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3200200000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6.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监督管理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和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10.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1.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3.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4.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4个机构:办公室、生态修复与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防火股;下属5个单位,分别是:1个参公事业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个事业单位:县营林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县国有林场管理中心、县林长服务中心、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森林资源管护
一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好森林资源督查、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湿地监测等工作,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常态化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积极配合好服务好重点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上报工作。
2.抓实造林绿化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2025年造林任务,并落实管护责任,加大后期抚育管护力度,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二是成立推进整改复耕任务工作组,深入一线指导、督促、抓实跟踪问效,有力推进整改复耕工作进度。
3.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认知意识;二是切实抓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查明全县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种类、面积、危害程度。
4.全力打牢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政策,全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演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张贴宣扬标语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规,防火常识和扑火平安学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为要点,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宣传教育方案,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火灾信息归口统一上报,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森林火点监测预报工作,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
5.持续加大天然林停伐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
一是大力普及现代信息化林业资源管理体系,加大采购林业信息化建设基础硬件预算,搭建配套软件系统,为实现信息化管理、构建智慧林业管理体系做准备。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制度,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护林员及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三是督查各乡(镇)落实和完善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情况;抓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制落实及生态公益林管理基础性工作。
6.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严格落实林长制方案及各项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林长作用,强化林长巡林,规范建立林长巡林台账,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管理、跟踪督办,确保林长制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7.全力抓好林果产业发展,加快延伸产业链条
围绕“做强技术、做大规模、做优产业”的思路,以项目为支撑,做好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工作,引导其精深加工,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延长产业链。依托市、县级林果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对涉林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户开展林果栽培管理技术、修剪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林业实用技术的培训,从而提高收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2辆为森林防火专用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193394.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93394.9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
与上年17877677.33元对比减少4684282.38元,下降26.2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变动、工资档次变动,林草项目预算拨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93394.95元,其中:本年收入13193394.9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93394.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84282.38元,下降26.2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变动、工资档次变动,林草项目预算拨款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193394.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93394.95元,其中:基本支出8769194.95元,与上年9049768.33元对比减少280573.38元,下降3.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1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减少;项目支出4424200.00元,与上年827909.00元对比增加3596291.00元,增长434.38%,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林草项目、森林资源培育和管理项目比上年增加等。(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与上年8000000.00元对比减少8000000.00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04648.4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4848.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173.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相关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5226.1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开支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3050.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开支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278.6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开支的医疗经费。
7.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 事业机构(基本支出)6304334.05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项目支出)9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驻村队员春节慰问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3657491.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森林督查、湿地检测等项目。
10.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1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工作等。
11.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657509.00元。主要用于2025年森林防火及综合应急演练经费、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森林火灾保险县级配套经费相关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8636.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22435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520.00元)。
2.津贴补贴11780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088.00元)。
3.奖金3251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5104.00元)。
4.绩效工资20077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7792.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48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84848.00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8276.30元(其中:基本支出348276.30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896.80元(其中:基本支出51896.80元)。
8.住房公积金5886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88636.00元)。
9.办公费17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7000.00元;项目支出:110000元)。
10.水费7000.00元(其中:基本支7000.00元)。
11.电费1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0.00元)。
12.邮电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
13.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14.差旅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
15.工会经费92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2700.00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元)。
17.其他交通费用130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00.00元)。
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311.85元(其中:基本支出75311.85元)
19.退休费704648.40元(其中:基本支出704648.40元)。
20.生活补助19373.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3.60元;项目支出9200.00元)。
21.劳务费4042391.00元(其中:项目支出4042391.00元)
22.委托业务费262609.00元(其中:项目支出262609.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6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增长原因为2025年林草相关业务往来较上年增多,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提前谋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提早部署。持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深刻认识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把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储备、火源管控等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组织、早落实,确保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物资储备。对现有扑灭火装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更新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一有火情、及时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三是强化值班值守,及时信息传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做到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坚决杜绝出现空岗、漏岗现象,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四是提高预防能力,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在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区域挂设防火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利用各村(社区)的应急广播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基本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提升人民群众防火意识,时时绷紧防火这根弦,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和浓厚氛围。五是强化火源管控,杜绝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看护制度,结合全县秸秆焚烧工作,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关键环节,严查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真正做到“防住人、管住火”。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8200.00元(其中:行政单位358200.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389100元对比减少30900.00元,下降7.94%,主要原因分析:退休人员较去年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7470291.75元,其中,流动资产134101693.34元,固定资产14066445.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55915.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0596.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重点项目为“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
一、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云森指办〔2012〕20号)和《临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临森指办发〔2012〕2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我县共有林业用地面积404.9万亩每年每亩配0.1元,每年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为404900.00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各类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森林防火防控能力建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工作经费404900.00元(耿财预拨〔2024〕1号)。
七、项目实施计划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全县森林火灾发生受害率、控制率都在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监督索引号530926032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