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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辖区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3.负责耿马县辖区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承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含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14.指导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各乡(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城乡规划的实施。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县住建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耿马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共设置4个事业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工程质量监督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市容环境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住房建设。一是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机制,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是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认真分析梳理当前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具体措施,尽快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尽早实现棚户区改造项目扫尾完工、老旧小区项目开工建设,确保按质如期完成改造任务。三是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分配入住。积极向上汇报筹措资金,加快绿苑家园项目建设,同时加大孟定允相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宣传,确保已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尽快分配入住。四是做好公租房分配运营管理。进一步研究完善公租房保障政策和措施,结合实际,扩大保障范围,动态调整保障条件和标准,确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切实提高公租房保障能力;同时,进一步盘活资产,统筹推进公租房小区配套商业的销售工作,降低国开行贷款还款压力。五是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建立和完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模式,提升广大居民宜居水平,加强对各类物业企业的有效监管,发挥社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2.抓城市更新。一是做好城市体检,对城市进行全面的体检,评估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为后续的城市更新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改造供水管网、加快雨污分流、完善健身设施等,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三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建设,包括外立面整修、楼道粉刷、雨污管道敷设、增设停车位等,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四是加大项目包装和向上资金争取力度,积极申请资金。五是着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传承,留住城市文脉。
3.抓乡村建设。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主攻方向,围绕“完善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及“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发展乡村旅游”的目标,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建设、农房功能提升改造及乡镇两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小城镇,让乡镇、农村成为城市居民向往之地。
4.抓安全生产。一是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危大工程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打击力度,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防建筑施工亡人事故发生。二是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行业部门加快推进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重点做好燃气及液化石油气经营、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及城中村、燃气工程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坚决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持续抓好非经营性自建房整治销号动态清零工作,进一步查缺补漏,规范完善自建房房屋安全管理台账,对未完成整治的自建房,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还剩余4栋非经营性自建房在12月底前完成销号。四是做好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做好物业小区、保租房(公租房)、传统村落等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对在建项目和既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进行排查,建立未审先建、未验先用、应备未备等问题清单,并采取有力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五是做好市政设施安全风险防控。认真做好垃圾填埋场规范作业、渗滤液安全处置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运行,以及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场站安全运行,加强路灯、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运行管理,严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生态损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679196.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366196.75元,政府性基金313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866463.89元,增加51.49%,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耿马县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站、市政路灯队、环境卫生管理站)划转县住建局,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679196.75元,其中:本年收入46679196.7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366196.7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13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866463.89元,增加51.49%,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耿马县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站、市政路灯队、环境卫生管理站)划转县住建局,项目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679196.7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679196.75元,其中:基本支出781347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3448.749元,增加50.55%,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县综合执法人员调进15人,造成增加。项目支出38552721.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75611.15元,增加324.72%,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耿马县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站、市政路灯队、环境卫生管理站)划转县住建局,项目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3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32596元,减少98.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耿马县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站、市政路灯队、环境卫生管理站)划转县住建局,项目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05264.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4026.8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112627.5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204221.8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569.34,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6.节能环保支出- 污染防治-水体7329083.16元,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等费用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 污染减排-减排专项30000元,主要用于减排专项污染减排等费用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616245.4元,主要用于保障住建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住建局人员工资福利及一般公用经费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32300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50000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8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6031396.15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代征手续费313000元,主要用于代征手续费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1509941.84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2400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的经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133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经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35520.16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1976496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496元)。
2.津贴补贴1135080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080元)。
3.奖金326667元(其中:基本支出326667元)。
4.绩效工资1764372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372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4026.88元(其中:基本支出714026.88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6849.42元(其中:基本支出316849.42元)。
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986.78元(其中:基本支出48986.78元)。
8.住房公积金535520.16元(其中:基本支出535520.16元)。
9.办公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
10.差旅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
11.电费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元)。
12.水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
13.邮电费2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0元)。
14.公务接待费1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
15.工会经费83712.96元(其中:基本支出83712.96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17.其他交通费用12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00元)。
18.退休费605264.4元(其中:基本支出605264.4元)。
19.生活补助132300元(其中:项目支出132300元)。
20.基础设施建设3249941.84元(其中:项目支出3249941.84元)。
21.办公费7329083.16元(其中:项目支出7329083.16元)。
22.电费18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800000元)。
23.委托业务费26031396.15元(其中:项目支出26031396.15元)。
24.专用材料费1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加油服务费预算12000元、政府采购公务用车车辆维修预算4000元、政府采购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预算4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1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15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点项目名称:耿马县绿美城镇建设专项资金
(二)重点项目年度目标:完成耿马县绿美城镇建设专项完善工程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及2025年工作要点,深入实施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强基础、 转作风 、树形象”,坚持管理与创建并行,市容与环境卫生并举,推进我县“卫生县城、健康县城、文明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景观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品位。
(四)项目预期绩效
一是通过耿马县绿美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有利于提升县城整体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
二是耿马县绿美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有利于提升群众的生活幸福感与获得感。
三是耿马县绿美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解决城市环境卫生繁琐问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1347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344.74元,增加50.5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因机构改革县综合执法局人员调进15人,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03693070.23元,其中,流动资产185599029.84元,固定资产5228821.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13.95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38655.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2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预算,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耿马县绿美城镇建设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耿马县绿美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请示的通知,耿马县绿美城镇建设专项资金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推进我县“卫生县城、健康县城、文明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景观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品位。
五、项目实施内容
耿马自治县环卫作业、绿化管护及路灯管护一体化服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12948626.19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耿马县绿美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改善我县“卫生县城、健康县城、文明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景观环境,完善人居环境。
监督索引号530926008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