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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政策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规范的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县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基层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贵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方案审查。负责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档案及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耿马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拗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和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储量股、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股。
下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孟定自然资源所、耿马自然资源所、勐撒自然资源所、勐永自然资源所、贺派自然资源所、四排山自然资源所、大兴自然资源所、芒洪自然资源所、勐简自然资源所。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乡规划信息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然资源综合整治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耕地保护与要素保障,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加强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查,开展建设项目避让耕地、占用耕地论证,实行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粮食产能三类指标核销制,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2.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扎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于2024年5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目前正在按照部、省级要求开展数据入库工作。扎实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完成全县90个行政村(社区)规划成果省级入库和批后公告。
3.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水平,激发绿色低碳发展活力。全力推进全县批闲土地问题攻坚行动,主动对接、主动服务,积极化解历史遗留土地问题。全面做好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以要素保障跟着项目走为导向,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主动服务,认真落实年度用地报批计划,积极推进用地报批前期工作,依法及时做好全县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光伏项目等用地保障,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围绕全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及社会需要,全面整治矿产资源开发方式粗放、矿山“小散弱”等问题,加强矿产开发和储备,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资源经济发展壮大。
4.扛牢抗实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责任,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以“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露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对孟定倪明虎石场、南翁石场等8个石场开展矿山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及生态修复问题整改,通过印发整治方案、政府领导挂牌“督战”、多部门联合行动等措施,完成8个石场生态修复工作并通过县级验收,全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取得实效。积极开展《耿马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
5.坚持服务为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维护民生权益。一是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三查”。通过汛前排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动态,明确了年度26个重点防范区域,为后续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实施。实施治理工程项目21个,已完成实施20个。二是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质效,完成林权数据整合工作,采取“申请一宗、规范一宗、化解一宗”的方式,通过实地核实、测量、调查并建立规范标准的登记数据库,逐步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6.坚持依法行政,纵深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以督促整改促进工作推进,抓实历年督察、巡查、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做到一问题一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通报制度,对整改情况跟踪问责。严格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分类逐项推进问题整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编制25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09810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59414.85元,政府性基金69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1738690.65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741576.35元,下降40.0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土地报批经费、土地整治经费、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资金的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359414.85元,其中:本年收入26359414.8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59414.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9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752623.46元,下降40.2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土地报批经费、土地整治经费、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资金的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09810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359414.85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3614.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0301.46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相应经费减少,故经费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18034490.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18725.11元,下降40.8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土地报批经费、土地整治经费、规划编制经费等项目资金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604579.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8076.1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抚恤-死亡抚恤50930.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0620.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4588.0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546.95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及职工工伤及失业保险缴费。
7.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 土壤530000元,主要用于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历史遗留冶炼区域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支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7378215.86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0元,主要用于孟定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局综合档案室建设项目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850000元,主要用于耿马自治县“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果提升完善工作、县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编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45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等工作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2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全国国土调查及相关工作、不动产登记工作、常规监测及变更调查建库等工作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200000元,主要用于矿政管理工作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65800元,主要用于瑞孟高速耿马段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自然资源执法等工作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51057.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自然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246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出。
18.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6900000元,主要用于2015年小勐二级公路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2190132元(其中:基本支出2190132元)。
2.津贴补贴2338176元(其中:基本支出2338176元)。
3.奖金757307元(其中:基本支出757307元)。
4.绩效工资1108428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428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8076.16元(其中:基本支出868076.16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5208.8元(其中:基本支出385208.8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671.65元(其中:基本支出44671.65元)。
8.住房公积金651057.12元(其中:基本支出651057.12元)。
9.办公费 88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项目支出 835000元)。
10.水费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元)。
11.电费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元)。
12.邮电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
13.差旅费4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000元,项目支出 385000元)。
14.公务接待费1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0元)。
15.福利费2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0元)。
16.工会经费95850.72元(其中:基本支出95850.72元)。
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80000元)。
18.其他交通费用307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7800元)。
19.退休费604579.8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79.8元)。
20.生活补助437409.16元(其中:基本支出431609.16元项目支出5800元,)。
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718.44元(其中:基本支出71718.44元)。
22.安置补助69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900000元)。
23.基础设施建设145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450000元)。
24.委托业务费634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6340000元)。
25.土地补偿3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1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元,增长6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1次,共计接待190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0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元,增长1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元,增加原因为开展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督查、巡查等专项业务增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加之车辆年限较长,维护费用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比上年增加。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重点项目:
1.坚持底线管控,持续强化耕地保护。一是坚守红线意识。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二是统筹落实耕地“两平衡”制度。严格开展建设项目避让耕地、占用耕地论证,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要求,实行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粮食产能三类指标核销制,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严格建设项目占用补划。
2.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全面统筹协调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引导不同主体功能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规范用地报批和规划许可合规性审查,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切实发挥规划引领发展作用,构建科学、合理、生态的国土空间发展体系。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为下步乡镇规划建设实施提供合法依据。不断推进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同时指导好乡镇及时开展镇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项目用地供地以及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结合各乡镇对已入库村庄规划的评估,统筹开展好全县村庄规划的优化调整工作。
3.坚持土地要素服务保障,深化土地制度机制改革。加强计划管理,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梳理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对符合规划及相关要求的项目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上予以重点保障,对列入省级重点的项目应保尽保,保障全县用地计划需求。
4.坚持多点发力,持续优化矿产资源管理。一是深化制度改革。结合国家新矿法出台、国家矿产资源政策制度改革和省煤炭、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继续推进矿业权管理改革。二是积极稳妥推进过期矿业权清理。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分类处置、依法办理”的原则,进一步摸清每个过期采矿权基本情况、开采现状、过期原因和存在问题,加快推进过期矿权分类处置工作。
5.坚持保护优先,筑牢西南生态保护屏障。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推进,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35个历史遗留矿山问题销号“清零”工作。
6.坚持服务为民,实现、维护和发展民生权益。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严格遵守和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指挥部职能作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和项目实施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4369.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132.28,下降7.9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相应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7351840.65元,其中,流动资产21339816.46元,固定资产6012020.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70695.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4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部署,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文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抓手,是指导和约束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城市空间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项目形式:规划编制。
项目要求:形成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规划文本、单元图则和地块图则)、技术文件(说明书、技术图纸、现状资料分析汇总、必要的研究报告、相关文件汇编等)和数据库。
五、项目实施内容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实施性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以及规划管理实施工作。对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具体地块用途、开发建设强度和管控要求等作出实施性安排,形成详细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文件和数据库。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4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工作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工作成果要求、组织保障等有明确的安排,项目进度与上级工作要求紧密衔接。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为全县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统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供具体的规划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26032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