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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预算公开


来源:耿马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5-02-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47500000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度预算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级供销合作联社的合法权益。

2.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供销合作联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系统改革和发展。

3.指导乡﹙镇﹚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组织实施“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承担全县农村集贸市场、配送中心等建设任务,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4.负责乡以下农村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发展和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

5.加强对基层供销合作社和成员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相关职责。

6.指导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组织相关课题调研,研究拟订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发展措施,组织、指导各乡(镇)供销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各类协会,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社有资产,指导、监督下级社对社有资产的管理运营。

8.负责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负责行业的对内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殊商品和大宗农副产品经营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

9.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2个机构,即办公室、综合股。核定事业编制6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重点工作概述

1.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作为。加快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层次和水平,在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拿出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同时开展更加精准的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产业主体优势,多渠道助农增收。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坚持把基层组织作为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不断加强基层社组织、经营、服务、管理等建设,使基层组织“根基茁壮”,换来供销合作事业“枝繁叶茂”。一是着力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按照“新建恢复一批、改造升级一批、做大做强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盘活闲置资产、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营加盟网点等方式恢复和改造基层供销社。二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政策引导、强化服务、能人领办、企业带动等措施,鼓励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专业作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培育产品品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自营自产自销一体化方向发展。三是加快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村级综合服务社适度扩大规模,开展连锁经营,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3.狠抓重点项目、指标,不断巩固供销改革成果。一是结合市对县供销社主要指标任务,全面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食用菌种植、人员培训等工作,争取超额完成任务指标。二是全面推进社有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提升社有企业综合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推进供销配送、牲畜交易、配方施肥、UP耿马饮用水销售等服务领域,结合供销主责主业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供销系统“三农”服务能力。

4.做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6530.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6530.9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895.68元,下降3.9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2024年10月份正常退休人员1名,相应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6530.91元,其中:本年收入1476530.9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6530.9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895.68元,下降3.9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2024年10月份正常退休人员1名,相应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6530.9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76530.91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530.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1895.68元,下降17.05%,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2024年10月份正常退休人员1名,相应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0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000.00元,增长10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18535.00元,主要用于县社退休人员财政补助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466.24元,主要用于县社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抚恤-死亡抚10161.72元,主要用于县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025.64,主要用于县社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16.33,主要用于县社大病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6.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社白塔寺征地补偿款的经费开支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818326.3,主要用于保障县社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县社退休人员慰问费的经费开支。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6099.6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25129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1292.00元)。

2.津贴补贴3552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5212.00元)。

3.奖金1158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01.00元)。

4.绩效工资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466.24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66.24元)。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025.64元(其中:基本支出45025.64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18.61元(其中:基本支出5518.61元)。

9.住房公积金76099.68元(其中:基本支出76099.68元)。

10.办公费88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883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1.水费0.00元(其中:基本支0.00元)。

12.电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13.邮电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14.差旅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

15.公务接待费21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64.00元)。

16.工会经费10786.08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6.08元)。

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18.其他交通费用5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800.00元)。

19.离休费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20.退休费21853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35.00元)。

21.生活补助12161.72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1.72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22.医疗费补助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

23.基础设施建设0.00元(其中:项目支出0.00元)。

24.土地补偿20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供销社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64.00元,较上年减少67.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县供销社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县供销社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64.00元,较上年减少67.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8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县供销社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耿马县供销社2025年重点项目为“供销综合改革”,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全力推进“供销集团提质增效。紧紧围绕供销社“为农、务农、姓农“的服务宗旨,聚焦主责主业,以强化制度建设、优化配送服务、抓实产销对接为工作重点,抢抓机遇、务实重行,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集团公司综合发展取得新的成效,与农民利益联系更加紧密、市场化运行更加高效,经济实力与发展活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结合市对县供销社主要指标任务,全面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改造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食用菌种植、人员培训等工作,争取超额完成任务指标。3.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强化理论武装为先导,深入推进创新理论武装。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力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以筑牢思想和制度双重防线为保障,持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以“围绕中心、建设队伍”为目标,全力推进“三位一体”建设、“党建引领村社合作”等重点惠农任务,不断提升为“三农”服务能力水平。4.加强预算编织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支出,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实施到位。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供销社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419.02元(其中:行政单位0.0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95419.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6.58元,减少3.03%,主要原因分析:县社人员较去年减少,减少相应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耿马县供销社资产总额1625688.33元,其中,流动资产1625621.03元,固定资产67.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9.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县供销社无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09260044750011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08025901931.xlsx

  
附件【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0802590193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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