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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耿马县农业农村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定全县畜禽品种改良规划、技术方案、技术路线,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饲草饲料技术推广。
2、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应急预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病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检测、预防、预报及疫情报告工作。
3、依法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工作。
4、负责渔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耿马自治县2021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项目计划新增犊牛1.5万头,按照“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原则,每产1头犊牛母牛补助720.667元。项目计划投资1081万元,用于产犊母牛补助。项目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实施,全县完成新增犊牛1.602万头,占任务数106.8%。2022年12月完成项目县级验收。因超额完成项目任务,原计划补助标准不能足额补助,2023年4月24日县人民政府同意调整补助标准,目前已拨付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7.17万元。
2、耿马自治县2022年粮改饲项目。项目计划订单种植2.0002万亩青贮玉米,收储全株青贮玉米6.0006万吨。计划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全部用于全株青贮玉米收储补助。截至2022年12月30日累计完成订单种植青贮玉米2.868万亩,完成任务数的143.4%;完成收储量收储8.529万吨,完成任务数的142.15%。项目于2023年5月完成县级验收。
3、2023年度肉牛优势产业集群项目。2023年度项目原计划实施标准化肉牛养殖示范场2个(云南七彩田园牧业有限公司及耿马新大康牧业有限公司),耿马新大康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因近年来受疫情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已无力再承担2023年项目建设任务。我局对全县符合推荐的养殖场逐一进行遴选,通过查阅养殖场土地设施农用地备案、环评备案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资质及现场评估,并在充分征求养殖企业意愿的情况下,初步遴选临沧顺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2023年耿马新大康牧业有限公司标准化肉牛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4、耿马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项目计划订单种植1.5001万亩青贮玉米,收储全株青贮玉米4.5万吨。计划投资财政资金135万元,全部用于全株青贮玉米收储补助。截至2023年11月8日,完成订单种植1.5386万亩青贮玉米,收储全株青贮玉米5.1598万吨。项目正在有序开展中。
5、生猪品种改良工作。全县生猪人工授精点15个,2023年预计完成生猪改良2.63万窝,占任务数5万窝的52.6%。其中:人工授精2.11万窝,生猪人工授精率80.23%,能繁母猪年均产仔2窝、生猪良种覆盖率94.01%。
6、肉牛品种冻精改良工作。全县肉牛冻肉主要品种有:西门塔尔、云岭牛、安格斯、婆罗门、短角、利木赞、摩拉水牛7个品种。共设立肉牛冻精改良点10个,2023年预计肉牛冻精改良7012头,占任务数7000头的100.17%,预计新增冻改犊牛2478头。
7、完成种畜禽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2023年7月完成云南耿马登健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1家。
8、2023年5月召开耿马县2023年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工作业务培训会,县农业农村局、人保财险公司、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三部门联动加强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政策宣传。2023年度市级下达我县能繁母猪参保任务数20000头,截至11月8日完成能繁母猪保险承保1622头,完成任务的8.11%。2023年度市级下达我县育肥猪参保任务数10000头,截至11月8日完成育肥猪保险承保1208头,完成任务的12.08%。
9、一是推广人工饲草种植,增加可食饲草面积,保留多年生牧草1.9716万亩,完成任务数2.6万亩的75.83%;推广种植全株玉米6.06万亩,完成任务数2.8万亩的216.43%;二是加强蔗稍等作物秸秆和全株青贮玉米的青贮氨化饲料制作应用推广,推广制作青贮料30.4187万吨,完成任务数30万吨的101.4%。
10、提升人居环境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调查工作,调查的5家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粪污的利用率达到98.31%以上;19家规模以下养殖户平均粪污资源化为89.95%(大牲畜平均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1.25%,生猪养殖户平均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0.3%),干清粪工艺18户、水冲粪工艺1户,100%养殖户都开展养殖圈舍的消毒工作;14户大牲畜养殖户有10户肉牛养殖户硬化粪污堆放场,5户生猪调查户中3户只有简易的污水收集池。
11、2023年预计全县畜禽约产生粪污105.79万吨、综合利用91.5084万吨,综合利用率86.5%,其中:规模养殖场的畜禽产出粪污约11.7619万吨、综合利用11.5267万吨、利用率98%;规模以下养殖户的畜禽产出粪污约94.0281万吨、综合利用79.9817万吨、利用率85.06%。全县19个规模养殖场配套有粪污处置设施,配套率100%。
12、2023年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根据局领导安排,各乡镇完成2019—2023年度一卡通系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农户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已完成审核。
1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筛选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上报达到创建要求的肉牛规模养殖场耿马鸿富欣牧业有限公司1个。
14、蜜蜂产业发展工作。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我县蜂蜜产业发展相关报表、调研等工作,积极推动全县蜜蜂产业发展。派出2名专业技术骨干参加市级在沧源县养蜂技术培训,指导开展蜜蜂产业培训(指导)5次,培训(指导)89人次。
15、全面完成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2023年春、秋两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共发放、使用猪口蹄疫疫苗48万毫升、牛羊口蹄疫二价苗14万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40万毫升。春、秋两防累计完成免疫猪口蹄疫22.08万头,应免密度93.64%;免疫牛口蹄疫9.3万头,应免密度83.64%;免疫羊口蹄疫7.45万只,应免密度86.83%;免疫禽流感68.45万羽(其中:鸡59.79万羽、鸭6.49万羽、鹅2.17万羽),应免密度88.74%。
16、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为使我县2023年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进行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耿马自治县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于2023年5月24日至25日召开了耿马自治县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全县各乡镇、农场社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畜牧兽医业务技术骨干,村级动物防疫员、规模养殖场(户)共144人参加会议,会议对过去2022年全县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同时对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与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
17、全力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防联控的原则,落实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做好疫情排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养殖场(户)359033个次、流行病学调查生猪337460头次,生猪屠宰场排查场点数量1288个次,排查生猪50131头。二是强化消毒灭源工作,加强对交易市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和养殖场等重点区域,充分利用打药机等设备,对养殖圈舍、环境卫生、无害化处理地点等进行全面消毒。
18、积极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对口蹄疫(W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布鲁氏杆菌病等二十种疫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年共调查12次,调查72个村委会(自然村),调查饲养户1440户。
19、做好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消毒药品氢氧化钠15吨,烧碱8吨,碘伏4件,戊二醛26件,电动喷雾器10台,一次性防护服760套、一次性口罩6000个、一次性乳胶手套2000双、一次性脚套400双,疫苗冷藏箱75个,铝合金出诊箱75个,煮沸盒100个,金属注射器60具,止血钳60把,手术剪60把等。
20、认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监测9个乡(镇)、72个村委会(行政村)、散养1043户、散养户动物存栏量18960头(只),共采集900份有效血清。其中:牛血清200份、猪血清200份、羊血清200份、鸡血清300份。监测畜禽样品血清2324份(次),其中:疫情监测600份(次)样品,免疫效果监测1724份(次)样品。
21、畜间人兽共患防控工作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工作。一是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耿马自治县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二是深入耿马鸿富欣牧业、耿马鹏铭牧业有限公司等规模养殖场走访调查,宣传畜间人兽共患相关防控知识,指导企业做好人兽共患病的自我监测;三是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人兽共患病防控知识培训,举办培训3期、241人参训,宣传2次、发放资料126份;三是开展县级布鲁氏菌病畜间感染和流行情况调查,采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对600份动物血清检测,结果全部阴性;四是配合省、市级开展布鲁氏菌病畜间感染和流行情况调查,市级送检180份动物血清,省级送检60份牛血清。
22、积极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我县目前成立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4个,分别为贺派乡的“耿马县雄辉动物防疫农民专业合作社”,孟定镇的“耿马县红傣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牧卫动物防疫(耿马)专业合作社”和耿马镇的“耿马健牧动物防疫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均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目前主要开展工作有:肉牛冻精改良,动物检疫协检,兽药、饲料经营工作,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工作。
23、抓好万头牛场动物卫生监管。抓好耿马鸿富欣牧业有限公司、耿马鹏铭牧业有限公司的调运检疫监管,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要求企业肉牛发生死亡情况及时在“牧运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进行申报处理。开展监管35次,出动人员71人次、车辆28辆次,2023年1-10月省外调运160头,省内调运180头,市内调运饲养2724头,县内互调4917头,产犊牛1611头,死亡4128头,存栏17076头。
24、做好畜禽产地检疫监管。2022年12月12日起全省全面启动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为提高检疫工作效能,结合我县实际分批下放出具省内(动物B证)权限,目前共下放5个乡镇、1个农场,其余乡镇、农场出具(动物B证)限本县内流通。2023年出具省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237张,省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4681张,开展产地检疫25649头只,其中:猪25649头、牛23508头、禽2120只。
25、做好生猪屠宰场检疫监管。在官方兽医的监督指导下,保障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全县4个生猪屠宰场的屠宰检疫严格按照“头头采、5头混样、全覆盖”、经自检非洲猪瘟病毒核酸为阴性、持有《动物检疫证明》、佩戴免疫耳标的要求执行。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检1182份,企业自检2325份。1-10月累计开展屠宰检疫肉类3404.38吨,检出不合格肉类1.8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
26、抓好畜禽调运备案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1号》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要求,2023年畜禽运输车辆通过审核电子备案车辆21辆,运输主体登记15人,贩运主体登记6人。累计备案有效车辆152辆(省内备案车辆151辆,省外备案车辆1辆),运输主体登记135人,贩运主体登记81人。
27、抓好养殖投入品监管。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在开展减抗评价的基础上,去年首批推荐5户规模养殖场(户)中,推荐3户省级达标养殖场名单,继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并推荐第二批养殖场名单5户,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县产出每吨动物产品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趋势,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28、积极推进动物卫生监督点规范化建设。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点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临农牧〔2021〕23号)、《临沧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22年动物卫生监督站点规范化建设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动监〔2022〕14号等文件要求,以动物检疫申报点、屠宰检疫工作室等为重点,按照工作规范化、形象标准化、手段信息化、条件现代化、管理痕迹化“五化”要求,我县共完成3个检疫申报点建设工作,分别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驻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城动物检疫申报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动物检疫申报点。
29、圆满完成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宗旨在保护南汀河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提高保护区鱼类种群数量,推进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2023年10月31日,此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在南汀河(孟定段)举行,现场活动的干部和群众70余人积极踊跃提着装着鱼苗种的氧气袋、水桶,沿着滑梯式放生通道,将8—10cm的鲢鳙4.5万尾活蹦乱跳的鱼苗种投放到南汀河中。
30、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技术、疫病防疫、检疫监管、安全生产等培训、指导、针对当前养殖发展趋势和养殖户需要,引导养殖户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发展方向、投资规模,为养殖户把好关,避免不必要的投资,减少损失。2023年,开展畜禽养殖技术、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人兽共患病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培训、动物检疫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安全生产、能繁母猪保险等培训9期57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2期163人次参与的动物防疫监管应急演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组、动物卫生监督组、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组。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77593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64180.91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759元,占总收入的0.25%。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023536.6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187.37元,占总支出的81.48%;项目支出930349.23元,占总支出的18.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93187.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06599.55元,占基本支出的97.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587.82元,占基本支出的2.12%。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分析。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2737.8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0349.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具体项目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0年临沧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12000元,用于购置动物防疫物资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2022年动物疫病净化经费400元,用于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交通费支出;
3.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急反应补助16235元,用于发放强制免疫应急反应生活补助支出;
4.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强制免疫经费39693.69元,用于发放强制免疫应急反应生活补助支出;
5.2023年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50000元,用于种植漂浮水稻2.5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探索鱼塘种稻综合种养模式,提高粮食自给率,减少养殖水环境污染;
6.2023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30000元,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向南汀河下游(孟定段)投放鲢鱼、鳙鱼共4.5万尾。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南汀河耿马县流域保护区鱼类种群数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渔业资源与环境的意识,推进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
7.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绩效评价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项目50000元,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牛棚圈建设4900平方米,多年生人工草地建设1500亩,天然草地改良4800亩;青贮窖建设2000立方米,购置饲草加工机械10台。计划通过项目的实施,使翁达村天然草地得到进一步保护和开发利用,不断提高草地的生产能力;
8.2018年草原生态奖补信息委托服务50000元,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将耿马县2017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奖信息系统中联户面积分解到家庭承包,需完成所有农户信息的录入、农户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草原使用权证的制作上传及审核工作;
9.2017年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项目资金20000元,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多年生人工草地建设2400亩,天然草地改良7000亩;牛羊棚圈建设5000平方米,青贮窖建设2400立方米,划区轮牧围栏建设5400亩,购置饲草加工机械4台;
10.2018年粮改饲224000元,用于费用补贴支出,2018年12月27日累计完成种植面积3.2318万亩,完成任务数的135.79%;收储量9.059万吨,完成任务数的135.88%;
11.2023年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经费200000元,用于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动物及其产品监管专用材料购置支出;
12.2019年粮改饲项目87300元,用于费用补贴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0日累计完成收储面积23716亩,完成任务数的325.99%;完成收储量77497吨,完成任务数的319.58%。
13.单位搬迁费7356.9元,用于办公费支出。
14.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33772.34元,用于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动物及其产品监管专用材料购置支出;
15.2021年春节集中免疫疫苗、监测试剂等物资购置项目款66815元,用于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动物及其产品监管专用材料购置支出;
16.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456元。用于交通费用支出。
17.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8685.47元,积极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责任,严格把关动物检疫合格证出证关,用于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支出;
18.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23634.83元,积极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责任,严格把关动物检疫合格证出证关,用于相关工作人员劳务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5910.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7%。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935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33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12.农林水(类)支出353164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3%。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畜牧业生产发展、病虫害控制、渔业发展、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元,决算为17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元,决算为17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元,支出决算为17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元,决算为17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加,相应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分析。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53916.92元,其中,流动资产453916.92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分析。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本单位本年度为决算新增单位,故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分析。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13.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13.8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五、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327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