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0000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在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脏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检监察机构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7个巡察机构(分别是:县委巡察办、第一县委巡察组、第二县委巡察组、第三县委巡察组、第四县委巡察组、第五县委巡察组、县巡察数据管理信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做好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深化“四个进一步探索”,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走深走实,持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耿马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着力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指示批示及回信贺信精神,常态化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围绕实现改革总目标和“七个聚焦”分领域目标进展情况,深化运用“小切口”监督方式,细化实化监督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聚力改革、狠抓落实。围绕重点领域做实专项监督,坚决防止落实过程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第二,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巩固深化,着力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抓好纪法通识教育上巩固深化,建立纪委书记、派驻机构负责同志上“党纪辅导课”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开展“送纪法上门服务”活动。在严格执行纪律上巩固深化,深化运用党规党纪开展提醒谈话和“六约谈、四必谈”工作机制,完善优化举报监督机制,持续向诬告者亮剑,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予以澄清,促进各级党组织更有秩序、更有活力。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巩固深化,充分发挥“四种形态”层层设防的作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问责调查与容错纠错评估同步启动机制,把好党风廉政意见政治关、廉洁关,开展暖心回访、激励有为专项行动,保障激励担当作为。
第三,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一严到底纠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纠治加重基层负担问题,持续纠治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深挖细查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着重抓好国企、医药、教体、供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把风腐同查同治理念贯穿案件查办、警示教育、整改纠治各阶段,严肃查处行贿行为,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治机制,深化运用耿马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
第四,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齐抓共管再巩固,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逐级拧紧责任螺丝,持续推动监督下沉、力量下沉、资源下沉。办案力度再加大,发挥县乡“主战场”作用,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问题整治再深化,深化“校园餐”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找准集中集成集束整治的发力点,因地制宜开展整治,让群众可感可及。第五,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政治巡察更加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落实改革部署中的重大偏差,把握巡察节奏,有形有效推进巡察全覆盖。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持续深化巡察整改监督“四同”机制。加强纪巡融合、巡审联动,深化“巡审开路,审查调查跟进”的监督模式,借助巡察上下联动、巡察机构跨区域结对帮扶势能,纵深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第六,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耿马行动,着力推动管党治党走深走实。牢牢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推动各方责任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能动履行监督专责,严防“三转”回转。充分发挥监督推动、调度推动、示范推动作用,召开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强化清廉建设“责任共同体”,全面推进清廉单元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第七,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着力推动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持续优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以“三化”建设提升基层监督质效。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常态化开展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情怀教育,以“三力”标准锤炼过硬素质本领。以“三严”要求砥砺最严纪律作风,全面对标“抓工作三部曲”“六个关键词”和“正、干、实、快”工作要求,强化履职担当,严明纪法要求,坚决防止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738,328.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736,626.1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1,702.68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79,015.41元,减幅8.22%,主要原因分析:市级补助办案经费、谈话室建设经费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736,626.15元,其中:本年收入18,736,626.1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36,626.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79,177.24元,减幅8.22%,主要原因分析:市级补助办案经费、谈话室建设经费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738,328.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736,626.15元,其中:基本支出18,412,426.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8,722.49元,增幅8.28%,主要原因分析:因在职人员较去年增加9人,退休人员较去年增加3人,故人员相关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324,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87,899.73元,减幅90.50%,主要原因分析:市级补助办案经费、谈话室建设经费等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单位资金支出1,702.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83元,增幅10.50%,主要原因分析:因单位其他收入增加,故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4,099,526.13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委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包含失业保险缴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召开全县纪委全会、开展巡察工作及办案业务工作相关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2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2025年春节慰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30,762.40元,主要用于全委开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9,004.93元,主要用于全委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18,249.25元,主要用于全委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084.18元,主要用于全委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545.56元,主要用于全委大病保险缴费及工伤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74,253.70元,主要用于全委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4,061,956.80元(其中:基本支出4,061,956.80元)。
2.津贴补贴5,557,9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57,980.00元)。
3.奖金2,003,289.4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3,289.40元)。
4.绩效工资460,6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0,644.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99,004.93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004.93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3,933.43元(其中:基本支出753,933.43元)。
7.医疗费补助8,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400.00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830.27元(其中:基本支出52,830.27元)。
9.住房公积金1,274,253.70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253.70元)。
10.办公费540,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0,6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0元)。
11.水费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元)
12.电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
13.邮电费3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00元)。
14.差旅费19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0元)。
15.公务接待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
16.劳务费3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0.00元)。
17.工会经费178,673.62元(其中:基本支出178,673.62元)。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0元)。
19.其他交通费用815,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15,600.00元)。
20.离休费160,8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30.00元)。
21.退休费369,932.40元(其中:基本支出369,932.40元)。
22.生活补助9,297.60元(其中:基本支出5,097.60元,项目支出4,200.00元)。
23.物业管理费33,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0.00元)
24.租赁费4,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00.00元)。
25.会议费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8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00元,减幅7.6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00元,减幅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0次,共计接待约400人次。
减少原因为本单位严格按照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支出,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重点项目为“巡察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紧扣巡察全覆盖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全面统筹安排巡察工作,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耿马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紧盯上级巡视巡察反馈和县级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行业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整改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耿马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5年完成对15个县级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04,273.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155.70元,增幅7.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9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4,940,671.02元,其中,流动资产11,334,046.70元,固定资产2,730,326.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8,297.8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347.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1,7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巡察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于2025年1月开始实施,具体项目实施由县巡察机构、机关内设机构及各派驻纪检组负责执行,从项目实施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来保证项目的有效开展,以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深化政治巡察,达到实现巡察全覆盖,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督促抓好整改,发挥“利剑”作用。通过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结办高质量的优质案件,形成震慑,最大限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2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全县人民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