,固定资产38074353.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9617.2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5488.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6239.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40551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856.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58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58.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589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589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未有应缴未缴资金1483.67元,原因:第四季度银行的结息日期为12月20日,已过税务征收日期,故2023年四季度利息未上缴财政。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6001301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勐永镇中心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20203500466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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