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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
社会工作部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2.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信访事项复查日常工作。负责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5.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7.完成市委社会工作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设内设4个机构,包括:1.办公室;2.党建综合室;3.基层治理室;4.信访室。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县社会工作和信访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社会工作会议精神,谋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全县社会工作。
2.坚持把新兴领域党的建设作为全县社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实。进一步提升“两个覆盖”质效,培育一批“党建强、发展强”示范典型;整合资源力量建设一批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加大“两企三新”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
3.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4.扎实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一是抓实志愿服务活动。二是抓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5.加强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及信访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41146.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41146.2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
本单位为2024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41146.25元,其中:本年收入3941146.2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1146.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本单位为2024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41146.2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41146.25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046.25元,本单位为2024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项目支出2537100元,本单位为2024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行政运行1055183.68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4800元,主要用于两新党组织开展工作形成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专项业务181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村.长工作开展工作形成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2300元,主要用于优秀党务工作者2025年春节慰问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信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形成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899.84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部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8468.8元,主要用于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8086.8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部机关行政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32.25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部机关社会保障中大病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8174.88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部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319032元(其中:基本支出319032元)。
津贴补贴443652元(其中:基本支出443652元)。
奖金166026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26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899.84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99.8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086.8元(其中:基本支出58086.8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32.25元(其中:基本支出3232.25元)。
住房公积金98174.88元(其中:基本支出98174.88元)。
办公费1045050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0元,项目支出1031650元)
差旅费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元)。
邮电费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元)。
公务接待费697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元,项目支出3370元)。
水费5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元,项目支出0元)。
电费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元,项目支出0元)。
工会经费13573.68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3.68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其他交通费用6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3.68元)。
生活补助1517568.8元(其中:基本支出58468.8元,项目支出145910元)。
会议费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元,项目支出3800元)。
办公设备购置39180元(其中:项目支出3918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总额627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7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970元,本单位为2024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970元,本单位为2024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000元,本单位为2024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本单位为2024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自然村.长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为:通过合理规划和使用县级财政保障的补助,完成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岗位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
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目标为:通过对社区的培训经费补助工作,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为:通过对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的生活补助发放,保障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的生活水平,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的关心,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级“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为:通过合理规划和使用县级财政保障的工作经费,保障“两新”组织党组织运行规范有序、正常开展工作,进一步扩大党在混合所有制组织、非公经济组织等群体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两企三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培育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典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473.68元(其中:行政单位126473.68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本单位为2024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与上年度无对比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资产总额总额0元,因我单位为2024年3月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涉及划转的资产在资产系统内暂未完成调拨手续;涉及采购的资产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已经全部录入政府采购系统,但资金还未支付。故2024年我单位无资产信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自然村.长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选派“自然村.长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委〔2024〕264号文件及县社会工作部工作职责和2025年的工作重点安排自然村.长工作经费支出预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四、项目基本概况
“自然村.长”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按照“每月一次调研督导、每季度全覆盖一轮次”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选派“自然村.长”作为强化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推动落实片区总网格长,聚焦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工作,不断形成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平安联创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良好局面。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本级财力安排资金181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自然村.长”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按照“每月一次调研督导、每季度全覆盖一轮次”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自然村.长”选派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主动排查化解矛盾、优化提升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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