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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耿马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时间:2025-02-0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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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是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耿马自治县文物局牌子。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规定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区域性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和旅游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4.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放管服”改革,做好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文化旅游服务管理,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标准化建设。

5.管理全县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营销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

8.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9.负责全县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博物工作。

10.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1.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审核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查处全县跨区域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管理股、旅游规划股、公共服务股。所属单位6个,包括:文化馆、图书馆、民族文化工作队、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打造耿马非遗活动品牌和非遗主题旅游线路。二是继续完成傣族传统手工造纸技艺省级传承人引弄的纪录传承拍摄工作。三是完成新一批县级项目及传承人的调查申报工作。四是进一步明确文物安全责任,细化文物安全工作措施,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并强化对巡查整改的跟踪。同时尽快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佛洞遗址的验收工作。五是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阶段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六是扎实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2.继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一是继续做好图书线上线下展览、图书推广等活动,同时开展特殊人群推广服务。二是积极争取“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国门文化友谊广场”“国门文化传习馆”等项目。继续做好国门文化品牌活动——国门群众艺术节活动。三是通过加强基本功磨炼、艺术院校招聘、特殊人员招录等方式,积极培养编创人员和演员骨干。

3.继续打造文艺精品项目。

一是把《勐相耿坎傣拳师》做为保留精品剧目,持续优化提升。二是计划用民族原创舞蹈《我是谁》冲刺中国舞蹈荷花奖同时申报2024年度云南艺术基金。充分用好云南艺术基金优化舞蹈《嘎朵》,做好中国第二十届群星奖参赛的准备。三是提升古乐乐器表演水平,将对芒、镲、象脚鼓、竹片琴、菠萝鼓等古乐器进行教学和编排,对傣族匝戏、木偶戏作品,做好基础保障。四是加强演员训练,提高表演功底,进一步提高作品表达质量。

4.继续做好旅游品牌创建。

一是依托中国•临沧“黄金十字旅游带”,继续做好旅居试点打造,以社会参与为长远导向,动员企业(公司)和个体,围绕区域资源特性,发展城市度假,避暑避寒、乡村休闲、旅居养生等旅居业态,提升现有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旅游品牌。二是储备谋划一批高质量的招商引资旅居项目,抓好旅游新业态建设。三是继续举办好耿马特有节庆活动泼水节、青苗节等,增强耿马旅游品牌影响力。四是围绕全县乡村、自然、生态、水利等资源,围绕老、中、青、少等不同人群旅游需求,打造养生、休闲、探险、体验、大型娱乐等旅游项目,丰富旅游业态,以此带动旅游要素发展需求。

5.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

一是继续加强与多部门联络,开展系列专项检查,开展 “扫黄打非”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二是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工作,配合做好“黑名单”认定工作。

6.继续抓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继续做好行业领域,包括公共文化场所、景区景点、文保单位、娱乐场所、网吧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汛期地质灾害、消防安全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编制5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94620.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94620.7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25070.23元,下降33.70%,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度减少了重大重点题材扶持补助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以及在职人员减少,故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94620.73元,其中:本年收入9294620.7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94620.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25070.23元,下降33.70%,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度减少了重大重点题材扶持补助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以及在职人员减少,故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94620.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94620.73元,其中:基本支出6431420.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1339.96元,减少15.3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863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63730.27元,下降55.45%,主要原因分析:特定类项目预算拨款减少,造成调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行政运行4453270.56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歌舞团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3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春节群众文化系列活动;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36800.00元,主要用于非遗传承人补助发放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6400.00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改造及退休慰问金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第四次文物普查经费支出及文物消防安全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人才招引三年行动计划安家费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36458.00元,主要用于全局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部分。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0494.72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死亡抚恤支出11887.2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开支。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2849.03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1433.00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57.18元,主要用于全局大病医疗保险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2871.04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工本资14876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664.00元)。

2.津贴补贴11016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660.00元)。

3.奖金33923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9234.00元)。

4.绩效工资10742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288.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0494.72元(其中:基本支出550494.72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4282.03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82.03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565.62元(其中:基本支出36565.62元)。

8.住房公积金412871.04元(其中:基本支出412871.04元)。

9.办公费784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6000.00元,项目支出728800.00元)。

10.水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5000.00元)。

11.电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

12.邮电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13.差旅费4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14.公务接待费1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0.00元)。

15.工会经费63156.24元(其中:基本支出63156.24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

17.其他交通费用199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027.88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

19.退休费73645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36458.00元)。

20. 生活补助2035919.20元(其中:基本支出19519.20元,项目支出2016400.00元)。

21. 专用材料费53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3000.00元)。

22.维修(护)费3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9500.00元,下降37.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元,增加0.9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0次,共计接待195人次。

增加原因为本年开展安全巡查检查次数增加,故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减少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减少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耿马县文化和旅游局财政经费支出项目绩效领导小组。制定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细化了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指示精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总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加大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力度,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公众,发挥最大的效益。

2025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重点项目为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专项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化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加强对全县文艺演出团队统筹管理,引导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发展,提升我县文艺团队发展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8384.12元(其中:行政单位428384.12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958.84元,增加15.96%,主要原因分析:全局人员公用经费标准较去年增加,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8992854.09元,其中,流动资产6778762.75元,固定资产9465966.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9798.90元,在建工程2568326.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02808.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61624.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化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加强对全县文艺演出团队统筹管理,引导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发展,提升我县文艺团队发展水平。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耿马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加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民族歌舞团”牌子,属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现有人员编制10名,演职人员35人,即采取事业+合同制的方式保障院团人员力量。近年来,耿马文艺演出团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不仅得到群众的青睐和领导的认可,也获得了各类大奖,为繁荣发展我县公共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项目形式:推动政府职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

项目要求:对全县文艺演出团队进行统筹管理,引导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发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县文艺演出团队承担和完成国家“三下乡”文艺演出任务;完成我县举办的春节文艺晚会、水文化旅游节、青苗节演出任务,保护和传承我县民族特色文化,每年完成现实题材剧本创作、排演5部以上,储备演出剧目10部以上,每年进企业、农村、校园、军营、社区、景区、街区“七进”演出不少于200场,常态化联系指导乡村业余文艺演出队伍5支以上,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文艺比赛,力争获得奖项,提升耿马文化品牌。以3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至少获得1项省级以上奖项。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20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属于经常性项目。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我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文艺演出团队发展,推动城乡文化统筹发展,不断满足和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我县文艺团队发展水平。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92600335900111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表.2025020704260207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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