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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三部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5.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辖区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8.承担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危旧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的监督管理。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11.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
13.负责耿马县辖区内各项建设项目选址,承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景观、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含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14.指导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各乡(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城乡规划的实施。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耿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建设(耿马自治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共设置4个事业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工程质量监督站、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住房保障方面。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认真分析梳理当前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具体措施,尽快落实项目开工条件,确保按质如期完成改造任务。加快推进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二是城市更新方面。解决好城中村污水、垃圾、管网、面貌等问题,切实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城中村居民宜居水平。
三是乡村建设方面。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主攻方向,围绕“完善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及“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发展乡村旅游”的目标,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建设、农房功能提升改造及乡镇两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经济指标方面。积极培育和储备房地产项目,力争年内新开工1个投资上亿元的房地产项目。积极培育“四上”企业,下半年培育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入库入统4户,力争我县入库入统建筑业企业达到14户。
五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加快推进城北污水管网、污水提标改造,耿马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勐永镇、勐撒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
六是绿美建设工作。积极谋划包装绿美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强化各类要素保障。
七是安全生产方面。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城镇燃气安全等住建领域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危大工程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打击力度,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防建筑施工亡人事故发生。督促行业部门加快推进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重点做好燃气及液化石油气经营、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及城中村、燃气工程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坚决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着力推进新一轮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稳步推进,确保按市级时限要求全面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有编制25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12名。实有在职27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人员10人,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675703.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76148.25元,政府性基金7599555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18977.98元,下降18.34%,主要原因: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务收入安排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675703.25元,其中:本年收入23675703.2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76148.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599555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318977.98元,下降18.34%,主要原因: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务收入安排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675703.2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675703.25元,其中:基本支出5466898.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7117.02元,增福5.9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干部职工职级晋升、工资档次变动,造成调增;项目支出182088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26095元,下降23.6%,主要原因:2023年项目数减少,项目款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38841.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4652.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8959.3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抚恤- 死亡抚恤10003.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5323.2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6428.6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411.1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费用。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9609250元,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等费用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672289.95元,主要用于行政到位正常运行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代征手续费204600元,主要用于代征手续费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40989.1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6994955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基金安排相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244880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244880元)。
津贴补贴1056744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744元)。
奖金348951元(其中:基本支出348951元)。
绩效工资617232元(其中:基本支出617232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4652.16元(其中:基本支出454652.16元)。
职业年金缴费228959.37元(其中:基本支出228959.37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751.9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51.9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6794.98元(其中:基本支出66794.98元)。
住房公积金340989.12元(其中:基本支出340989.12元)。
办公费2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0元)
水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
电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
邮电费1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
差旅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公务接待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工会经费50991.12元(其中:基本支出50991.12元)。
其他交通费用14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00元)。
退休费538841.4元(其中:基本支出538841.4元)
生活补助14611.2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1.2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元)
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元)
办公费5697270元(其中:项目支出5697270元)
基础设施建设5994955元(其中:项目支出5994955元)
手续费2046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4600元)
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元)
办公费3911980元(其中:项目支出3911980元)
大型修缮4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00元,较上年减少9400元,下降10.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减少9400元,下降31.9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32次,共计接待260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根据耿财发(2019)130号文件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按不低于3%比例压缩。部分接待费用按规由来访单位自行报销,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较2022年度减少,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重点项目:耿马县“美丽县城”立面改造资金
(二)项目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美丽县城”立面改造资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围绕“完善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及“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发展乡村旅游”的目标,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建设。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及2023年工作要点,“美丽县城”立面改造资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围绕“完善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及“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发展乡村旅游”的目标,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建设。
(四)项目预期绩效
一是通过“美丽县城”立面改造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县城整体环境,建设美丽县城。
二是“美丽县城”立面改造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群众的生活幸福感与获得感。
三是“美丽县城”立面改造建设项目,解决城市环境卫生繁琐问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66898.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7117.0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较去年增加,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216659983.28元,其中,流动资产214047242.93元,固定资产2612737.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850145.2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795501.78元,固定资产减少5764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底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为空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耿马县“美丽县城”立面改造资金
二、立项依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耿马县美丽县城专项资金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请示的通知,耿马县美丽县城资金。
三、项目实施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围绕“完善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及“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发展乡村旅游”的目标,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围绕“完善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及“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发展乡村旅游”的目标,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建设。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资金5994955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实施完成,根据工作计划分阶段实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建设美丽县城,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居住条件
监督索引号53092600233300111